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4-11-06 13:39

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福建省纪委、中共福建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在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工作,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实行书记负责制,每届任期五年。

历史沿革

1950年1月,福建省委按照中共中央要求,并经中共中央批准,成立中共福建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作为省委的一个工作部门。

1983年5月,按照中共十二大要求,中共福建省委纪委升格为一套副省级班子,改称中共福建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经中共中央批准:由吴星峰、张传栋、李桂荣、陈金来、卫小战、桂立、高云芳等7人组成领导班子。

1985年7月,中共福建省第四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共福建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40人。经随后举行的省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高胡任书记,陈金来、林兆枢任副书记,刘在琳、桂立、黄贤模、官成华、曾国玲(女)为常委。1987年10月林开钦任书记。

1990年10月,中共福建省第五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共福建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委员24人。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林开钦为书记,林兆枢、黄贤模为副书记,官成华、曾国玲、舒化章、曾松铎为常委。任命舒化章为省纪委秘书长。

1992年4月,省纪委班子调整,林兆枢任省纪委书记。根据国务院国发〔1987〕74号《关于在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行政监察机关的通知》精神,1987年12月,福建省政府决定成立福建省监察厅,厅长为傅大文,副厅长为张幼昌、吴天麟。1991年2月,省监察厅成立党组,党组书记为傅大文,党组副书记为张幼昌,党组成员为吴天麟、黄水秀。1992年7月,任命官成华为副厅长。

根据党的十四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部署,1993年2月,福建省委、省政府决定省纪委、监察厅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两种职能的体制。

1993年5月,任命傅大文、官成华为省纪委副书记。同时,省监察厅领导班子调整,厅长为官成华,副厅长为吴天麟。

1993年11月,任命袁锦贵为省纪委常委、秘书长,黄水秀为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舒化章为省监察厅副厅长;1994年9月,任命陈修茂、马新岚为省纪委常委;1995年2月,任命梁绮萍为省纪委副书记;1995年7月,任命陈辉庚为省监察厅副厅长。

1995年10月,中共福建省第六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共福建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委员35人。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梁绮萍为书记,官成华、袁锦贵、陈修茂为副书记,马新岚、江爱华、宁千芳、林松、李国周为常委。同年12月,任命宁千芳为省纪委秘书长。

1996年4月,任命马新岚为省监察厅副厅长;1998年6月,任命林宝浙为省纪委常委,江爱华、林万植为省监察厅副厅长;1998年8月,任命左允甘为省纪委副书记;1999年11月,任命林万植为省纪委常委。

2000年7月,省监察厅领导班子调整,厅长为袁锦贵,副厅长为江爱华、朱国平、林文奇。

2001年3月,任命彭锦清为省纪委秘书长;同年5月,任命彭锦清为省纪委常委;同年9月,任命林万植为省纪委副书记。

2001年12月,中共福建省第七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共福建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委员35人。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梁绮萍为书记,袁锦贵、陈修茂、冯声康、张大共为副书记,江爱华、林松、李国周、林宝浙、彭锦清、林文杰为常委。

2002年9月,任命曾元益为省监察厅副厅长;2003年10月,任命林万植、陈伦为省纪委副书记。

2003年11月,省监察厅领导班子调整,厅长为陈伦,副厅长为江爱华、朱国平、林文奇、曾元益。

2005年8月,任命沈山煌为省纪委常委。

2006年8月,省纪委班子调整,陈文清任省纪委书记。

2006年11月,中共福建省第八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共福建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委员45人。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陈文清为书记,张大共、陈伦、彭锦清、刘晓东为副书记,沈山煌、廖廷辉、赵振平、黄进发、刘宏伟、陈善光为常委。

2006年12月,任命陈善光为省纪委秘书长;2007年8月,任命孙阳为省监察厅副厅长;2008年12月,任命陈元邦、垄堂华为省监察厅副厅长;2009年5月,任命龚堂华为省纪委常委。

2010年3月,经中央编办批准,福建省监察厅加挂“福建省预防腐败局”牌子。

2011年1月,任命邱天华为省监察厅副厅长;同年2月,任命惠学京为省纪委常委;同年9月,任命邓卫平为省纪委副书记。

2011年11月,中共福建省第九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共福建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委员45人。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张昌平为书记,彭锦清、邓卫平、陈善光、黄德安为副书记,江玉平、刘宏伟、惠学京、游美萍、孙明忠、陈国建为常委。

2012年1月,省监察厅领导班子调整,陈善光为厅长,孙阳、温惠榕、张才毕为副厅长。

2013年6月,省纪委班子调整,倪岳峰任省纪委书记;同年7月,任命张淑萍为省纪委常委。

2013年9月,省预防腐败局领导班子成立,陈善光兼任省预防腐败局局长,张才毕兼任省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左宇任省预防腐败局专职副局长。

2014年11月,任命柳红、薛云官为省监察厅副厅长。

2015年8月,任命洪仕建为省纪委常委、秘书长。

2015年9月,任命冯新婷为省监察厅副厅长。

2015年12月,柳红兼任省预防腐败局副局长。

2016年2月,任命薛云官、邱天华为省纪委常委。

2016年3月,任命黄汉升为省纪委副书记;任命洪平为省监察厅副厅长。

2016年6月,任命洪仕建为省纪委副书记。

2016年7月,任命冯新婷为省纪委常委。

2016年9月,任命肖仁辉为省监察厅副厅长。

2016年10月,省纪委班子调整,刘学新任省纪委书记。

2016年11月,中共福建省第十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共福建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委员45人。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刘学新为书记,陈善光、黄德安、黄汉升、洪仕建为副书记,游美萍、陈国建、张淑萍、薛云官、冯新婷、邱天华为常委。

2017年12月,任命方齐苗为省纪委常委。

2018年1月,任命薛云官为省纪委副书记。

2018年1月,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刘学新为福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2018年2月,福建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任命陈善光、黄汉升、洪仕建、薛云官为福建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任命冯新婷、邱天华、方齐苗、洪平、肖仁辉为福建省监察委员会委员。

组织机构

福建省纪委、省监委合署办公,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内设职能部门具体为: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政策法规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十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调查技术室、追逃追赃和申诉复查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行政综合室、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直属事业单位3个:省纪委反腐倡廉舆情信息中心、省廉政教育中心、省纪委技术文印中心。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40个。

监察改革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党中央确定的《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在认真总结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行使监察职权。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和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

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监察委员会主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监察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

二、监察委员会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调查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作出处置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为履行上述职权,监察委员会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

三、在试点工作中,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第十八条、第一百四十八条以及第二编第二章第十一节关于检察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查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五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九条第五项关于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的规定。其他法律中规定由行政监察机关行使的监察职责,一并调整由监察委员会行使。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党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保证试点工作积极稳妥、依法有序推进。

现任领导

书记

迟耀云

副书记

齐凤瑞(蒙古族) 游宇飞 陈力达 陈铁晗(女)

常务委员会委员

迟耀云 齐凤瑞(蒙古族) 游宇飞 陈力达 陈铁晗(女) 王 强 王 矗 梁玉华(女) 郑 翔 张娇兴 

委 员

(按姓氏笔画为序)

 马必钢 王 强 王 矗 方齐苗 邓伟斌 叶 燊 叶贻民 叶得盛 伊向荣 庄志松 齐凤瑞(蒙古族) 池家文 严志铭 杜清森 李永军 肖仁辉 吴立新 吴国顺 吴国辉 余学斌 迟耀云 张娇兴 陈 仁 陈力达 陈云水 陈文聪 陈志斌 陈学平 陈铁晗(女)林圣魁 卓克兴 郑 翔 郑煦林 练 欣 钟 军(畲族) 钟昌华(畲族) 施务农(女)施忠华 黄培惠 梁玉华(女) 傅藏荣 游宇飞 楚 波 詹志洁 潘冬英(女)

所获荣誉

2022年5月,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八纪检监察室获得“2022年福建省工人(五一)先锋号”称号。

2022年6月,福建省纪委监委第五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荣获2021年度“福建省直机关优秀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称号。

2022年9月,福建省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入选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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