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5 21:36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2014年12月29日通过。中共中央2015年1月8日发出。发表于2015年2月4日《人民日报》。2016年收入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意见》共十一部分:一、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三、加强党委对群团工作的组织领导。四、推动群团组织团结动员群众围绕中心任务建功立业。五、推动群团组织引导群众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六、支持群团组织加强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工作。七、支持群团组织在社会主义民主中发挥作用。八、支持群团组织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九、推动群团组织改革创新、增强活力。十、加大对群团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十一、加强群团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意见》指出,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群团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是党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而奋斗的法宝。各中央管理的群团组织,要根据本意见要求制定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