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17 20:39
其前身为中国广告长城奖互动创意、媒介营销奖,始办于2003年。随着新技术、 新媒体、新营销的不断涌现,赛事组委会、专家委员会一直在与行业从业者不断探讨、研究,如何才能使这一奖项成为引领行业未来发展的风向标。
随着新媒体的蓬勃发展,网络的概念已不再单单指向互联网。
而这些媒体与传统媒体相比最突出的特点,就是能够与受众产生互动性,受众不再只是被动地接受广告信息,而是主动地与广告信息产生互动或选择,并能够参与到广告的内容互动生成和传播中来。
好的互动网络广告创意,能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更能与消费者建立一条特殊的情感纽带与沟通渠道,还能帮助广告客户在有限的广告投放额度的前提下,扩大广告宣传效果。希望我们的大赛能对行业产生引领和推动作用。
主办单位:北京经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现代广告杂志社
指导单位:中国广告协会
1、 本年度参赛作品系要求上一年度8月1日至本年度7月31日期间创作,并实际投放过的。
2、 参赛主体资格:从事广告创意、设计等服务内容的公司,以及传统媒体、互动网络媒体、广告主等,均可报名参加本项比赛。
自2003年开始,专注于表彰那些善用数字技术与媒体,创造富有商业价值和用户吸引力的广告创意。下设包括5大赛道。
1.原则上,每一赛道产生一个全场大奖;每一赛道被细分为若干类别。每个具体类别最终将评出金奖一个、银奖两个、铜奖与优秀奖若干。
2. 由各公司、单位以及相关人士推荐或自荐个人或团队作为提名人,由专业评审委员会根据其业绩、获奖以及行业、社会影响力予以确定获奖人,并为其颁奖。
3. 设年度广告团队、年度广告代理公司、年度媒体、年度技术公司等单项奖,以表彰为行业做出杰出贡献的优秀团队、单位。
4. 设年度行业领军人物、年度代言人、年度网络播主、年度大V等单项奖,以表彰为行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个人。
所申报作品需保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若在作品审查或评审等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行为的,组委会将 会撤销其奖项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 报名作品应注意不要包含或侵犯知识产权内容; 报名作品不得具有非法、恐吓、诽谤、淫秽、有伤风化、冒犯性、色情、煽动性、 种族煽动性、歧视性、不尊敬、破坏自信心和隐私等 的违背伦理道德的内容; 报名作品不能涉嫌违法犯罪;不能侵权他人合法权益。 参赛公司承诺并保证:所提交的参赛作品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法律法规;如因涉嫌违法违规或侵犯他人权益、给主办方造成名誉及经济损失的,参赛方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予以赔偿。
(1)有参赛作品报名前,必须征得作品所有权人的同意及授权,方可报名参赛;
(2)取得授权后,将视为其拥有该作品完整、合法的著作权,若有任何纠纷,引起第三者之法律追究者,报名单位同意一律取消其参赛或得奖资格,一切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负责;
(3)为了推广本奖项,所有报名单位同意将其报名参赛作品,无偿授权给主办单位或其指定者,依其需要为公关播送、公开传播、重制、出版或在一切相关活动中为公开发表等利用行为。主办单位拥有将参赛作品编制成光碟或任何形式的专辑,以营利或非营利推广的权利;
(4)主办单位享有将所有参赛作品授予传播媒体,进行报道刊载播放的权利。
所有参赛作品均采取线上提报的方式进行报名。在填写线上报名信息前,请仔细阅读大赛中有关作品的相关说明,选择参赛作品合适的类别,并完整填写线上报名信息。
参赛作品的内容必须符合中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本年度所有参赛作品的链接,必须保证其在本年度11月30日前的有效性。
参赛作品的展示页面,不允许出现作品提交单位及其相关方的公司名称及logo。
线上作品上传支持图片、文字、视频格式。
各参赛单位需提交的书面资料有:
(1)参赛作品版权授权、投放证明原件,需加盖公章。内容包括作品/活动的名称、首次投放媒体名称、投放/实施的时间。
(2)参赛作品如包含视频文件,需将视频文件以邮件或者刻盘形式提交至组委会。
(3)参赛作品缴费凭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需在完成线上报名后,在作品截稿之日前邮寄至大赛组委会备案。工作人员凭此作为作品审核通过的重要标准。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失的,丧失参赛资格。
大赛组委会的权利有:
(1)有权按照正确的作品分类,对报名参赛作品的类别进行适当地调整;
(2)参赛作品的内容合法性及作品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将丧失参赛资格。
(1)等级奖(金银铜奖)及专业奖项的作品将授奖杯和荣誉证书;
(2)优秀奖作品奖授荣誉证书;
(3)获等级奖(金银铜奖)作品将直接送选入围中国国际广告节长城奖、黄河奖的等级奖角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