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4-10-31 15:27

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与江苏省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对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中国共产党江苏省委员会负责。

主要职责

(1)负责全省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省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省委工作部门、省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设区市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省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省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部署要求,依法对省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省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参与起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负责组织协调全省反腐败追逃追赃、防逃控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省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省纪委省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设区市纪检监察机关、省属国有企业和高校院所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加强管理、考核;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9)完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成员

书记

张忠: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代主任

副书记

李桂琴:江苏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王 维:江苏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陆野:江苏省纪委副书记

黄楚中:江苏省纪委副书记

其他常委

柏长岭:江苏省纪委常委、省委巡视办主任。

游巳春:江苏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委员会委员。

祁 新:江苏省纪委常委、秘书长。

孙 青:江苏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委员会委员。

陆 野:江苏省纪委常委。

其他委员

组成部门

内设机构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省纪委监委机关共同设置24个内设机构(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法规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十四纪检监察室、审查调查技术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和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省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牵头负责纪检监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宜;负责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综合规划;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后勤服务、财务管理等。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省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牵头落实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

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负责提出全省纪检监察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和立法立规建议;起草、修改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制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纪检监察相关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编纂等。

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问责等方面工作。

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受理对省纪委监委作出的党纪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方面移交的问题线索;归口管理审查调查与司法机关有关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

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可以办理下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事项等。 

综合协调全省追逃追赃、防逃工作;牵头组织重点案件的追逃追赃、防逃及其审查调查工作;牵头负责相关专项工作及其审查调查等;承担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主要履行依规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领导班子及省管干部遵守、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或移交相关部门;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地区)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负责相关数据平台及业务系统的应用维护,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协助开展勘验检查、鉴定等证据收集、固定工作等。

负责审理省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市(厅)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承办对省纪委监委作出的党纪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省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负责监督检查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全省纪检监察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下属单位

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2个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设立机构

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纪委。

派驻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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