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3-05-20 09:42

1991年4月,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简称教育部关工委)成立(教办[1991]12号)。教育部关工委是教育部党组领导下的工作机构,负责指导、组织全国教育系统各级关工委和教育系统离退休专家、教师、干部和职工,配合学校加强和改进青少年学生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教育。

任务方针

主要任务是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针对青少年的实际,坚持以德育为主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青少年,开展智育、体育、美育、创新等方面的教育活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关心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努力把青少年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身心健康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其工作方针是在党委领导下,围绕中心、配合补充,因地制宜、量力而为,立足基层、注重实效。

工作规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精神,制定本规则。

委员会的组成及产生办法

1、聘请名誉主任一名,由德高望重的老领导担任。

2、聘请顾问若干名,由历届关工委主任、部级老领导及现职有关部领导担任。

3、设主任一名,由部党组任命。

4、设常务副主任、副主任若干名。常务副主任一般为正司(局)级退休干部。工作调动后自行卸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单位由主任提名,常务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报有关部领导同意后,报人事司备案。

5、设委员单位若干。各省(区、市)教育关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关工委均为委员单位,由关工委推荐委员一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教育部关工委备案。在部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中设委员单位,各推荐委员一人。部关工委秘书长、副秘书长以及家教中心、社区教育中心、理论研究中心、家长学校教材资源研发中心的常务副主任均为委员。

6、委员会根据需要,聘任若干个人委员。

关工委秘书处职责

1、秘书处是关工委的日常办事机构。

2、秘书处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委员会的决定和工作部署。

3、负责组织、落实常务主任办公会的工作部署和决议。

4、调查研究,收集信息,掌握工作动态,为决策服务。

5、负责委员会日常运转、服务及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

6、负责关工委工作的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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