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07 15: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设立。
2018年1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仪式在人民大会堂举行。
2018年11月9日,应急管理部发布首份官方简报《应急管理部简报第1期(总第1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命令,授予黄明、王玉普同志总监消防救援衔;授予徐平、戴建国同志副总监消防救援衔;授予琼色、詹寿旺、张福生、罗永强、魏捍东、周天、亓延军、王新建、闫鹏、彭小国、郭小平同志助理总监消防救援衔。
2020年10月9日,中国机构编制网公布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应急管理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根据《通知》,应急管理部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安全监管职责及相应编制等划出,安全生产基础司撤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司更名,增设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二司。
2023年10月12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应急管理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一)将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和森林消防局职责、教育训练司承担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教育训练相关职责划转给国家消防救援局。(二)应急管理部管理国家消防救援局,增加拟订消防员退出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地方建立健全应急联合指挥平台职责。(三)应急管理部按照下管一级原则,继续履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务任免、调配、表彰、奖励、处分、烈士评定等有关工作。(四)应急管理部其他职责保持不变。
组织编制国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建立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承担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指导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与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队伍一并作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由应急管理部管理,实行专门管理和政策保障,采取符合其自身特点的职务职级序列和管理办法,提高职业荣誉感,保持有生力量和战斗力。应急管理部要处理好防灾和救灾的关系,明确与相关部门和地方各自职责分工,建立协调配合机制。
王祥喜:中共二十届中央委员,应急管理部党委书记、部长,国家消防救援局第一政治委员
徐加爱: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副部长
胡明朗: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副部长
蒲宇飞: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宋元明: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王道席: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副部长,水利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郝军辉: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
周天: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国家消防救援局局长
黄锦生: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 昆: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中国地震局党组书记
彭小国: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兼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唐琮沅:应急管理部总工程师
参考资料:
办公厅、应急指挥中心、人事司、教育训练司、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司、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火灾防治管理司、防汛抗旱司、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一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二司、安全生产执法局、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司、救灾和物资保障司、政策法规司、国际合作和救援司、规划财务司、调查评估和统计司、新闻宣传司、科技和信息化司。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
应急管理部设20个内设机构及机关党委(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局。机关行政编制558名。部门领导职数为部长1名,副部长4名(不含兼任国家消防救援局局长职数),政治部主任(副部级)1名。应急管理部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国家消防救援局第一政治委员,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兼任国家消防救援局局长,应急管理部政治部主任兼任国家消防救援局政治委员。司局级领导职数96名(含总工程师3名、安全生产监察专员7名、应急指挥专员7名、保密委员会专职委员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局领导职数4名、应急指挥中心副主任兼任国家消防救援局指挥中心主任1名)。
应急管理部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