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9-04 00:28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部为国务院原有组成部门,最早在1952年,将原来贸易部底下的粮食公司和财政部底下的粮食总局合并成立中央人民政府粮食部,主要管理当时全国粮食流通采买的事务。
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将原贸易部的粮食公司和财政部的粮食总局合并,设立粮食部,统一管理粮食收购、加工、储运、销售工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指导粮食部的工作。
1953年11月23日,政务院发布了《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1954年政务院又决定将油脂油料实行统购统销。全国粮食收购、加工、仓储、组织体系,随之建立了起来。
1954年改属国务院管理,1970年,与原有的商业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并为商业部。1979年再度设立。
1982年2月22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2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问题的决议》。将商业部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粮食部合并,组建新的商业部。
1. 主管编制粮油年度和长期的流转计划,综合编制基建、财务、工业机械、物资、劳
动工资、科技教育等综合计划,管理粮油统购统销价格、专项用粮,制定粮食统计制度,综合整理分析统计资料等工作。
2. 主管农村粮食统购统销,粮油集市贸易,研究农村粮食分配政策和奖售政策,安排
农村人民生活,征超购粮食奖售物资分配,农村粮管员的培训等工作。
3. 主管市镇粮食统销和工商业用粮的供应,研究供应政策,规划供应网点的设置,印
制和发行粮票等工作。
4.主管食油、非食用油脂的统购统销和政策研究,编制油脂购销分配计划,负责油脂调拨、油库、装具容器的分配管理,油料生产基地的建设等工作。
5.主管粮油工业生产和企业设备技术管理,统一申请粮食部门的统配物资,组织粮油加工、仓储、销售等机械的生产与分配,粮油机械出口,粮油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帮助农村建立粮油加工,改革加工工具,培训技术力量等工作。
6.主管粮食调拨、运输和仓库保管,进口粮接卸和粮油装具管理,组织合理运输,军粮供应,军队生产粮收购,兑换和军用粮票的发行管理,战备粮仓库建设,粮油质量标准检验、化验等工作。
7.主管粮油财务管理,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制定粮食购销、工业运输企业财务制度。管理储备、流动、专业基金、增产节约、扭亏增盈、财会资料的汇总分析等工作。
8.主管编制粮食部门基建计划,部直属直供基建项目的建设,基建财务管理,物资订货分配,基建设计技术力量的培训等工作。
9.主管编制粮食系统和直属院校的发展规划,审批院校的教学计划和重要的规章制度,总结交流办学经验,制定招生和毕业生分配方案,组织审编教材,帮助地方培训师资等工作。
10.主管粮食企业劳动管理,定员定额,制定技术业务职称、工资等级、劳动保护、福利奖励标准和制度,研究基层网点设置,总结交流基层工作经验,组织比、学、赶、帮、超等工作。
11.主管粮油科技规划,科技成果的鉴定推广,管理和分配科技费用、物资、仪器,管理科技情报网(站),出版粮油科技刊物等工作。
12.主管饲料工业的规划、布局和投资,饲料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饲料价格,推广饲料先进技术设备,负责饲料直属研制的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13.主管县以上粮食干部的培训工作。
14.主管粮食系统加工工厂、仓库建筑、加工机械工艺的设计和定型,制定有关技术标准等工作。
15.主管研究粮油产品的营养成分、理化特性、工艺品质,研究粮油收获、加工、贮藏、运输过程中的物理变化、污染以及对人体动物健康的影响等。
16.主管整理研究、编辑出版、组织交流国内外粮油和饲料科技情况等工作。
章乃器 陈国栋 沙千里 陈国栋 赵辛初 (截止至1990年)
粮食部 中央人民政府粮食部(1952.8-19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