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27 21: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是经中央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以促进中国高等学校科技发展为目的的教育部直属司局级机构。主要承担全国高校有关科研基金、科研成果、科技开发、成果转化与推广、科技产业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并为教育部在高等学校科技政策方面提供咨询和建议。
一.承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具体组织实施、国家科学技术奖和其它部门(社会)科技奖励的遴选与提名推荐。负责教育部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开展高校科研综合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研究,跟踪高校科技发展动态,为教育部高校科技工作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编辑出版《中国高校科技》《中国科技论文》。
三.开展评审评价,为教育部司局、高校和社会机构提供科研项目、基地建设、人才计划、科技成果等评审、评价和评估服务。负责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高校评审组工作。
四.组织高校开展产学研深度合作,建设高校产学研合作基地、平台和基金,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五.开展高校科技成果管理与知识产权服务,推动高校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管理和运用工作。
六.推动新技术在高校信息化中的创新应用,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支撑高校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编辑出版《中国教育网络》,建设运营“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中国学术会议在线”和“中国技术供需在线”。
七. 推动高校国际科技合作,搭建国际合作交流平台,促进高校国际学术交流、项目合作与技术转移。
罗方述: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一、 办公室
负责人事、行政、档案、后勤管理工作;协调、督办各处室工作,监督规章制度执行;负责对外联络、宣传和中心门户网站的建设与维护工作;协助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等开展工作。
办公室下设财务与资产部,主要职责为:负责财务管理、采购与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监管下属控股、参股企业。
二、 成果专利处
负责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组织实施和教育部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及其他有关科技奖励项目(人选)的遴选、提名、推荐,国防科学技术成果的鉴定和登记工作;负责高校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和保护工作的指导与服务,建设中国高校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指导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业务开展,组织相关培训;负责高校科技成果的管理、登记、宣传及高校科技查新机构的监督管理、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
三、 产学研合作处
组织高校与地方、行业、企业等开展产学研合作,实施“蓝火计划”,推动高校知识产权运用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举办中国高校科技成果交易会,运营“中国技术供需在线”,建设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和大学创新园;建设中国高校产学研合作联盟和中国高校产学研合作基金;组织高校参与国家相关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推广活动。
四、 研究与发展处
开展高校科研综合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研究,及时跟踪高校科技发展动态,为教育部高校科技工作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推动高校国际科技合作,搭建国际合作交流平台,促进高校国际学术交流、项目合作与技术转移;接受教育部司局委托,组织开展与国际合作相关的项目实施;负责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高校评审组工作,开展现场评审、监督、标准制定及培训等;联系《中国高校科技》《中国科技论文》。
五、 评审评估处
接受教育部司局委托,组织开展相关评审、评价和评估等工作;接受高校和社会机构委托,组织开展科研项目、基地建设、人才计划、科技成果、创新基金等评审、评价和评估工作;负责科技评价与评审信息系统(含专家数据库)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评审与评价部
评审评估处下设评审与评价部,主要职责为:承担部委、高校、省市、企业等委托的科技咨询服务,以及科研项目、人才计划、学科建设、基地建设和成果评估等评审、评价和评估工作。
六、 网络信息处
推动新技术在高校信息化中的创新应用;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支撑高校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开展高校信息化评估研究,编制《中国高校信息化发展报告》;负责中心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基础平台的建设与运维工作;联系《中国教育网络》、“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中国学术会议在线”与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的相关工作。
2022年2月16日, 经中央编委批准,按照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教育部部分直属事业单位进行了调整,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和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整合,组建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