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瑞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2-04-09 16:32

中共瑞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瑞安市机构改革方案》,中共瑞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编办)是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为市委工作机关,正科级,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加强党对机构编制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委、温州市委、瑞安市委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职能编制管理的法规、政策。起草有关机构职能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负责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调整优化机构职能编制。

(二)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市直各部门与功能区、乡镇(街道)之间的职责分工。指导市直有关部门和功能区、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指导推进政府职能转移工作。

(四)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和市政府派出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以及乡镇(街道)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全市各级行政编制总额,分配中央和省里下达的行政编制和政法专项编制。审核市人大、政协、纪委监委以及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五)统筹事业单位改革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审核全市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管理事业单位报备员额。

(六)指导协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范围和总量控制,审核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范围和总额。

(七)监督检查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职能编制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负责查处机构职能编制管理违规行为。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用编计划使用核准。负责部门、功能区、乡镇(街道)中层领导职数使用核准。监督检查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总量控制工作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九)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责分工

1、统一发放工资职责分工

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审核全市纳入统发工资范围的各单位的性质、编制、职数。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各单位的人员编制数、职数,审核全市纳入统发工资范围的人员和工资总额。财政部门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提供的人员入(出)编和在编人数以及核定职数情况,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提供的人员名单、应发工资总额进行预算安排。各单位按照组织和人力社保部门核准的工资信息发放工资。

2、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职责分工

机构编制部门对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的用编计划进行审核;根据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录(聘)用、调动通知办理人员入编手续;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并与相关部门数据库互联共享。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用编计划内,办理人员调配、招录(聘)等审核备案手续。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使用空余编制调配和招录(聘)工作人员时,事先提出用编计划,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根据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调配、招录(聘)通知,到机构编制、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办理入编、社会保险等手续。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财务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督查考核全办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等督办工作。负责办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组织落实省、温州市和瑞安市对机构编制的考核工作。指导全市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科。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组织起草机构职能编制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负责全市权责清单审核及动态调整工作。组织指导机构职能编制理论研究。负责机构职能编制法制工作。负责指导推进政府职能转移工作。

(三)机构编制科。拟订全市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并承办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调整事项。负责全市政法专项编制管理。承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负责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管理。承担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范围和总量控制,审核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范围和总额。

(四)监督检查科。负责全市机构职能编制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负责机构编制违规问题查处。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用编计划使用核准。负责部门、功能区、乡镇(街道)中层领导职数使用核准和人员出入编工作,承办实名制管理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的建设管理。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的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对行政事业机构职能编制调整事项提出意见建议。参与协调全市财政统发工资有关工作。负责审核全市纳入财政统发工资的单位性质、人员编制、职数和实有人数。监督检查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总量控制工作的执行情况。开展督查调研,为推进工作落实提出对策建议。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是市委编办领导和管理的行政机构。负责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和年度报告公示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行政编制

市委编办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现任领导

中共瑞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中共瑞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周晓东

中共瑞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朱恩成

中共瑞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游世顺

中共瑞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室务会成员:金品棉

其他事项

本规定由中共瑞安市委负责解释,其调整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3月7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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