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5 21:56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2006年10月11日通过。2008年收入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决定》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目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决定》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并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坚持协调发展,加强社会事业建设;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完善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安定有序;激发社会活力,增进社会团结和谐;加强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导。《决定》要求全党同志要切实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抓紧抓好,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