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24 23:04
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主管的全国性公募型基金会,经中国人民银行1992年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1993年登记(公募基证字第0017号),创始人为著名戏剧大师曹禺先生。
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由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与中国文博界专家学者、社会知名人士共同倡议组建,于2002年10月18日正式宣告成立,是中国国内第一个以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为宗旨的民间公益组织。自成立之日起,专项基金得到了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和媒体的拥护和支持,其第一个捐赠者是中国保利集团公司。
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
主任:张永年 副主任:马保平
总干事:王维明 委员:康明、蒋迎春
法律顾问:天达律师事务所
财税顾问:京都会计师事务所
协助政府,动员社会力量,联合国内外尊重人类文化遗产、热爱中华文明的组织和个人,广募资金,通过回赠、回购、讨还等方式,多渠道促成流失海外的国宝早日回归祖国。
为了确保国宝抢救工作万无一失,专项基金已聘请五十多位权威专家作顾问,并聘请国内外知名的律师、会计师事务所规范审计制度和财务管理等工作,以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
◆国际无偿援助
◆国家财政及有关部门的资助
◆基金所实现的合法收益
◆组织流失文物的调查研究
◆流失文物的回归
◆回归文物的修缮和保管
◆回归的文物的宣传和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