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世界华文文学学会

更新时间:2022-09-30 17:04

中国世界华文文学学会(英文名:China World Association for Chinese Literatures)是从事世界华文文学研究的学者、专家和业余研究人员、组织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全国性非营利的民间学术团体。

成立背景

“中国世界华文文学学会”成立大会在暨南大学举行。国务院侨办、广东省政府等有关方面的领导,全国各高校与研究机构的专家以及几百名来自世界各地及中国台港澳地区的华文文学代表、知名作家、学者及嘉宾出席了大会。学会还将召开大型学术报告会,邀请国内外著名学者、作家就“世界华文文学的学科建设”进行专题学术报告与研讨。

华文文学是当今世界最大的语种文学,较之英语文学、法语文学、俄语文学、西班牙语文学等,在世界上拥有更广泛的读者。作为一门新兴学科,世界华文文学经历了从“台港文学”到“世界华文文学”20年的发展历程。20年来,从事世界华文文学研究、教学的中国高校,由20多所发展至50多所,几乎遍布中国所有重点大学与主要研究机构,大批中青年学者、研究者进入该领域。

中国世界华文文学学会是由从事世界华文文学创作、研究的作家、学者和业余研究人员组成的全国性民间学术团体。其宗旨是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开展世界范围内华文文学的学术研究,加强中国文学界与海外华文文学界的联系、了解和交流,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繁荣世界华文文学。学会成立后,将组织协调开展相关学术研究,并将定期举办高层次学术交流活动以及学术讲座、报告会、座谈会、笔会等活动;收集整理世界华文文学研究资料,向有关文化部门推荐优秀华文文学作品。

此前,世界华文文学界已先后在广东、福建、江西、上海、云南、江苏、北京等地召开了11次全国性的学术研讨会和国际研讨会,并出版多本论文集。

华文文学是当今世界最大的语种文学,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它经历了从“台港文学”到“世界华文文学”20年的发展历程。中国世界华文文学学会是从事世界华文文学创作、研究的作家、学者和业余研究人员自愿组成的全国性民间学术团体,它的挂靠单位是著名的华侨大学——暨南大学。

中国国务院侨办副主任刘泽彭出席了成立大会。出席大会的还有广东省政府的有关领导、全国各高校与研究机构的专家、世界各地及中国台港澳地区的华文文学代表、知名作家、学者及嘉宾,其中包括中国文联副主席邓友梅、香港作家联会创会会长曾敏之等。

建设宗旨

其宗旨是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开展对世界范围内华文文学的学术研究,推动中国文学界与海外华文文学界的联系和交流,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为世界华文文学的创作、研究和学科发展不断提供正能量。

理事成员

中国世界华文文学学会第四届领导机构及各专门委员会名单

(2014年11月20日通过)

名誉会长:曾敏之 张炯 饶芃子

名誉副会长:陆士清 陈公仲 曹惠民

顾问:陈辽 陈贤茂 季仲 潘亚暾 许翼心(按姓氏拼音顺序)

会长:王列耀

副会长:方忠 黄万华 黎湘萍 刘俊 李凤亮 陆卓宁 杨际岚 张福贵 朱双一(按姓氏拼音顺序)

监事长:杨匡汉 刘登翰

副监事长:白舒荣 杜元明 古远清 汤淑敏 王宗法 杨振(按姓氏拼音顺序)

秘书长:杨际岚(兼)

副秘书长:吴奕锜陈涵平 黄汉平

学术工作委员会

主任委员:钱超英 赵稀方

副主任委员:计璧瑞 刘小新 赵小琪 张重岗

教学工作委员会

主任委员:袁勇麟 钱虹

副主任委员:胡德才 熊国华 王艳芳 梁燕丽

对外交流工作委员会

主任委员:钟晓毅 徐学

副主任委员:蒲若茜 於贤德 甘以雯

传媒工作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红林 詹秀敏

副主任委员:喻大翔 宋瑜 毕光明

女性文学工作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红旗 樊洛平

副主任委员:戴冠青 庄若江 周萍

青年学术工作委员会

主任委员:白杨 陈林侠

副主任委员:朱文斌 朱崇科 张羽

秘书处办公室

主任:李瑞金

理事名单

白杨 毕光明 蔡江珍 陈涵平 陈林侠 陈旋波 陈玉珊 程国君戴冠青 樊洛平 方忠 甘以雯 高鸿 胡德才 胡贤林 黄汉平黄万华 计璧瑞 计红芳 蒋金运 赖一郎 黎湘萍 李凤亮 李娜李诠林 李亚萍 梁燕丽 凌逾 刘云 刘红林 刘俊 刘小新陆卓宁 龙扬志 彭燕彬 蒲若茜 钱虹 钱超英 宋瑜(余禺)王金城 王彦彦 王艳芳 王杨 王琢 王澄霞 王红旗 王俊秋王列耀 巫小黎 吴奕錡 萧成 熊国华 徐学 燕世超 杨际岚杨健民 颜 敏 於贤德 喻大翔 袁勇麟 詹秀敏 张福贵 张晶张羽 张重岗 赵稀方 赵小琪 赵庆庆 钟晓毅 钟希明 周萍朱崇科 朱立立 朱双一 朱文斌 朱蕊 朱育颖 庄若江

组织章程

中国世界华文文学学会章程

(2002年5月28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中国世界华文文学学会。英文名称为China World Association for Chinese Literatures。

第二条 中国世界华文文学学会是从事世界华文文学研究的学者、专家和业余研究人员、组织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全国性非营利的民间学术团体。

第三条 本会宗旨为: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开展对世界范围的华文文学的学术研究,加强中国文学界与海外华文文学界的联系、了解和交流,为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促进祖国的和平统一,繁荣世界华文文学创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四条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规范

第五条 本会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和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本会会址设在广州暨南大学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为: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 本会会员有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九条 凡申请参加本会者,需具备下列条件:

第十条 入会的程序为: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第十二条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没有正当理由,两年不交纳会费,不参加活动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会长、秘书长联席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并通知其本人。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五条 本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如下: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

第十八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的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第二十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如有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二条 本会设立会长、秘书长联席会,由正副会长正副秘书长组成,并特邀名誉会长参加。会长、秘书长联席会在理事会闭幕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1、3、5、6、7、8、9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三条 会长、秘书长联席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能生效,其决议须经到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第二十五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70周岁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但最高年龄不得超过75周岁。

第二十六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4年,最长任期不得超过两届。

第二十七条 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它社团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第二十九条 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第三十条 本会设立监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监事长和副监事长由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会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三十一条 监事会的职权为:监察、督促理事会、会长、秘书长联席会及其领导成员认真执行本会章程及会员大会的各项决议。

第三十二条 监事长、副监事长有权列席理事会,发表意见,但不参与表决。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三条 本会经费来源为:

第三十四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五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六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七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第三十八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应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九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须接受社团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四十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四十一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二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第四十三条 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四条 本会的终止动议须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

第四十五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六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第四十七条 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告终止。

第四十八条 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应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经2002年5月28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