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更新时间:2024-08-23 08:20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并发[2001]19号),设置市委组织部,是市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

现任领导

部长:张为

常务副部长:曹远峰

副部长:王庆洲、潘晓岗

主要职能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是中共上海市委主管全市组织工作的职能部门,加挂中共上海市社会工作委员会、上海市公务员局牌子。主要职能是:

1.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2.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

3.承办市党的代表大会等有关工作。

4.承办市级领导班子换届人事安排有关工作。

5.研究拟订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政策和措施。

6.负责部委办、地区局处级干部和有关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

7.负责市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出国审批等手续。

8.研究拟订公务员管理的政策、制度,负责公务员队伍建设工作。

9.研究拟订人才政策和人才发展战略规划,统筹指导协调人才工作。

10.统筹指导协调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1.统筹指导协调干部监督工作。

12.统一管理中共上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归口管理中共上海市委老干部局。

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设21个内设机构,包括:

办公室(信息网络处)、研究室(政策法规处)、组织一处(市党代表大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组织二处(党建工作协调处)、新兴领域党建处(市社会工作党委办公室)、综合干部处、地区干部处、党政干部处、经济干部处、企业干部处、宣教科技干部处、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公务员一处、公务员二处、公务员三处、人才工作一处、人才工作二处(上海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专项办公室)、干部教育处、干部监督室(举报受理中心)、人事处、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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