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8 14:57
移动应用联盟是由企业移动应用产业上下游各方单位——包括移动应用技术服务商、移动商务平台服务商、移动广告服务商、移动应用托管及推广服务商、移动寻址服务商,自愿发起并自愿参与构成。企业移动应用主要是指企业在移动互联网的应用,包括手机客户端(APP)、WAP网站等内容,以下简称应用或移动应用。
企业移动应用如同企业互联网应用一样得到了越来越多企业的认可,其应用内容是指企业基于移动互联网或以移动互联网为核心基础所采用的以营销推广或形象展示为目的的相关产品及服务,其中包括移动寻址服务、短信息互动服务、移动虚拟空间租用服务、APP服务、APP推广服务、二维码等。
在提供企业移动应用相应产品及服务的各方单位及其产品及服务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与企业需求日渐完美融合,走向了产业化发展之路——企业移动应用产业就此形成。企业移动应用产业在发展之初即便呈现产业链内供需有序、各方关系稳定之格局,而产业各方则期望产业长久健康发展、共建稳定市场环境、共求广泛收益之目的酝酿已久,在此背景下,企业移动应用产业联盟应势而生。
移动应用联盟是由企业移动应用产业上下游各方单位——包括移动应用技术服务商、移动商务平台服务商、移动广告服务商、移动应用托管及推广服务商、移动寻址服务商,自愿发起并自愿参与构成。
共同培育、开发企业移动应用市场;共同推进企业移动应用产业发展;共同为企业提供相应的分类规范且有序的移动应用服务,并在其中获取收益,实现多方共赢;通过广泛沟通、交流,以期长久保持有利于企业移动应用产业发展的健康产业环境;共同积极探索并实现移动应用的创新商业模式、创造就业机会、实现创业梦想。
联盟作为汇集了企业移动应用产业相关资讯、资源及信息的综合平台,清晰的呈现了中国企业移动应用产业各方角色,整合梳理列明产业各方资源,有利于产业投资者理清产业结构,有助于社会各界充分了解产业相关情况,进而有助于推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联盟围绕推进企业移动应用产业发展、促进联盟成员之间的资源共享和互惠互利,提升联盟成员的群体竞争力,面向产业各方开展相关工作:成为联盟成员之间共享信息、培训、交流、合作的平台;促进产业、社会资源有效利用,协助联盟成员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积极推进产业发展,共同丰富、完善、提升企业移动应用产业整体服务水平;针对企业移动应用产业进行研究,并及时发布相关报告;面向产业投入者提供企业家俱乐部活动,定期组织企业家围绕移动应用开展活动;组织专家论坛、成功企业家点评APP及评测APP活动;组织并安排相应的产业知识培训;提供APP制作推介、推广展示、运营参考;协调联盟成员之间的关系,增强联盟成员的竞争力;开展有益于企业移动应用产业发展的其它活动。
愿意从事企业移动应用产业相关产品研究、开发、相关服务及运营的企事业单位、APP运营者在认可接受联盟章程的前提下,皆可成为联盟成员。
应用汇、爱图腾科技、新网互联、有米传媒、上海德诺、木蚂蚁应用市场、点入广告、易优市场、爱卓网、爱皮下载、手机之家、山西仁胜、梦游市场等。
移动应用技术是驱动移动互联网发展的根本动力,移动应用技术分为底层系统开发及其上的二次开发两部分;底层系统开发包括了APP生成技术、手机网站系统生成技术、短信系统等;二次开发包括APP自定义个性化服务、手机网站个性化搭建服务、短信应答API等服务。
山西仁胜科技有限公司是全国首批成为联盟成员的单位,也是山西地区唯一授权的金牌运营服务商。
第一条联盟概述:企业移动应用产业联盟(下称“联盟”,英文翻译为:Enterprise Mobile ApplicationIndustry Alliance。)是由企业移动应用产业上下游各方单位——包括移动应用技术服务商、移动商务平台服务商、移动广告服务商、移动应用托管及推广服务商、移动寻址服务商构成。
第二条宗旨及目的:见目录“宗旨及目的”。
第三条意义及作用:见目录“意义价值”。
第五条联盟围绕推进企业移动应用产业发展、促进联盟成员之间的资源共享和互惠互利,提升联盟成员的群体竞争力,面向产业各方开展相关工作:
(一)成为联盟成员之间共享信息、培训、交流、合作的平台,促进产业、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协助联盟成员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二)积极推进产业发展,共同丰富、完善、提升企业移动应用产业整体服务水平;(三)针对企业移动应用产业进行研究,并及时发布相关报告;(四)面向产业投入者提供企业家俱乐部活动,定期组织企业家围绕移动应用开展活动;(五)组织专家论坛、成功企业家点评APP及评测APP活动;(六)组织并安排相应的产业知识培训;(七)提供APP制作推介、推广展示、运营参考;(八)协调联盟成员之间的关系,增强联盟成员的竞争力;(九)开展有益于企业移动应用产业发展的其它活动。
第六条愿意从事企业移动应用产业相关产品研究、开发、相关服务及运营的企事业单位、APP运营者在认可接受联盟章程的前提下,皆可成为联盟成员。
第七条联盟成员分为理事会成员和相应联盟会员;联盟会员又分为会员和理事级会员及常务理事级会员,在本章程中将二者统称为联盟会员。
第八条联盟成员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联盟章程;(二)维护联盟名誉,维护共同利益;严格规范使用产业联盟理事会成员身份,包括名片、文件、办公用品和各类宣传品,不得对联盟造成不利影响,不损害其他会员权益。(三)推进企业移动应用产业发展;(四)在企业移动应用产业领域研究、开发、运营、服务、推广等方面进行实质性投入,主动按照各自单位的特点在产业链上协作,积极推动产业化的进程;(五)保守联盟商业秘密及支持联盟开展的相关活动;(六)共同规范服务市场,努力提升服务品质;保护移动商务平台服务商的行业独有性,不再已经开发的行业再次开发同名行业APP及局域行业APP。
第九条联盟成员的权利
(一)有资格参加联盟相关论坛、峰会、会议;(二)有资格优先与联盟内其他成员协作;(三)有资格参加联盟定期和不定期举行的信息沟通与技术交流、培训等活动;(四)有资格获取联盟相关研究报告;(五)享有“企业移动应用产业联盟成员单位”之名誉,并获得相应资质。
第十条联盟活动经费来源:成员单位自愿贡献。
第十一条联盟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终止的,由网站发公告终止。
第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在联盟网站上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