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25 22:36
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宣传部是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职能部门。
(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研究工作,加强理论队伍建设。
(二)负责引导全区的社会舆论工作,密切与新闻单位联系,组织、指导、协调社会宣传活动。
(三)负责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和协助市有关部门对社会文化市场的管理,组织、指导、协调开展“扫黄打非”工作。
(四)负责规划、部署全区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和群众性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五)配合区委各部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党校开展工作。
(六)负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
(七)负责指导、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负责对文化艺术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
(八)负责对全区国防教育;进行规划部署、指导、协调国防教育。
(九)负责全区政工初级专业职务的评定工作及其中级、高级专业职务的推荐呈报工作。
(十)做好信息、资料编送工作。
(十一)领导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负责指导全区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军警民共建活动。
2、调查、研究、掌握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动态。
3、负责辖区创建文明城区、文明单位活动和各级文明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研讨活动。
5、负责对文明单位、军警民共建先进单位进行考核、评比和总结推广经验。
6、完成城区区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宋宏梅 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政府副区长
南宁市东葛路68号青秀大厦十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