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30 22:54
中共海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是中共海南省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该部门成立于1988年。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在省委的领导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海南省的统战工作。
(一)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指示、决议,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负责对省级统战系统的重大统战活动进行协调,并对贯彻落实各项统战方针、政策进行监督检查;向省委反映党外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协助省委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发挥省级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支持、帮助省级各民主党派开展工作,加强自身建设。
(三)负责调查研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问题;协调全省宗教专项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四)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港澳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按照分工负责台湾在野党派及各界人士的联络工作;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五)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等团体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六)负责开展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受省委委托领导省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调查、研究并反映我省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七)掌握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之代表人物,会同有关部门作好政治、生活待遇的安排。
(八)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海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九)管理海南海外联谊会,海南省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
(十)负责指导市、县(市、区)党委统战部门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指导省侨联工作,代管省台联、黄埔同学会等有关团体;联系、指导省社会主义学院的工作;联系省参事室(省文史馆),并在人事安排和贯彻统战政策方面进行指导。
(十一)完成省委和中央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室
政策理论研究室
党派处
对外联络处
民族宗教处
干部处
工商经济处
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处
老干部工作处
宣传教育处
机关党委
机关工会
信息中心
尹丽波:部长
康拜英:常务副部长
王昱正:副部长(正厅级),省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林胜:副部长,省工商联(总商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副会长)(正厅级)
曾晓明:副部长,省侨务办公室主任
(更新截止时间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