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9 16:32
中共瑞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瑞安市机构改革方案》,中共瑞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编办)是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为市委工作机关,正科级,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
(一)贯彻落实加强党对机构编制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委、温州市委、瑞安市委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职能编制管理的法规、政策。起草有关机构职能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负责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调整优化机构职能编制。
(二)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市直各部门与功能区、乡镇(街道)之间的职责分工。指导市直有关部门和功能区、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指导推进政府职能转移工作。
(四)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和市政府派出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以及乡镇(街道)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全市各级行政编制总额,分配中央和省里下达的行政编制和政法专项编制。审核市人大、政协、纪委监委以及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五)统筹事业单位改革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审核全市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管理事业单位报备员额。
(六)指导协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范围和总量控制,审核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范围和总额。
(七)监督检查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职能编制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负责查处机构职能编制管理违规行为。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用编计划使用核准。负责部门、功能区、乡镇(街道)中层领导职数使用核准。监督检查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总量控制工作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九)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1、统一发放工资职责分工
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审核全市纳入统发工资范围的各单位的性质、编制、职数。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各单位的人员编制数、职数,审核全市纳入统发工资范围的人员和工资总额。财政部门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提供的人员入(出)编和在编人数以及核定职数情况,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提供的人员名单、应发工资总额进行预算安排。各单位按照组织和人力社保部门核准的工资信息发放工资。
2、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职责分工
机构编制部门对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的用编计划进行审核;根据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录(聘)用、调动通知办理人员入编手续;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并与相关部门数据库互联共享。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用编计划内,办理人员调配、招录(聘)等审核备案手续。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使用空余编制调配和招录(聘)工作人员时,事先提出用编计划,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根据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调配、招录(聘)通知,到机构编制、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办理入编、社会保险等手续。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财务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督查考核全办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等督办工作。负责办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组织落实省、温州市和瑞安市对机构编制的考核工作。指导全市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科。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组织起草机构职能编制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负责全市权责清单审核及动态调整工作。组织指导机构职能编制理论研究。负责机构职能编制法制工作。负责指导推进政府职能转移工作。
(三)机构编制科。拟订全市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并承办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调整事项。负责全市政法专项编制管理。承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负责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管理。承担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范围和总量控制,审核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范围和总额。
(四)监督检查科。负责全市机构职能编制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负责机构编制违规问题查处。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用编计划使用核准。负责部门、功能区、乡镇(街道)中层领导职数使用核准和人员出入编工作,承办实名制管理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的建设管理。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的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对行政事业机构职能编制调整事项提出意见建议。参与协调全市财政统发工资有关工作。负责审核全市纳入财政统发工资的单位性质、人员编制、职数和实有人数。监督检查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总量控制工作的执行情况。开展督查调研,为推进工作落实提出对策建议。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是市委编办领导和管理的行政机构。负责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和年度报告公示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市委编办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中共瑞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中共瑞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周晓东
中共瑞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朱恩成
中共瑞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游世顺
中共瑞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室务会成员:金品棉
本规定由中共瑞安市委负责解释,其调整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3月7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