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环保联合会

更新时间:2024-08-14 17:16

中华环保联合会(英文名:All-China Environment Federation,缩写:ACEF)是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门注册、接受生态环境部和民政部业务监督和管理,由热心环保事业的人士、企业、事业单位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的、全国性社会组织。

发展历史

2005年4月,中华环保联合会正式成立。

2006年,中华环保联合会开展了中国环保民间组织现状的调查,形成了调查报告、蓝皮书、信息库和研究报告4项成果。

2009年,中华环保联合会成立中华环保联合会环保技术标准专业委员会 。

2020年10月,中华环保联合会水环境治理专业委员会正式成立。

2023年1月,中华环保联合会“一带一路”生态产业合作工作委员会正式成立。

2023年3月,中华环保联合会生态文化与艺术工作委员会(简称文工委)成立。

2023年5月,作为首批成员单位加入“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

2023年8月5日,中华环保联合会碳普惠专业委员会在北京正式成立。

2023年12月29日,中华环保联合会生态文明传播工作委员会(简称“文传委”)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正式成立。

2024年7月25日,中华环保联合会第四届理事会换届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三届理事会孙晓华主席所做的《中华环保联合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华环保联合会第三届理事会财务工作报告》《中华环保联合会发展规划(2025-2029年)》《中华环保联合会章程(修改稿)》等9项报告。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决定本会的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

(三)制定和修改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产生办法,报党建领导机关备案;

(四)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六)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七)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八)决定名誉职务人选;

(九)决定名称变更事宜;

(十)决定终止事宜。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负责人;

(三)决定名誉职务人选;

(四)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决定设立、变更和终止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和其他所属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

(八)领导本会各所属机构开展工作;

(九)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

(十)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十一)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十二)决定本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

(十三)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组织成员

据2021年10月联合会官网显示,联合会常务理事、理事中拥有一大批社会各界的中高级政要,其中正部级以上领导40 人,副部级以上领导155 人,联合会还有包括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知名企业等单位会员255 家,个人会员一万余人。各省市区环境厅局长大部分是中华环保联合会的理事;还有军队、武警、金融、财政等一批高级要员。

中华环保联合会拥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清华大学等一批专家和学者。其中拥有两院院士18 名;拥有30名法律、环境、经济专家组成的环境法律专家委员会;拥有环境志愿律师队伍82人和24 家志愿律师事务所。

主要任务

(一)围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充分发挥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各级政府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决策建议;

(二)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论坛或峰会和生态环保新技术推介等活动,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行业或市场发展需要举办相关展览;

(三)组织开展环境权益维护的教育和培训,提升全社会环境法律意识和环境权益意识;开展相关理论研究,积极推动环境法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和环境法律援助,维护社会和公众合法环境权益;依法监督环境违法行为,推动地方政府遵照国家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责和依法行政,促进建立健全环境权益保障体系;

(四)依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工作,多渠道多角度为环境治理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创造条件、构建平台;为生态环境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提供决策建议;

(五)依规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行业信用评价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行业标准研究制定;开展节能生态环保、科技咨询及培训服务等,推动节能生态环保、绿色发展重大工程和项目的实施,促进生态环境质量的整体改善;

(六)传播社会主义生态观和先进环境文化。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出版发行环境类刊物、制作影视作品、运营新媒体等形式,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权益维护知识,提高全民的生态环保意识和环境维权意识;

(七)组织并开展国际生态环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和承担国际合作项目;

(八)推动生态环境建设公益事业和生态环保产业的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资源整合;

(九)承办政府及有关组织委托的符合本会宗旨的其他工作。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建设成就

国际合作

中华环保联合会在做好国内工作的同时,加强同国际组织和各国环保组织的交往与合作。截至2021年10月中华环保联合会已开展多项国际交流合作。

报刊资源

《中国环境法治杂志》是由中华环保联合会主管,中华环保联合会主办的部级期刊。

《中华环境》刊名由原国务委员、全国政协原副主席、两院院士宋健同志题写。杂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主管,是中华环保联合会、中国环境出版有限责任公司主办的国家级环保期刊。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精神宗旨

联合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秉承“大中华、大环境、大联合”理念,围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围绕实现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围绕维护社会与公众环境权益,推动美丽中国建设。

现任领导

荣誉主席:宋健

主席:王秀峰

监事长:刘香芬

下属机构

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

中华环保联合会水环境治理专业委员会

中华环保联合会“一带一路”生态产业合作工作委员会

中华环保联合会生态文明传播工作委员会

所获荣誉

2023年11月30日,民政部发布2023年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公告,中华环保联合会单位被评为4A级全国性社会团体。

社会评价

中华环保联合会汇聚了多学科 、高水平的专家 ,要发挥人才优 势 ,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团结各方面力量,加强环境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高咨询服务水平,当好党和政府的参谋助手。积极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 和有关法律法规,在政府和群众之问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 、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 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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