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

更新时间:2024-08-12 10:46

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ZHENGZHOU CUSTOMS DISTRICT P.R.CHINA),简称“郑州海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河南省郑州市设立的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的海关,也是一个内陆海关。

历史沿革

1984年11月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提交请示《关于设立郑州海关的请示》。

1985年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设立郑州海关的批复》[国函〔1985〕1号],同意设立郑州海关(厅局级),人员编制120人。海关所需办公、生活用房的基建投资及开办费用由河南省负担。郑州海关设关后的交通工具、检查仪器设备,由海关总署配备,郑州海关的筹建工作,直接与海关总署商办。

1992年10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旅行自用物品的管理规定》。

2006年1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周口海关开关。

2011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在河南省新郑国际机场签署《关于郑州—厦门—新加坡航线的合作监管协议》,两地海关携手打造福建——河南空中通道。

2012年6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黄埔海关签署区域通关合作备忘录。这标志着郑州海关与广州、黄埔两海关区域通关改革启动,此举将进一步加强郑州关区与广州、黄埔两关区间的联系沟通,简化通关手续,提高通关效能,共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2013年5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焦作海关开关。6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三门峡海关开关。同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发布《郑州海关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的十项措施》,进一步助力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同年10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乡海关开关,并对外办理海关业务,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

2014年6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阳海关开关。同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海关总署支持外贸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共14条,明确提出深化简政放权、简化转关手续、提高通关时效、优化税收政策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振外贸企业信心。同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鹤壁海关开关。同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注册企业分类从原来的5个等级变为3类,调整了高信用企业的申请条件,最大限度减少了海关对企业信用认定的核准环节。

2016年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许昌海关开关,于同年4月1日起对外办理业务,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

2017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出台支持河南自贸区建设措施,内容包括改革海关监管制度、优化特殊区域管理等5个方面共22条,以实际行动助力河南自贸区建设。

2018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启用新版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报检单将合并为一张新版报关单,经过梳理整合,原报关、报检共229个申报项目合并精简至105个,统一了国别(地区)、港口、币制等8个原报关、报检共有项的代码,其中7个采用国家标准代码或与国家标准建立对应关系。海关简化整合进口申报随附单证,将原报关、报检74项随附单据合并整合成10项,102项监管证件合并简化成64项。企业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关检融合统一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办理。同年,根据机构改革部署,原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机构改革后,郑州海关下辖24个隶属海关单位。

2019年3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丘海关、濮阳海关分别在当地揭牌,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同年4月9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将进境物品进口税(俗称行邮税)税目1、税目2的税率分别调降为13%、20%。同年8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双方确定将加强合作支持郑州航空口岸建设,推动航空港实验区外向型经济优化升级,打造内陆地区开放高地,打响河南对外开放品牌。同年10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为进一步服务河南对外开放发展,制定推出了四个专项方案、共计64条措施,激发河南省开放发展新动能,助力应对外贸复杂局面,推动外贸稳中提质,实现高质量发展。

2020年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出台《郑州海关进一步服务“防疫情 稳外贸”工作专项方案》,以15条专项措施全面支持我省企业复工复产,助力全省外贸平稳发展。同年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出台《郑州海关进一步服务中小微企业“防疫情 稳发展”专项方案》,该《方案》既是郑州海关“防疫情 稳外贸”专项工作方案的补充,也是专门针对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出台的具体帮扶举措。同年6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中华人民郑州海关也位列其中,于同年7月1日起施行。同年1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济源海关开关,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同年12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马店海关开关,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同年12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平顶山海关开关,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同年12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封海关开关,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

2021年11月,为确保河南首列通过“铁路快通”模式出境的中欧班列,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提前建立预案,成立工作专班,密切与边境口岸海关联系,紧盯“发运”“出境”两个节点,提前研究制定“铁路快通”监管方案和口岸通关应急预案,全流程跟踪班列运行状态。同时,与郑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班列运营企业等相关单位建立联系配合机制,在实货整列发运前,按照货物种类进行整柜、一票多柜、一柜多票等多种模式模拟测试,及时解决问题,全力保障快通工作开展。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针对性推动“预裁定”业务推广,通过申报前预先认定归类编码,解决企业通关归类难题。

2022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生效,为更好地服务河南省高质量实施RCEP。同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出台服务RCEP生效实施专项方案,充分发挥海关技术优势,积极指导重点企业做好进出口享惠规划,所属业务现场开辟RCEP窗口,全方位开展RCEP政策宣介,畅通线上线下关企沟通渠道,指导企业最大限度享受政策红利。

关区分布

本级机关

据2022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官网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驻址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30号,下辖24个隶属海关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业务管辖范围为河南省的各项海关管理工作,完成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工作职责为①负责监管河南省内全境的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监管,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进出口关税及其他税费征收管理、出入境卫生检疫和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负责本关区海关监管工作,垂直管理各隶属海关单位。②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③查缉走私,海关风险管理、。④编制海关统计,进出口货物贸易等海关统计。

隶属海关

据2022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官网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共设有24个隶属海关单位,具体信息如下表所示。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据2022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官网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辖18个内设机构,具体信息如下表所示。

事业单位

据2022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官网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共设有后勤管理中心、技术中心、保健中心、洛阳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数据分中心这5个隶属事业单位,具体信息如下表所示。

职责业务

机关领导

现任领导

历任关长

荣誉表彰

文化特色

暑期海关行

2015年8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组织 “暑期海关行”活动,邀请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董周第九小学部分老师和学生利用暑假时间来郑州参观交流,走进郑州机场海关,了解海关工作生活,并参观了郑州市动物园。

地理位置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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