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25 21:0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 274-2006):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39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2号)和《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制定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 274-2006):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是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定义
4 要求
5 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
6 标准实施
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39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2号)和《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管理和验收。
本标准规定了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验收的基本条件和指标。根据生态工业的特征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关键环节,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由经济发展、物质减量与循环、污染控制和园区管理四部分组成,并进一步细分为21个指标。随着生态工业理论和实践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本标准将适时修订完善。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6月2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6年9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 275-2006):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定义
4 基本要求
5 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
6 标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