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南市委宣传部

更新时间:2023-03-07 21:54

组织、指导全市的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教育和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全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课题规划工作。

主要职责

(一)按照中央、省委、中宣部、省委宣传部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制定全市宣传工作的任务和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市直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和全市各级党委宣传部门的工作。

(二)

(三)指导、协调新闻、出版等部门的业务工作;在方针政策和宣传业务上指导济南日报报业集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济南广播电视台及市新闻工作者协会、新闻学会的工作。

(四)宏观指导全市精神文化产品生产、群众性文化活动和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在方针政策、政治方向和宣传文化业务上指导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联的工作。

(五)规划部署、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全市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全市党员教育工作及基层党校建设工作;负责编写党员教育教材;指导市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工作。

(六)负责指导全市文化体制改革;组织协调全市文化产业发展。

(七)协助有关部门负责新闻、出版、社会科学三个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及政工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推荐工作。

(八)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对外宣传工作。

(九)管理、协调全市互联网站新闻宣传和舆论工作。

(十)指导、协调全市宣传文化事业的建设和发展;指导宣传文化系统有关法规的拟定和实施。

(十二)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

戴龙成: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孙世会:市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展宝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网信办主任

赵善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曹 湧: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虞 凯: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英涛:市委宣传部副局级领导干部

赵 民:市委宣传部副局级领导干部

王来勇:市委宣传部一级调研员

邹学军:市委宣传部正处级领导干部(班子成员)

张 兴:市委宣传部正处级领导干部(事业)

王庆会:市委宣传部二级调研员

机构设置

办公室

负责机关内外联系和综合协调工作;督查领导交办事项;负责机关会务、文秘、档案、信访、保密、文印、财务及行政后勤管理工作;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指导工作;协调宣传文化系统的事业建设。

干部处

调研处

负责宣传思想工作方针、政策及法规建设的调查研究;负责部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的起草工作;负责宣传信息工作;负责舆情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

宣传处

新闻出版处

负责了解掌握全市新闻出版动向,正确把握新闻舆论导向和出版方向;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新闻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中心任务,制定重大活动的新闻报道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市新闻出版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组织重大新闻的报道和重点图书的出版工作;负责与中央、省新闻单位驻济南记者站(社)的联系,组织协调接待外地来济采访的记者;负责组织重点稿件和重大典型的报道和宣传。承担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和新闻学会的日常工作。

理论处

协调、指导、规划全市理论学习、理论研究和理论宣传工作,部署全市各级干部的理论学习;督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总结推广全市干部理论学习的经验,组织撰写有较大影响的理论文章;承办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计划安排和市委常委读书班的有关工作;指导编写理论学习辅导材料,组织较高层次的理论报告会;组织有关部门及有关理论工作者开展理论研讨;协调有关部门抓好理论队伍建设;做好社会科学规划发展工作;会同市委有关部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

文艺处

协调、指导全市文化艺术工作。参与组织重大的文艺创作、文艺精品生产和全市性文化艺术活动;把握文艺宣传导向,研究拟订繁荣我市文艺工作有关规定;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精品工程”和“文化小康工程”;协调、指导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有关作品的评选和表彰。

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办公室

编制全市文化体制改革方案和文化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单位制定改革方案;协调制定全市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法规;指导、协调全市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产业发展的有关工作;负责有关的调研工作。

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1、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对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

2、组织起草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各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3、组织各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检查、评选、表彰工作。

4、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

5、在全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切实负起统一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加强指导的重要职责。

6、负责创建学习型社会的组织、协调、推动工作。

7、负责全市文明单位管理和指导工作。

8、负责军(警)民共建活动。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处

1、负责文明办(创城办)内外联系和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市创城委、文明委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

3、负责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调查研究,广泛收集信息,分析创建活动的新情况、新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负责济南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文件、讲话起草工作,抓好创城百件实事与日常创建工作的督办落实工作。

5、负责文件材料编印和档案管理、信息管理工作。

6、负责财务、车辆、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及对外接待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创建活动指导处

1、负责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

2、组织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指导基层单位抓好群众性创建工作。

3、负责军(警)民共建活动。

4、配合市直机关、行业、 城区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5、推荐申报城区、部门行业国家级、省级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机关等。

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文明单位管理处

1、负责组织指导农村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机关的创建活动,加强对全市农村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机关的动态管理。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

2、负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文明户、文明一条街、文明村、文明乡(镇)的创建活动和城乡共建精神文明活动。

3、负责农村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指导非公有制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未成年人工作处

1、拟定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实施。

2、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情况。

3、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研究分析问题,提出对策意见。

4、收集、反馈各县(市)区各部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信息,编辑工作简报,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工作。

5、负责全市学习型社会建设工作。

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对外宣传的方针、政策,制定对外宣传工作规划;负责提出全市重大涉外活动的宣传意见、口径和报道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有关涉外部门的对外宣传工作;管理、协调全市互联网站宣传工作;负责全市对外宣传品的规划、制作、管理和发送工作;邀请并组织接待中央、省涉外新闻单位和海外记者来济采访,参与政府在市内外的各种经贸洽谈会的对外宣传;指导、协调各县(市)区的对外宣传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对外宣传信息动态;负责对外宣传干部培训和对外宣传干部队伍建设。

市网络文化办公室

承担协调、督促网络文化行业主管部门、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加强对网络文化信息服务的管理等。

市网络文化办公室综合处

网上舆论宣传

市网络文化办公室管理处

网上舆论管理

市网络文化办公室舆情处

网上舆情信息采集监控

市委讲师团

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管理办公室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现代化建设的重大课题,以及重要的基础性研究,制定全市哲学社会科学的中长期规划;组织研究项目申报、评审;具体管理和分配规划项目资助经费,督查规划执行情况;组织社会科学成果鉴定验收和规划项目评奖,交流社会科学信息;协调社会科学力量,为提高社会科学队伍素质提供服务。

所获荣誉

2020年6月18日,被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评为“2019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2019年度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先进单位”。

2020年11月,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

2021年6月9日,中共济南市委宣传部文明单位管理处被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山东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6月,济南市委宣传部第八党支部被授予“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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