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领导人会晤

更新时间:2024-10-17 20:41

中欧领导人会晤是中欧双方最高级别的政治对话机制,始于1998年。中国国务院总理代表中方与会,欧盟方面一般由欧洲理事会和欧盟委员会负责人作为代表与会。欧洲理事会和欧盟委员会都是欧盟核心机构,前者是欧盟最高决策机构,后者是欧盟常设执行机构。

事件背景

历史交往

中国与欧共体建交

1975年5月6日,中国外交部长乔冠华与到访的欧洲经济共同体(欧盟前身)委员会副主席索姆斯会谈,就中国与欧洲经济共同体建立正式关系达成一致。这一天成为中国与欧共体建交日。

1975年9月,中国驻比利时大使李连璧先后向欧共体部长理事会主席、意大利外长鲁莫尔和欧共体委员会主席奥利托提交委任书,兼任中国驻欧洲经济共同体使团团长,成为中国驻欧洲经济共同体的首任正式常驻代表。

1978年4月,中国外贸部长李强访问欧共体总部双方正式签署中欧贸易协定。

1978年9月,欧共体委员会副主席哈费尔坎普率团访华成为双方建交后首个访华的欧共体高级代表团。

1979年7月,首次中欧经贸混委会在京举行欧共体决定给予中国最惠国待遇。

1983年10月,中国与欧洲煤钢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分别建立外交关系。1983年11月1日,中国与欧洲共同体正式宣布全面建交。

1984年4月,中国外交部长吴学谦与欧共体主席国法国外长谢松等在巴黎举行首次中欧外长级政治磋商。

1985年5月,中国与欧洲经济共同体贸易和经济合作协定在布鲁塞尔正式签署。

1986年7月1日至5日,应中国政府的邀请,欧洲共同体委员会主席雅克·德洛尔对中国进行了为期5天的正式访问。

1988年5月,欧洲共同体委员会在华设立代表团。

1988年10月,欧共体委员会驻华代表团正式开馆,杜侠都大使成为首任团长。

1989年6月,欧共体决定冻结对华关系,并实施包括军售禁令在内的一系列制裁措施。中欧关系受到严重损害。

1990年10月,欧共体取消除军售禁令以外的绝大部分对华制裁措施。此后,中欧高层互访和各领域合作逐步恢复。

1991年9月24日,正在纽约出席联大四十六届会议的中国外长钱其琛,在联合国与欧共体主席、荷兰外交大臣范登布鲁克会谈。

1994年6月,中方向欧共体主席国希腊递交确认中国与欧盟政治对话事的复函及非文件,欧方确认双方政治对话机制正式启动。

1995年7月,欧盟委员会通过旨在全面发展欧盟与中国关系的《中国—欧盟关系长期政策文件》。

1998年3月,欧盟委员会公布《与中国建立全面伙伴关系》报告,建议欧盟把对华关系提升至新水平。

1998年4月,第一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在伦敦举行。双方发表联合声明,建立面向21世纪长期稳定的建设性伙伴关系,并决定每年举行一次领导人会晤。

1998年12月,中欧科技合作协定在布鲁塞尔签署。

2007年7月,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访问欧盟总部。

2001年9月,第四次中欧领导人会晤在布鲁塞尔举行,双方决定建立中欧全面伙伴关系。

2002年6月,中欧以换函形式重签政治对话协议。

2003年10月,中国发表首份对欧盟政策文件。同年,中国成立高级别对欧盟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唐家璇国务委员任组长。

2004年5月,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访问欧盟总部。

2005年7月,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

2005年底,中欧启动副外长级定期战略对话机制。

2006年10月,欧盟委员会发表了题为《欧盟与中国:更紧密的伙伴、承担更多责任》的对华政策文件。

2007年11月,第十次中欧领导人会晤在北京举行,双方同意成立副总理级的中欧经贸高层对话机制。

2008年4月,首次中欧经贸高层对话在北京举行。双方决定,对话每年一次在中欧两地轮流举行。

2009年1月,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对欧盟总部进行正式访问。

2010年4月,中欧双方决定提升战略对话级别。同年9月,中国国务委员戴秉国与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兼欧盟委员会副主席阿什顿女士共同主持首次中欧高级别战略对话。

2011年,中欧青年交流年是中欧建交以来第一个主题年,是中国政府与欧盟首次合作开展的青年交流活动,是一次让欧洲青年了解中国、让中国青年了解欧洲的公益性教育活动,也是一系列大规模、长时间、大范围的青年互动活动。

2012年2月,“中欧文化对话年”启动仪式在欧盟总部所在地布鲁塞尔举行。这标志着由中欧合作举办、为期一年的大规模人文双边交流活动正式拉开了帷幕。

2013年11月,第十六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在北京举行,双方共同发表《中欧合作2020战略规划》。

2014年3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访问欧盟总部,并分别与欧洲理事会主席范龙佩、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等欧盟主要领导人举行会谈。双方领导人就共同打造中欧和平、增长、改革、文明四大伙伴关系达成重要共识。

2014年10月,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德国汉堡出席中欧论坛汉堡峰会期间会见欧洲议会议长舒尔茨,在意大利米兰出席第十届亚欧首脑会议期间同欧洲理事会主席范龙佩和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举行会晤。

2015年9月,中欧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第三次会议在布鲁塞尔举行,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与欧盟委员会教育、文化、青年和体育委员瑙夫劳契奇共同主持会议并发表致辞。

2016年7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会见来华出席第十八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的欧洲理事会主席图斯克和欧盟委员会主席容克。

中欧战略接近

在冷战时代,欧盟(欧共体)和中国分别依附于美苏两个超级大国。20世纪70年代,中国逐渐意识到以美国为中心的西欧国家所组成的强大军事联盟对自身安危的重要影响。1973年,中国政府邀请当时的欧共体委员克里斯托弗·索姆斯访华,1975年5月双方正式确立外交关系。中欧外交关系的建立是中国面对苏联威胁时为了维护自身政治利益的必然选择。1982年中国确立了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希望与美苏等超级大国和平共处,此后中欧之间的政治关系开始弱化,而经贸关系开始升温。1978-1988年,中欧贸易总量从35亿美元增至120亿美元,但是欧盟(当时为欧洲经济共同体)在中国的贸易份额从20%下降至12.5%。这从某种角度来说表明当时欧洲对中国现代化的助力不及美苏两大国,甚至不及亚太地区的其他国家。同时,欧洲开始通过建立欧洲联盟进行自身重建。在过去作为欧洲经济共同体与中国开展外交活动的过程中,欧洲更多限于经济方面的合作,1978年,欧洲经济共同体与中国签订了贸易协定,并建立了联合贸易委员会,这是两国经贸关系方面的重大突破。双方承诺在多个贸易领域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随着双方经贸关系的日渐密切,1985年中国与欧洲经济委员会签订了新的经贸合作协议,同时也是中欧关系法律框架的重要构成内容。1988年,欧共体委员会向北京派遣了欧盟代表团,从而推动双方经贸关系的紧密发展。在政治关系方面,1980年,欧洲议会代表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团举行了会议,1984年中欧召开了首个部长级政治合作协商会议。1989年,双方关系进入低谷,欧洲经济共同体对中国实施了多项制裁,其中包括“共同体成员国暂停与中国的军事合作”“对中国实行武器贸易禁令”“暂停双方部长级及高层接触”“共同体及其成员国延迟执行新的合作项目”等。中欧关系从1989年开始直至20世纪90年代初都处于低迷状态。对于欧盟(欧洲经济共同体)来说,东欧剧变、德国统一、苏联解体等一系列变动使得欧洲乃至世界的版图发生了巨大变化。欧洲国家对中国的未来发展丧失信心,因此,中国也在外交关系中逐渐被欧洲边缘化。尽管如此,中欧双边经贸关系,尤其是中国与欧洲经济共同体以及欧盟成员国关系,还是取得了显著成绩。1989年9月,意大利和德国开始游说其他成员国减轻对中国的制裁条款并且加紧恢复与中国的经济联系。1990年夏季之后,制裁逐渐放宽,但是武器贸易禁令仍然在实行。欧共体当时正面临严峻的社会失业问题,经济上行缓慢,对于欧共体来说,欧洲公司吸须拓展海外市场和增加海外投资。对于中国来说,欧洲发达国家的先进科技也正是中国发展所需要的,而且欧洲发达国家相比美国更为友好,因为中欧在亚太地区没有安全利益方面的冲突,此外,中国也需要外商直接投资以拉动经济增长,欧洲公司也正是潜在投资者。1994年,欧盟颁布《新亚洲战略》,中国被视为亚洲潜在的主要力量。次年,欧盟发布其里程碑式的对华政策,宣布与中国建立长期关系。此后,中欧交流不断频繁,中欧关系得到改善。但是,这种改善主要体现在经贸层面,而非高层外交以及政治方面。1998年情况发生转变,欧盟出台了第二份针对中国的政策性文件,希望推动与中国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的进程。欧盟在文件中指出,希望结束与中国的冲突,开展人权对话,这一举动清除了欧盟与中国关系之间的最大阻碍。

中欧政治互动

冷战结束后,欧洲逐渐意识到两极格局结束后世界格局的新变化以及中国作为新崛起的亚洲主要力量的重要地位,中欧双边关系发展进程加速。1993年欧盟正式成立后,具备了先前欧洲经济共同体所不具备的一部分外交权利,开始拓展经济领域以外的中欧双边关系,将“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纳入合作框架之中,中欧双方关系开始从最初的贸易伙伴向战略合作伙伴迈进。1994年欧盟出台《新亚洲战略》,中欧冷战结束后,欧洲逐渐意识到两极格局结束后世界格局的新变化以及中国作为新崛起的亚洲主要力量的重要地位,中欧双边关系发展进程加速。1993年欧盟正式成立后,具备了先前欧洲经济共同体所不具备的一部分外交权利,开始拓展经济领域以外的中欧双边关系,将“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纳入合作框架之中,中欧双方关系开始从最初的贸易伙伴向战略合作伙伴迈进。1994年欧盟出台《新亚洲战略》,中欧双方签署了政治对话协议,开启了新的政治对话,政治关系进一步发展,次年欧盟出台了第一份对华纲领性文件——《中欧关系长期政策》,积极推进双方关系建设,也为欧盟国家制定了一致的对华行动交往准则。与此同时,中方也积极推动双边关系的恢复,1995年,双方在中国的倡议下开始人权对话,初步结束了人权问题方面的对立局面,此后双方每年两次、分别在北京和欧盟举行人权对话,良好的中欧对话和交流机制也由此开始形成。1998年欧盟出台第二份对华政策文件,3月欧盟委员会通过《与中国建立全面伙伴关系》的政策性文件,提出“将中欧关系提升到与欧美、欧日、欧俄同等地位”,双方领导人在4月会中表示将建立“建设性伙伴关系”,由此中欧关系在政治方面更进一步。2001年,双方升级“全面伙伴关系”。2002年,中欧通过换文方式升级了双方政治对话框架,也完善了双边对话的法律框架。发展至2003年,双方关系迎来了历史性的进步,6月欧盟在欧洲安全战略计划中指出欧盟为中国的主要战略伙伴之一,9月欧盟发布第四份对华政策文件,与中国建立战略伙伴关系,10月中国对欧盟做出积极回应,发布了第一份《中国对欧盟政策文件》,10月底双方在领导人第六次会唔期间正式宣布确立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2017),中欧关系就此进入全新阶段。

中欧经贸合作

经贸关系始终是中欧关系最重要的支柱。20世纪70年代,中美关系缓和后,中国与欧共体国家的关系日趋密切,1975年中欧建交前双边贸易关系便已经有了显著发展,1971—1975年间,中欧贸易量猛增三倍,这也为中欧贸易关系的稳定发展奠定了基础。1978年中国与欧洲经济共同体签署了综合贸易协定,协定中决定建立中国一欧共体贸易混合联合会。1979年欧洲议会议长艾米利奥·科隆波访问中国,同年双方签订第一份关于纺织品贸易的协定。1984年9月,中欧首次开展了部长级会唔,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部长陈慕华与欧共体委员会副主席威廉·哈费尔坎普进行会谈,并草签了经贸合作协定。同年,欧洲在华的第一个项目——商务管理和农村发展项目也开始启动。1985年,中欧建交十周年之际,双方签订了正式的《贸易与经济合作协定》,为中欧经贸关系奠定了法律基础。2001年中国加入了世贸组织后,双方贸易关系迅速升温,2003年双方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经贸往来更加密切,2004年中国成为欧盟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贸易伙伴,欧盟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双边贸易额的增长率达到40%以上。罗伯特·阿什(RobertAsh)在研究中指出,1978年到2005年间中欧贸易增长了60多倍,达到了2100亿欧元(桑德施奈德,李靖,2010)。双方在经贸合作中难免产生摩擦,2006年欧盟对华态度开始转向强硬并在政策性文件《欧盟与中国:紧密的伙伴,更大的责任》中指出中国利用关税以及其他贸易壁垒阻碍欧洲企业进入中国市场。

中欧人文交流

中欧作为人类文明的两大重要发源地,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和深厚的人文积淀,中欧思想文化的交流有着长达千年的历史基础,早在欧洲的文艺复兴,中国近代的西学东渐等社会思想运动时期,便有中西仁人志士互学互鉴先进思想以繁荣本国思想文化与社会。尽管如此,中国与欧盟真正以相互沟通理解为目的的人文交流却是在21世纪初才开始的。长期以来,双方的文化交流一直停留在中国与欧盟成员国层面,贸易始终是中欧关系中的主导领域。1998年欧盟委员会在第二份对华政策文件中首次提出了增进文化交流的相关内容,但是其主要的目的是“提升欧盟的可见度”(宋新宁,丁韶彬,译谷,2016)。

关键人物

历次会晤

首次会晤

1998年1月,欧盟倡议在举行第二届亚欧会议期间举行中欧领导人会晤,并建立领导人定期会晤机制。

1998年4月2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同欧盟轮值主席国英国首相布莱尔和欧盟委员会主席桑特在伦敦举行了中欧领导人首次会晤。会晤后双方发表《联合声明》,希望建立面向21世纪长期稳定的建设性伙伴关系,并每年举行一次领导人会晤。双方重申各自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问题上的承诺,强调进一步加强经贸关系是中国-欧盟关系不断发展的重要基础。

第二次会晤

1999年12月,朱镕基总理在北京与欧盟轮值主席国芬兰总理利波宁和欧盟委员会主席普罗迪举行了第二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双方一致认为,自首次中欧领导人会晤以来,中国与欧盟及其成员国的关系发展顺利,并取得积极成果;双方应继续致力于发展长期稳定的建设性伙伴关系,进一步扩大和深化在各个领域的互利合作。

第三次会晤

2000年10月,朱镕基总理在北京与欧盟轮值主席国法国总统希拉克和欧盟委员会主席普罗迪举行了第三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双方就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中欧加强在科技、能源、信息、教育等领域合作,打击非法移民,加强人权对话与司法合作等问题交换了意见。

第四次会晤

2001年9月,朱镕基总理在布鲁塞尔与欧盟轮值主席国比利时首相伏思达和欧盟委员会主席普罗迪举行了第四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双方就进一步加强政治对话、扩大经贸关系和科技交流、促进环境保护和能源合作,以及共同打击贩卖人口和非法移民等问题进行磋商。 

第四次中欧领导人会晤联合新闻公报

第五次会晤

2002年9月,朱镕基总理在哥本哈根与欧盟轮值主席国丹麦首相拉斯穆森和欧盟委员会主席普罗迪举行了第五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双方发表了联合新闻公报,强调进一步扩大和深化中欧在各领域的平等互利合作,推动中欧全面伙伴关系向前发展。

第六次会晤

2003年10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欧盟轮值主席国意大利总理贝卢斯科尼、欧盟委员会主席普罗迪和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索拉纳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六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温家宝就进一步发展中欧关系提出保持高层交往势头、深化经贸合作、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和消除影响中欧关系健康发展的障碍等四点建议。双方签署了“中欧伽利略计划合作协议”、“中欧关于成立工业政策对话机制框架协议”、“中欧旅游目的地国地位谅解备忘录”和“联合新闻公报”。本次会晤之前,欧盟出台了新的对华关系文件《欧中关系的共同利益与挑战――走向成熟的伙伴关系》,中国发表了第一个对欧关系文件《中国对欧盟政策文件》。

第七次会晤

2004年12月,温家宝总理赴荷兰海牙与欧盟主席国荷兰首相巴尔克嫩德、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和欧盟理事会秘书长兼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索拉纳举行第七次中欧领导人会晤。会晤后中欧双方发表了《第七次中欧领导人会晤联合声明》和《中欧关于防扩散和军控问题的联合声明》。前者列举了中欧在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环保和国际事务等30多个领域的合作,后者确认中欧互为防扩散和军控领域的重要战略伙伴,显示出双方战略共识在不断增多。

第八次会晤

2005年9月,温家宝总理在北京与英国首相布莱尔、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及欧盟理事会秘书长兼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索拉纳举行中欧第八次领导人会晤。双方发表了《第八次中欧领导人会晤联合声明》和《中欧气候变化联合宣言》,并签署了关于在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空间开发、北京首都机场建设等领域开展合作的文件。

第九次会晤

 2006年9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芬兰首都赫尔辛基同欧盟轮值主席国芬兰总理万哈宁、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举行了第九次中欧领导人会晤,双方就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深入交换了意见。双方发表了《第九次中欧领导人会晤联合声明》。

第十次会晤

2007年11月,第十次会晤在北京举行,温家宝总理出席。双方一致同意进一步加强各级政治对话和磋商,继续就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保持磋商与协调,增进政治互信,扩大战略共识,并同意成立副总理级的中欧经贸高层对话机制。双方发表了《第十次中欧领导人会晤联合声明》。

第十一次会晤

2009年5月20日,第十一次会晤在捷克首都布拉格举行,温家宝总理出席。双方就进一步发展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气候变化等全球性挑战深入交换了意见,达成重要共识。双方签署了《中欧清洁能源中心联合声明》、《中欧中小企业合作共识文件》、《中欧科技伙伴关系计划》,发表了联合新闻公报。

第十二次会晤

2009年11月30日,第十二次会晤在江苏省南京市举行,这是中国首次在北京以外的城市举行中欧领导人会晤。温家宝总理与欧盟轮值主席国瑞典首相赖因费尔特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共同主持会晤,温家宝发表讲话。本次会晤重点讨论了中欧关系、国际金融危机和气候变化等议题。双方一致同意,深化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双方发表了联合声明,签署了包括节能减排、贸易和投资、环境治理等领域在内的6个合作文件。

第十三次会晤

2010年10月6日,第十三次会晤在布鲁塞尔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代表中国出席了会晤。欧洲理事会主席赫尔曼·范龙佩和欧盟委员会主席若泽·曼努埃尔·巴罗佐代表欧盟出席了会晤,并发表了联合新闻公报。

第十四次会晤

2012年2月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人民大会堂与欧洲理事会主席范龙佩、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共同主持第十四次中欧领导人会晤。双方还就共同关心的地区热点问题交换了意见。会晤后,双方领导人共同会见了记者,并发表了联合新闻公报。

2011年10月25日,第十四次会晤原定在中国天津举行。后因故推迟至2012年2月14日在北京举行。

第十五次会晤

2012年于9月19日-20日,温家宝总理将赴布鲁塞尔出席第十五次中欧领导人会晤并对比利时进行正式访问,中方希望通过此次会晤,对外释放积极信号,为中欧关系发展指引方向,妥善处理分歧,提振合作信心。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表示,此访对于加强中欧财政、金融务实合作以及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影响。“我们期待通过中欧领导人会晤,促进中欧全面经济合作,进一步加强中欧在应对欧债危机和全球经济治理改革等领域政策协调,为建立公平、公正、包容、有序的国际经济新秩序,推动世界经济的强劲、可持续与平衡增长做出贡献。“

中方希望通过此次会晤实现三个目标。一是坚持战略互信,对外释放积极信号,为中欧关系发展指引方向。二是促进互利合作,从长远和战略角度对中欧合作的各个领域进行统筹规划,为中欧关系发展注入动力,推动世界经济早日复苏。三是妥善处理分歧,提振双方合作信心,促进中欧关系健康发展。

第十五次中欧领导人会晤联合新闻公报

第十六次会晤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邀请,欧洲理事会主席赫尔曼·范龙佩和欧盟委员会主席若泽·曼努埃尔·巴罗佐于2013年11月20—21日来华出席第十六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在华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会见了范龙佩主席和巴罗佐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与范龙佩主席和巴罗佐主席举行了会晤。

会晤后,李克强与范龙佩、巴罗佐出席了中欧农业、能源、知识产权等领域有关合作文件的签字仪式。双方还将共同发表《中欧合作2020战略规划》。

第十七次会晤

2016年6月29日下午,第17次中欧领导人会晤在布鲁塞尔举行,李克强总理同欧洲理事会主席图斯克、欧盟委员会主席容克共同主持。会晤取得重要成果,发表了会晤联合声明和关于气候变化的联合声明,在科技、知识产权、区域政策、海关等领域签署多项合作文件,并就广泛议题达成共识。双方一致同意继续坚持《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第十八次会晤

2017年7月12日下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与欧洲理事会主席图斯克、欧盟委员会主席容克共同主持第十八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双方就巩固中欧政治互信、稳步落实合作共识、加强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沟通与协调等深入交换意见。

第十九次会晤

2017年6月1日至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同欧洲理事会主席唐纳德·图斯克、欧盟委员会主席让-克洛德·容克在布鲁塞尔举行第十九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李克强总理还与容克主席共同出席了中欧工商峰会、中国-欧盟中小企业合作对接会及中欧创新合作对话。

《第十九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成果清单》

第二十次会晤

经中欧双方商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2018年7月16日在北京同欧洲理事会主席图斯克和欧盟委员会主席容克共同主持第二十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

会晤后宣布,中欧双方交换了投资协定的清单出价,这标志着中欧投资协定(BIT)谈判进入新阶段。

第二十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联合声明

第二十一次会晤

经中欧双方商定,并应克罗地亚总理普连科维奇邀请,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9年4月8日上午乘专机离开北京,赴布鲁塞尔举行第二十一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赴克罗地亚举行第八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并对克罗地亚进行正式访问。

第二十一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联合声明

第二十二次会晤

经中欧双方商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2020年6月22日同欧洲理事会主席米歇尔、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以视频方式举行第二十二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

第二十三次会晤

2022年3月30日,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在例行记者会上回答相关提问时介绍了第二十三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相关安排。汪文斌说,中欧领导人会晤已成功举行了22次,为中欧关系发展和双方对话合作发挥了重要的战略引领作用。此次会晤期间,习近平主席将以视频方式会见欧洲理事会主席米歇尔、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李克强总理将以视频方式同米歇尔主席、冯德莱恩主席共同主持会晤。

2022年4月1日下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同欧洲理事会主席米歇尔、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共同主持第二十三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会晤通过视频方式举行。

第二十四次会晤

第二十四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于2023年12月7日在北京举行。国家主席习近平将会见欧洲理事会主席米歇尔和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国务院总理李强将同米歇尔和冯德莱恩共同主持会晤。

双方充分肯定今年中欧战略、经贸、环境与气候、数字领域高层对话成功举行,将继续办好各领域各层级机制性对话。双方将坚持双向开放、互利共赢,反对“脱钩断链”,为对方企业提供公平、非歧视的营商环境,坚持通过对话协商妥善解决分歧。双方将深化经贸、绿色、知识产权等领域合作,加强碳排放交易合作,构建稳定互信的供应链伙伴关系。双方同意举行中欧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会议,携手应对气候变化等全球性挑战。

发表文件

第四次会晤:2001年9月,比利时布鲁塞尔,第四次中欧领导人会晤联合新闻公报

第五次会晤:2002年9月,丹麦首都哥本哈根,联合新闻公报。

第六次会晤:2003年10月,中国北京,中国政府发表《中国对欧盟政策文件》,签署了《伽利略卫星导航合作协定》,草签了《旅游目的地国地位谅解备忘录》,会后发表了联合新闻公报。

第七次会晤:2004年12月,荷兰海牙,防扩散和军控联合声明。

第八次会晤:2005年9月,中国北京,《第八次中欧领导人会晤联合声明》和《中欧气候变化联合宣言》。

事件意义

经济

中国和欧盟承诺在双边贸易和投资中确保平等、互利合作。双方重申愿加强双边经济合作、贸易及投资,愿相互给予更加广泛、更为便利、非歧视的市场准入。双方同意促进双边农产品和食品贸易,同时尊重有关卫生和植物卫生检疫事项的国际标准,特别是分区原则。双方同意探讨基于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分析,将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分区原则适用于贸易。双方致力于以透明和可预测的方式扩大互供农产品和食品的市场准入。双方在低风险食品的官方认证问题上将寻求国际标准制定机构的指导。

政治

双方领导人重申在相互尊重、互信、平等和互利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全面落实《中欧合作2020战略规划》,致力于深化中欧和平、增长、改革、文明四大伙伴关系。中国和欧盟承诺加强合作,特别是在现有的双边对话框架内。

文化

双方强调在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方面遵循国际标准的重要性。双方将继续努力在恶意注册知识产权权利、知识产权执法和商业秘密等共同商定的优先领域取得实质性成果。双方致力于打造创作者、发明人和艺术家可根据市场条款许可其权利并在法院和相关机构中有效执行这些权利的法律环境。

科技

中欧网络工作组旨在维护开放、安全、稳定、可接入、和平的信息通信技术环境,双方欢迎工作组正在进行的讨论,同意继续加强交流合作。双方忆及,国际法尤其是《联合国宪章》适用于并且对维护网络空间的和平稳定至关重要。双方努力推动在联合国框架内制定和实施国际上接受的网络空间负责任的国家行为准则。双方将在中欧网络工作组下加强打击网络空间恶意活动的合作,包括知识产权保护的合作。

5G将为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性支撑。双方欢迎在2015年中欧5G联合声明基础上的对话合作机制取得的进展和进一步交流,包括产业界之间开展技术合作。

军事

双方密切关注委内瑞拉不断演变的形势,愿同其他各方一道,推动由委内瑞拉人民决定的政治、和平和民主解决。

双方同意加强和平、安全和防务合作和高层交流,包括海上安全、打击海盗,支持非洲人以非洲方式解决非洲问题,以维护非洲和平与安全,支持就危机管理和联合国维和行动开展信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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