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12 23:14
中国人口学会(China Population Association,CPA)成立于1981年2月,是由从事人口及相关领域研究的单位与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主管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1981年2月,中国人口学会成立。
2007年12月28日,中国人口学会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九次全国人口科学讨论会在北京开幕。
2011年10月8至9日,纪念中国人口学会成立30周年大会暨2011年年会在北京中苑宾馆举行。
2014年9月1日,中国人口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新大都饭店召开。
2018年12月15至16日,中国人口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2018年年会在北京召开。
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及人选;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有特殊情况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学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1次会议;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截至2023年11月,中国人口学会下设3个工作委员会、17个专业委员会。
学会的会员的种类是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申请加入学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学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学会的意愿;
(三)在学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业务水平和社会影响;
(四)从事人口科学与相关领域研究的理论和实际工作者,热心支持学会工作,积极参与活动,可申请成为学会个人会员;
(五)从事人口及相关领域研究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支持学会的工作,可申请成为学会的单位会员。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个人会员由个人填写申请书,单位审核后提交学会;单位会员由单位向学会提交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学会办事机构发给统一印制的会员证。
会员享有的权利:
(一)学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可优先参加学会的各种活动;
(三)可优先获得学会的服务;
(四)对学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学会章程,执行学会决议;
(二)维护学会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加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员费;
(五)向学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学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学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学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一)组织、指导会员开展人口研究和调研、宣传人口政策,推动人口科学的繁荣与发展;
(二)召开不同形式、规模与内容的人口科学及相关问题的学术讨论会和座谈会;
(三)开展人口和其他相关事业发展需要的信息和咨询服务;
(四)举办中国国内国际间的学术交流、考察和培训;
(五)开展人口领域的跨学科交流与合作;
(六)依照有关规定经批准组织评选“人口科学优秀成果奖”及其他相关学术奖项;
(七)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委托,承担对有关人口科学成果进行鉴定和评估、论证工作;
(八)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举办为会员服务的各种活动,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建议和诉求;
(九)承担政府部门及其他相关企、事业单位委托的有关任务。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2023年6月10日,中国人口学会在北京召开“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主题的学术研讨会。时任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副司长杨金瑞、时任中国人口学会会长翟振武教授出席会议,时任中国人口学会副秘书长庄亚儿研究员主持会议。来自京内高校、科研单位的专家学者、新闻媒体代表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有关同志,共计60余人参加了该次会议。
2023年7月19日,以“人口高质量发展与中国式现代化”为主题的中国人口学会2023年年会在山西太原开幕。会议由中国人口学会主办,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计划生育协会和山西省人口学会协办。该次年会设74个分论坛,参会代表达到1400多人。
2023年10月29日,由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中国人口学会共同主办的“构建中国特色生育保障体系专题研讨会”在北京召开。
《人口研究》创刊于1977年6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中国人民大学主办、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科百所重点研究基地、原人口研究所)承办的学术刊物,是人口学专业被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选定的国家期刊方阵(双效)期刊、中国人口学会会刊、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是综合性人口学专业杂志。开设的主要栏目有:人口理论、人口调查与分析、人口与社会、人口与经济、生育研究、老龄问题研究、人口流迁、人口统计、人口资源与环境研究、社会医学、少数民族人口等。
《China Population and Development Studies》(《当代中国人口与发展(英文)》)由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于2017年在原英文期刊《China Population Today》的基础上改版而来。期刊关注国际人口学研究的前沿,主要刊登人口与发展相关领域的原创性英文研究论文,包括实证研究、理论与方法分析、政策评论、调查报告等,内容涵盖人口理论、人口统计、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等,为中国人口学会的英文会刊。
人口科学优秀成果奖
“人口科学优秀成果奖”创立于1994年,是在名誉会长彭珮云同志的倡议下设立的,2009年经国务院纠风办审查并批准的中国卫生健康系统保留的全国性奖项之一。由中国人口学会组织评选,每四年评定一次,到2022年已经举办8届。评选的优秀成果包括专著类、论文类、调研报告类,是中国人口科学研究成果的最高奖。
中国人口学会会徽采用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标志,该标志是由北京大砚设计有限责任公司首席设计师丁心一设计的。标志采用绿色,象征中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欣欣向荣,生机无限;标志图形由英文C、F、P三个字母变形组合而成:FP是英文FAMILY PLANNING(计划生育)的缩写,是计划生育事业的国际通用符号,其浅绿色部分亦是中文“人口”二字的变形;其C形橄榄枝中的C是CHINA的字头,代表中国,橄榄枝则象征和平、繁荣向上、协调有序、可持续发展,下方是学会的英文简称。
学会的宗旨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发扬尊重科学,学术民主,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的精神,积极从事人口学研究、宣传与教学,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活动,努力为人口学者服务,为促进人口学科建设服务,为国家和地方人口问题科学决策服务,努力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人口科学学科体系,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