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号)

更新时间:2024-09-16 15:1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号)》是历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签署的,具有次于宪法效力的命令。

主席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签署的,具有次于宪法效力的命令,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的决定和通过的法律在形式上需要国家主席的签署才能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国务院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发布戒严令,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历届主席令

第六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1985年9月6日的决定:

一、任命阮崇武为公安部部长。

免去刘复之的公安部部长职务。

二、任命贾春旺为国家安全部部长。

免去凌云的国家安全部部长职务。

三、任命朱训为地质矿产部部长。

免去孙大光的地质矿产部部长职务。

四、任命戚元靖为冶金工业部部长。

免去李东冶的冶金工业部部长职务。

五、任命赵东宛为劳动人事部部长。

免去赵守一的劳动人事部部长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李先念

1985年9月6日

第七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1990年6月28日的决定:

一、免去何康的农业部部长职务。

二、任命刘中一为农业部部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90年6月28日

第八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1994年7月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1994年7月5日

第九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2000年3月1日的决定:

免去周永康的国土资源部部长职务。

任命田凤山为国土资源部部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2000年3月1日

第十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10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本决定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条在选举新的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时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4年10月27日

第十一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 0 1 0年6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 0 1 0年1 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 0 1 0年6月2 5日

第十二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15年8月29日

第十三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19年6月29日

第十四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13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9月2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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