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2 05:43
中共佛山市委宣传部是佛山市的一个政府部门,主要负责贯彻中央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方针等工作。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方针、政策;制订全市宣传文化事业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方针、政策;制订全市宣传文化事业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指导理论学习、理论研究、理论宣传方面的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负责编写党员教育教材。
(三)规划和部署宣传思想工作,组织进行党的中心任务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国际国内形势的宣传,以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活动的社会宣传;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四)研究制定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措施、对策;指导、协调群众性创建精神文明重大活动的开展。
(五)指导和协调、组织对外、对港澳的宣传工作;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作好常驻我市的境外记者和来访记者有关宣传报道方面的工作;组织协调对外新闻发布工作。(六)负责我市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搜集、分析、总结涉及我市重大情况的网络舆情,做好应急情况下网上热点敏感问题的处理和舆论引导工作。
(七)领导和指导市文联、社科联开展工作。
(八)受市委委托,协助市委组织部管理市直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及有关群众团体的领导干部,并指导其领导班子的建设;制订党委宣传干部和有关宣传文化系统领导骨干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联系宣传文化系统的知识分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九)把握和管理新闻舆论导向,对市直文化宣传系统包括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及有关群众团体的工作实施指导、协调、管理。
(十)宏观指导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专业职务资格的评定、考核、培训工作。
(十一)管理并使用好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
(十二)承办市委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干部科)
(1)协助部领导协调机关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机要、信访、保密、档案、重要会务、行政后勤工作。
(2)负责宣传系统有关单位干部的管理和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实施和管理企业政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部机关退休老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3)负责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负责社会各界思想动态的调查分析;组织重要课题的调查研究;负责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文字材料的撰写和重要文件的起草;了解、掌握工作动态,负责宣传信息和社会舆情的搜集、整理、报送及部《宣传通讯》、《宣传内参》的编辑工作。
宣传科
(1)负责规划、部署全市社会宣传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工作;组织协调重大形势任务和方针政策的宣传;组织开展对重大先进典型的学习和推广。
(2)负责指导和协调新闻舆论、文化艺术、出版工作的组织和策划重大宣传报道活动;指导新闻、文艺、出版队伍的业务建设;掌握文艺动态,把握文艺动向;组织协调重大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及重大文艺活动。
(3)参与全市性重大经贸活动的宣传和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理论科
(1)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干部理论教育规划,指导领导干部领导理论学习;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理论宣传、理论研究、检查评比考核和理论队伍业务建设;指导中学政治理论和思想品德课。
(2)负责全市党员教育工作和参与重大教育活动,负责抓好市委兼职讲师团日常工作,指导全市基层党校建设,负责规划指导和研究全市国有、集体和非公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农村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
(3)负责全市理论调研,负责推荐参加省、嘉兴市及组织本市优秀调研文章的评比工作。
对外宣传和网络管理科
(1)负责贯彻对外宣传工作方针、政策,严格把握宣传口径;负责协调指导全市广播电视报纸的对外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省外、境外记者来平采访和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审批和管理全市对外宣传品制作和发送;负责组织外宣干部的培训工作。
(2)负责全市互联网新闻宣传的监督管理工作,把握网络舆论主导权;负责全市互联网舆论宣传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做好网络社会舆情的收集、整理、分析工作;建立对社会网络舆情监管的长效管理机制;负责全市网络评论员队伍的组建和管理等工作。
文明办
(1)负责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和阶段性工作意见,向委员会作出报告。
(2)组织开展对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和群众性精神建设竞赛活动的检查、评比、命名表彰等日常管理工作;对“双百结对、共创文明”等文明共建活动进行指导、研究、协调。
(3)负责对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爱国主义教育等进行指导、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工作。
(4)做好市“五城同创”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会议准备、考查考核等工作。
市委报道组
(1)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搞好本市重要工作、重大新闻的宣传报道,负责向上级各新闻单位报道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等方面的新闻稿件,全方位介绍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态和新成果。
(2)配合上级新闻做好新闻采访和报道工作,抓好通讯员队伍建设。
文化建设科
(1)履行市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起草文化建设相关政策意见;
(2)指导、协调全市重大文化活动,并负责重大活动策划;指导全市文艺队伍的业务建设,掌握文艺动态、把握文艺动向,组织协调重大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以及文艺作品奖的评选;
2021年10月,入选广东省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推荐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