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0-12-31 23: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简称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国务院体改办,是协助总理办理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有关事项的国务院办事机构,成立于1998年3月,前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历史沿革

1998年3月10日,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方案》提出:“为了加强国务院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改为国务院高层次的议事机构,总理兼主任,有关部长任成员,不再列入国务院组成部门序列”。“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作为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2003年3月18日,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中决定: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体改办的职能并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机构职责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8〕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为:

(一)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和研究机构对重大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方案进行研究和论证,为国务院决策提供建议和咨询。

(二)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授权,办理有关专项改革开放方案实施中的衔接工作,跟踪调查改革开放方案的执行情况,及时提出对策建议。

(三)调查研究改革开放重大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分析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对关系重大的深层次和全局性问题进行超前研究。

(四)调查研究经济特区和开放地区建设发展中涉及全局性的政策性问题,总结经验,研究涉外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五)开展改革开放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国际经济研究和中外体制比较研究,跟踪研究国际体制转轨的经验。

(六)承办国务院交办的重大研究课题和其他事项,承担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8〕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设6个职能司:

(一)秘书行政司(人事司)

负责办理机关秘书、文电、档案、信息、人事、保密、保卫、财务、房产等行政工作和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直属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二)综合调研司

起草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的综合性文稿,牵头研究经济体制改革中的综合性、全局性问题,组织对中长期改革方案的跟踪调查,研究改革开放的理论和经济体制改革与科技、教育体制改革的衔接问题,研究城乡经济、地区经济协调发展涉及的体制问题。

(三)宏观体制司

研究论证计划投资、财政税收、金融外汇、收入分配、就业保障等重大体制改革问题以及相应的配套措施;进行宏观经济管理体制重点问题研究和经济形势分析,提出对策建议。

(四)产业与市场体制司

研究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研究政府管理经济方式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改革问题。调查研究国民经济市场化的重大问题,研究论证粮棉流通体制、住宅市场和各类要素市场的改革问题,跟踪研究建立市场体系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五)经济特区和开放司

研究论证国务院对外开放的重大方针政策,调查研究经济特区和开放地区提高开放水平以及中西部地区扩大开放工作中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总结对外开放实践的经验。

(六)国际体制比较司(外事司)

组织社会力量进行国际经济研究和中外经济体制比较研究,调查研究我国涉外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推动有关改革开放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事宜,办理有关外事业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秘书行政司。

人员编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8〕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为8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23名(含秘书长1名和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后勤服务机构及编制,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历任主任

刘仲藜(1998年3月-2000年12月)

王岐山(2000年12月-200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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