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03 18: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条约法律司,简称外交部条约法律司,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直接领导的工作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条约法律司成立于1949年的条约委员会,由章汉夫副部长兼任。1958年改称条约法律司。此后缩编,197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联合国席位后,再建国际条法司。1980年独立建制。
外交部条约法律司主要按照国务院和外交部给其确定的工作范围,负责办理以下各项工作:
调研外交工作中的法律问题和国际法发展动向;承办国家对外缔结双边、多边条约和国际司法合作的有关事项,处理涉外案件,协调履行国际条约事宜;组织参与气候变化、环境条约的外交谈判。
司长:马新民
副司长:苟海波、齐大海
历任司长有邵天任、黄嘉华、王厚立、孙林、许光建、陈士球、尹玉标、薛捍勤、刘振民、段洁龙、黄惠康。
2019年11月,外交部条约法律司一处获得“‘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