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

更新时间:2022-06-27 10:09

一九五八年九月四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〇〇次会议决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

领海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海宽度为十二海里(浬)。这项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领土,包括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和同大陆及其沿海岛屿隔有公海的台湾及其周围各岛、澎湖列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他属于中国的岛屿。

(二)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的领海以连接大陆岸上和沿海岸外缘岛屿上各基点之间的各直线为基线,从基线向外延伸十二海里(浬)的水域是中国的领海。在基线以内的水域,包括渤海湾琼州海峡在内、都是中国的内海、在基线以内的岛屿,包括东引岛高登岛马祖列岛白犬列岛、乌岳岛、大小金门岛大担岛二担岛、东绽岛在内,都是中国的内海。

(三)一切外国飞机和军用船舶,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许可,不得进入中国的领海和领海上空。

任何外国船舶在中国领海航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有关法令。

(四)以上(二)(三)两项规定的原则同样适用于台湾及其周围各岛、澎湖列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他属于中国的岛屿。

台湾和澎湖地区现在仍然被美国武力侵占,这是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完整的和主权的非法行为。台湾和澎湖等地尚待收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权采取一切适当的方法在适当的时候,收复这些地区,这是中国的内政,不容外国干涉。

一九五八年九月四日于北京

领海基线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的声明

1996年5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1992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领海的部分基线和西沙群岛领海基线

一、大陆领海的部分基线为下列各相邻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

1.山东高角(1)北纬37°24.0’东经122°42.3’

2.山东高角(1)北纬37°23.7’东经122°42.3’

3.镆耶岛(1)北纬36°57.8’东经122°34.2’

4.镆耶岛(2)北纬36°55.1’东经122°32.7’

5.镆耶岛(3)北纬36°53.7’东经122°31.1’

6.苏山岛北纬36°44.8’东经122°15.8’

7.朝连岛北纬35°53.6’东经120°53.1’

8.达山岛北纬35°00.2’东经119°54.2’

9.麻菜珩北纬33°21.8’东经121°20.8’

10.外磕脚北纬33°00.9’东经121°38.4’

11.佘山岛北纬31°25.3’东经122°14.6’

12.海礁北纬30°44.1’东经123°09.4’

13.东南礁北纬30°43.5’东经123°09.7’

14.两兄弟屿北纬30°10.1’东经122°56.7’

15.渔山列岛北纬28°53.3’东经122°16.5’

16.台州列岛(1)北纬28°23.9’东经121°55.0’

17.台州列岛(2)北纬28°23.5’东经121°54.7’

18.稻挑山北纬27°27.9’东经121°07.8’

19.东引岛北纬26°22.6’东经120°30.4’

20.东沙岛北纬26°09.4’东经120°24.3’

21.牛山岛北纬25°25.8’东经119°56.3’

22.乌丘屿北纬24°58.6’东经119°28.7’

23.东碇岛北纬24°09.7’东经118°14.2’

24.大柑山北纬23°31.9’东经117°41.3’

25.南澎列岛(1)北纬23°12.9’东经117°14.9’

26.南澎列岛(2)北纬23°12.3’东经117°13.9’

27.石碑山角北纬22°56.1’东经116°29.7’

28.针头岩北纬22°18.9’东经115°07.5’

29.佳蓬列岛北纬21°48.5’东经113°58.0’

30.围夹岛北纬21°34.1’东经112°47.9’

31.大帆石北纬21°27.7’东经112°21.5’

32.七洲列岛北纬19°58.5’东经111°16.4’

33.观帆北纬19°53.0’东经111°12.8’

34.大洲岛(1)北纬18°39.7’东经110°29.6’

35.大洲岛(2)北纬18°39.4’东经110°29.1’

36.双帆石北纬18°26.1’东经110°08.4’

37.陵水角北纬18°23.0’东经110°03.0’

38.东洲(1)北纬18°11.0’东经109°42.1’

39.东洲(2)北纬18°11.0’东经109°41.8’

40.锦母角北纬18°09.5’东经109°34.4’

41.深石礁北纬18°14.6’东经109°07.6’

42.西鼓岛北纬18°19.3’东经108°57.1’

43.莺歌嘴(1)北纬18°30.2’东经108°41.3’

44.莺歌嘴(2)北纬18°30.4’东经108°41.1’

45.莺歌嘴(3)北纬18°31.0’东经108°40.6’

46.莺歌嘴(4)北纬18°31.1’东经108°40.5’

47.感恩角北纬18°50.5’东经108°37.3’

48.四更沙角北纬19°11.6’东经108°36.0’

49.峻壁角北纬19°21.1’东经108°38.6’

二、西沙群岛领海基线为下列各相邻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

1.东岛(1)北纬16°40.5’东经112°44.2’

2.东岛(2)北纬16°40.1’东经112°44.5’

3.东岛(3)北纬16°39.8’东经112°44.7’

4.浪花礁(1)北纬16°04.4’东经112°35.8’

5.浪花礁(2)北纬16°01.9’东经112°32.7’

6.浪花礁(3)北纬16。01.5’东经112°31.8’

7.浪花礁(4)北纬16°01.0’东经112°29.8’

8.中建岛(1)北纬15°46.5’东经111°12.6’

9.中建岛(2)北纬15°46.4’东经111°12.1’

10.中建岛(3)北纬15°46.4’东经111°11.8’

11.中建岛(4)北纬15°46.5’东经111°11.6’

12.中建岛(5)北纬15°46.7’东经111°11.4’

13.中建岛(6)北纬15°46.9’东经111°11.3’

14.中建岛(7)北纬15°47.2’东经111°11.4’

15.北礁(1)北纬17°04.9’东经111°26.9’

16.北礁(2)北纬17°05.4’东经111°26.9’

17.北礁(3)北纬17°05.7’东经111°27.2’

18.北礁(4)北纬17°06.0’东经111°27.8’

19.北礁(5)北纬17°06.5’东经111°29.2’

20.北礁(6)北纬17°07.0’东经111°31.0’

21.北礁(7)北纬17°07.1’东经111°31.6’

22.北礁(8)北纬17°06.9’东经111°32.0’

23.赵述岛(1)北纬16°59.9’东经112°14.7’

24.赵述岛(3)北纬16°59.7’东经112°15.6’

25.赵述岛(3)北纬16°59.4’东经112°16.6’

26.北岛北纬16°58.4’东经112°18.3’

27.中岛北纬16°57.6’东经112°19.6’

28.南岛北纬16°56.9’东经112°20.5’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再行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余领海基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线的声明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一九九二年二月二十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线

一、钓鱼岛黄尾屿南小岛北小岛南屿北屿飞屿的领海基线为下列各相邻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

1、钓鱼岛1 北纬25°44.1′ 东经123°27.5′

2、钓鱼岛2 北纬25°44.2′ 东经123°27.4′

3、钓鱼岛3 北纬25°44.4′ 东经123°27.4′

4、钓鱼岛4 北纬25°44.7′ 东经123°27.5′

5、海豚岛 北纬25°55.8′ 东经123°40.7′

6、下虎牙岛 北纬25°55.8′ 东经123°41.1′

7、海星岛 北纬25°55.6′ 东经123°41.3′

8、黄尾屿 北纬25°55.4′ 东经123°41.4′

9、海龟岛 北纬25°55.3′ 东经123°41.4′

10、长龙岛 北纬25°43.2′ 东经123°33.4′

11、南小岛 北纬25°43.2′ 东经123°33.2′

12、鲳鱼岛 北纬25°44.0′ 东经123°27.6′

二、赤尾屿领海基线为下列各相邻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

1、赤尾屿 北纬25°55.3′ 东经124°33.7′

2、望赤岛 北纬25°55.2′ 东经124°33.2′

3、小赤尾岛 北纬25°55.3′ 东经124°33.3′

4、赤背北岛 北纬25°55.5′ 东经124°33.5′

5、赤背东岛 北纬25°55.5′ 东经12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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