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社会主义建设初期的党校(1957.2-1966.4)
1958年2月,根据全国人大一届五次会议决定,天津市由中央直辖市改为河北省省辖市。4月,河北省省会从保定迁至天津。12月,天津专区并入天津市。1959年2月,天津地委党校与市委中级党校合并。1961年3月,根据中央和河北省委批示,将已划归天津市的14个县分为天津专区和沧州专区。沧州专区由河北省直接领导,天津专区由省、市双重领导。行政区划的再次变更,使沧州、天津地委党校又与市委中级党校分开。两校分别回到沧州和天津专区。
五、恢复重建时期的市委党校(1971.4-1978.11)
1972年10月,侯岢一同志任市委党校副校长。1973年5月,鲁裕民同志任副校长。1973年6月,刘刚锋同志回党校任副校长。1974年3月,杨茂昌、周根会同志任副校长。1978年11月,程毅同志任副校长。1978年12月,申沛然同志任顾问。
1974年初,市革委会批复,同意市委党校设办公室、组宣处、行政处和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党史党建四个教研室。但因人员不足,到11月只组建了五个处室。
六、拨乱反正时期的市委党校(1978.12-1983.1)
1979年6月28日,市委决定中共天津市委第一书记陈伟达同志兼任市委党校校长。上半年,市委先后调沈毅、栗振福同志任党校党委常委、副校长。
1980年2月,冯东生同志任党委书记,10月又调任市委组织部任副部长。后由刘刚锋同志主持党校的党委工作。
1979年12月25日至1980年1月17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和中央党校联合召开了全国党校工作座谈会。市委党校刘刚锋、杨茂昌、程抚等同志参加了会议。会上,交流了各级党校恢复重建后的办学经验,讨论了党校工作普遍存在的问题。对党校的性质、任务和作用以及组织上、物质上的保证等问题做出了决定,形成了《全国党校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发[1980]12号)。
1979年11月,市委批准市委党校机构设置为九室二处,即办公室、哲学教研室、政治经济学教研室、科学社会主义教研室、党史教研室、党建教研室、理论研究室、图书资料室、企业管理教研室和组教处、行政处。
七、正规化时期的市委党校(1983.2-1991.12)
第二次全国党校工作会议后,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和市委党校根据会议精神和中央《决定》,结合天津的具体情况,向市委提交了《关于市委党校教育正规化的意见》。市委同意这个《意见》,并委托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和市委党校于1983年7月下旬联合召开了天津市党校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市委党校及区县局党校的工作。10月,中共天津市委转发了《关于市委党校教育正规化的意见》,并在批语中指出:各级党校从短期轮训干部为主逐步转向正规化培训干部为主,这是新时期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也是党校工作的新发展,这对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加强党校建设,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委要把党校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领导,努力开创党校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1983年11月30日,经市委批准,党校领导体制由党委制改为校委制。校长由市委第一书记陈伟达同志兼任,副校长王诚(主持日常工作)、杨茂昌、栗振福、程抚、周根会,顾问鲁裕民、程毅。
1986年3月,市委党校领导班子再次进行了调整。因陈伟达同志1984年10月奉调离津,市委决定由市委副书记谭绍文同志兼任市委党校校长,余文同志任常务副校长(后明确为校务委员会主任),杨茂昌、程抚、周根会同志任副校长。7月,增派徐申甫同志任副校长。
1984年,市委党校职能(处级)机构增加到18个。其中,党政机构5个,教学管理机构3个,教学研究机构10个。
1990年11月21至23日,中共天津市委召开了天津市党校工作会议。市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谭绍文同志就加强全市党校工作问题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指出,要办好党校,必须提高对干部学习理论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党校在这项工作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要注意办出自己的特色,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各级党委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党校要努力为提高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做出贡献。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王旭东同志就会议学习贯彻全国省级党校校长座谈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校工作的通知》,研究加强和改进全市党校工作的意见和措施讲了话。1991年2月,市委发出《贯彻的实施意见》(津党发[1991]5号)。
1988年9月3日,新任副校长郝克明同志到任。1991年10月11日,在市委党校中层干部会上,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高少安同志宣布了市委对市委党校校委班子的调整决定:李万鹏同志任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校务委员会主任,高效琨同志任副校长。
1988年5月19日,经市编委批准,校刊编辑室从理论研究室分出,为单设处级机构。9月20日,经济管理教研室与领导科学教研室合并,组成领导与管理科学教研室。1989年1月,市委党校工会成立。
八、深化改革时期的市委党校(1992.1-1995.8)
1993年7月9日,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市委书记高德占同志兼任市委党校校长,并明确市委副书记李建国同志分管党校工作,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房凤友同志负责联系党校工作。
1992年5月,经市委批准,雷郁鹏、张树田同志任市委党校校委委员(副局级)。
1994年,针对校委领导班子老化的现状,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经过民主推荐、细致考察,完成了校级后备干部的准备工作,为加强校委领导班子建设打下基础。校委为集中精力抓大事,还增设了教育长、秘书长,负责教学和行政的日常工作。校委委员雷郁鹏、张树田同志分别兼任教育长和秘书长。
1992年,在行政处财务科的基础上设立了财务处。
九、全面贯彻中央《条例》中的市委党校(1995.9-2000.5)
1995年10月19日,在市委党校召开的校委会和中层干部会上,受市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高德占同志委托,市委副书记李建国同志,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房凤友同志到会,宣布了市委关于王全文同志任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校务委员会主任的决定。
1996年5月,经市委批准,刘润忠、张树田、冯德华同志任副校长,刘树森同志任校委委员(副局级)。
1997年8月,中央决定张立昌同志任中共天津市委书记,10月27日,市委决定张立昌同志兼任市委党校校长。
1998年5月,召开了中共天津市第七次代表大会,强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区县局以上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之后,在市委下发的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的通知中指出,要完善领导干部脱产进修制度,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定期脱产进修和新进领导班子成员到党校、干校学习的规定。
1998年6月24日,市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张立昌,市委副书记房凤友,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邢军,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罗保铭,市委常委、秘书长王文华等市委领导同志到市委党校调研。张立昌同志强调,学习邓小平理论,首先是完整、准确地把握理论的科学体系,从总体上领会理论的基本观点和基本精神。他要求,党校要在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要深化教学改革,切实加强管理和队伍建设,继续深入贯彻中央《条例》,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1997年7月,法学教研室成立。1998年5月,组建了经济发展战略研究所。11月,经市委同意,市编委对市委党校处室设置和教学机构调整做出批复(津编一字[1998]38号)。1999年1月12日,校委宣布了《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关于调整我校处级机构和职能配置的实施意见》。市委党校共设处级机构26个。其中,参照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12个,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14个。教研室均改称教研部。
1998年11月,经市委批准,杜维训、翟家庆同志任副局级巡视员。
十、跨世纪的市委党校(2000.6-2001.12)
2000年6月,中央颁发了《中共中央关于面向21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召开了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为新世纪党校的改革与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6月16日,市委书记张立昌主持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专门听取党校工作的汇报,市委常委会决定:1.加大轮训培训干部的力度,扩大党校的办学规模,特别要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训。2.尽快建立以邓小平理论为中心,适应天津改革发展的教学新布局。3.加大对党校的投入,加强党校基础设施建设。4.成立专门工作班子,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找出差距,研究制定贯彻中央《决定》的具体意见。2000年12月,市委召开了天津市党校工作会议,同时下发了《中共天津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面向21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对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天津市党校工作做出了全面具体的部署。
2000年4月19日,市委决定,杨延浦、李亚东同志任市委党校校委委员(副局级)。2000年11月10日,任命市委党校副校长张树田同志为天津市管理干部学院(天津行政学院)党委委员、书记,副院长。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与天津行政学院合并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天津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发挥整体功能,形成新的优势,001年8月10日,市委常委会做出中共天津市委党校与天津行政学院合并的决定。10月17日,市委、市政府正式下发了《关于中共天津市委党校与天津行政学院合并的通知》(津党[2001]51号);23日,下发了《关于组建天津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领导班子的通知》(津党任[2001]207号)。市委党校实行校务委员会负责制,校长由市委书记张立昌同志兼任,王全文同志任常务副校长、校务委员会主任、行政学院院长,张树田同志任副校长、校务委员会副主任、行政学院副院长(正局级),刘润忠、王永姝、于明月、苏我华、冯德华、王秉贵、刘树森、康博钧、杨延浦、李亚东同志任副校长、校务委员会委员、行政学院副院长,杜维训、翟家庆同志任副局级巡视员。11月14日,市委副书记房凤友,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邢军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的有关同志到市委党校出席两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会议,邢军同志宣布了市委、市政府关于两校合并的通知和新的校委领导班子。受市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张立昌同志委托,房凤友同志代表市委作了重要讲话。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与天津行政学院合并后,为市委、市政府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市委机构序列,为便于开展教学工作,保留天津市管理干部学院名称。
经过5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市委党校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目前,东、西两个校区占地面积共16,27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7738平方米。教学设施完备,学科门类完善,师资力量雄厚,后勤保障优良。建有教学楼、计算机房、语音室、多媒体教室、阶梯教室、专业实验室、学术报告厅、大会堂、专业研究型图书馆(藏书量61册万)等。开通了校园网、宽带互联网、中央党校远程教学网,实现了教学、科研、管理信息的资源共享。全校共设有35个处级机构,其中,教学、科研部门19个;教研人员312人,正高级职称25人,副高级职称88人;博士4人,硕士47人。主办《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天津行政学院学报》、《求知》、《资料信息》、《党建信息》等四刊一报。常设主体班次有:部委办、区县局主要领导干部研讨班、区县局领导干部(局级)进修班、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优秀年轻处级干部培训班、优秀青年干部培训班、理论干部培训班、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干部培训班和各级国家公务员培训班等。学历教育有:自1992年起开办研究生班,开设有马克思主义哲学、经济学、中共党史、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法学等专业;从1984年开始陆续举办的业余大专班、函授本科班和1981年起举办的列入国民教育系列的大专班。
《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颁布以来,市委党校共承担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102项。荣获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43项。出版和发表各类学术著作、教科书、研究报告、论文等1800余部(篇)。科研经费总投入838. 94万元。
1996年至2002年,市委党校共派出23批、202人次,赴美国、德国、俄罗斯、澳大利亚、韩国、新加坡、叙利亚、香港等国家和地区作为访问学者,或接受培训,或开展对外学术交流活动。举办国际性、全国性和省部级理论研讨会2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