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30 21:25
中国供销冀南商贸城是由中国供销农产品批发市场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中销公司隶属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公司性质为国企,属国务院直接下属管理,由中国财政部、商务部、中国工商总局支持。
中国供销冀南商贸城项目总投资10亿元人民币,总建筑面积62万平方米。项目分3期开发,一期建设商业物流中心,二期和三期工程分别是商品生产基地,物流集中中心以及配套的住宅小区等。
项目正在建设的一期工程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是由15栋商贸楼组成的商业群体,包含了商品聚散中心、时尚购物中心、家具展销中心、商务休闲中心四大商业体系,组成了一个集合购物、批发、娱乐、餐饮、酒店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大型商业综合体。
截至2012年12月靠近腾飞路的1号楼和邢德路的2号楼已经封顶,3号楼地基已完成,其他楼体的建筑形式均可以根据主力店客户要求进行定向开发,使建筑结构更加趋于合理。
项目建设于河北省南宫市,半径200公里的范围内,集中了石家庄、济南、邢台、正定、衡水、邯郸、沧州、德州、聊城等9城市,构成了河北南部城市群。自古以来南宫市就被称为我国物流运输的“旱码头”。
按照现代物流产业的发展趋势,南宫的区位优势完全可以发展成为华北南部和环渤海经济圈物流供应链中的重要枢纽和结点。
南宫市境内有2条国道、5条公路干道、2条高速公路、2条铁路交汇,成为全国罕见的交通干道密集的县市级区域。
项目东临腾飞路,也就是106国道,是我国北起北京市,南到广州市的南北交通动脉。东南方向1.5公里就是308国道。而且贯穿我国东西、南北的两条最重要的高速——青银高速、大广高速就是在南宫市交叉通过,从我们项目驱车十分钟就能够驶上这两条高速公路。
在南宫市内项目距离市政府2公里,南邻市职业教育中心、西接新的南宫市客运站、北侧是南宫市实验中学、东面是南宫市汽车城与南宫市驾校。
项目东侧的106国道也就是腾飞路是南宫市发展规划的城市中轴线,将成为未来南宫市商业布局的中心线,可以说项目占据了南宫市城市发展的核心区位。
项目的区位优势及其自身前端的定位和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使本项目成为冀南地区第一个国企五百强企业打造的大型商业地产项目;冀南地区第一个集合商品零售及物流聚散多重功能于一体的商业中心;冀南地区第一个具有购物、批发、娱乐、休闲多种消费功能的商业综合体;更是冀南地区首个政策支持的青年创业园产业基地。
项目的招商与运营得到了南宫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冀南商贸城已经被定为南宫市最具影响力的物资交流大会“古会”的举办地,作为南宫市最大的盛会,每年“古会”期间,都将为冀南商贸城带来50万人次以上的客流量,这也将加快项目蓬勃发展的步伐。
在冀南商贸城立项之初南宫市政府就制定了针对本项目的优惠政策规定文件——《关于招商引资重点建设项目冀南商贸物流城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
文件中说道:
冀南商贸物流城建设项目是河北省推动冀中南经济区加快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我市培育主导产业、特色产品的龙头项目。为进一步明确招商引资重点建设项目政策激励,吸引广大客商进驻商贸物流城投资置业,促使商贸物流城尽快繁荣,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优惠政策:
第二条 项目开发前期,市政府重点项目办公室为项目开发服务,并为项目颁发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省、市重点投资项目、政府重点扶植项目、公安局重点保护单位、银行重点支持单位、特色农业创业基地的名号和荣誉证书;10年内不再批建冀南商贸物流城同类项目,新增的同类商品经营户必须进驻冀南商贸物流城项目。免收土地管理费、土地登记费、土地测量费、土地估价费、市政排污费、城市绿化费、城市设施配套费、城市给水工程建设费、新型材料扶持费、质量监督费、地下水资源补偿费、人防工程设施费、房屋拆除鉴定费、住宅解困费、合同签证费、城市消防设施费等。
第三条 对冀南商贸物流城实行“一站式”服务,“封闭式”管理。由市重点项目办公室和商贸物流城商业运营管理公司负责对进驻客商实行统一政策、统一管理。并负责为进驻客商代办工商、税务、等登记注册和广告宣传策划以及水、电、暖、天然气供应和电话、宽带入网安装等全方位的协调服务。各行政管理部门未经市主管领导批准并到市重点项目办公室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入商贸物流城进行查罚和收费。
第四条 鼓励各类人员进驻商贸物流城投资置业,对冀南商贸物流城和所有进驻市场的客商实行优惠政策六年。冀南商贸物流城是我市拉动产业经济,培育税源的平台。鉴于商贸物流城正处在培育阶段,经市重点项目办与税务部门依法签订协议后,商贸物流城所有商户应缴税款由市重点项目办代征、代缴。自商贸物流城开业之日起,三年内对商贸物流城所有商户已缴税款由市重点项目办全额补贴,从第四年至第六年所缴税款由市重点项目办减半补贴。
第五条 所有进驻商贸物流城的客商,免征6年工商管理费、房屋租赁管理费、河道费、水资源费、排污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和缴费登记制度,向广大客商公开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规定收费。
第六条 放宽进驻商贸物流城客商办理流动资金贷款条件。客商办理一般性流动资金贷款,可以采用客商互保、联保、贷款保险等方式进行担保;允许以商贸物流城摊位抵押办理贷款。在金融部门授信额度内,允许客商凭授信证明不定期办理贷款。
第七条 所有进驻商贸物流城的外地客商,在市域内有合法固定住所,并进驻商贸物流城经营一年以上者,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享有与所居住地居民同等待遇。对在市域内购买住房或购买商铺并且在商贸物流城内连续经营三年以上者,可根据本人意愿,为其办理本人及随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户口迁入手续,免收城市配套费。
第八条 所有进驻商贸物流城客商的财产权、自主经营权和其它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客商的合法财产,不得侵占客商的合法经营场所,不得强行改变客商财产的权属关系。
第九条 商贸物流城内设立治安管理办公室,由辖区派出所直接管理。负责维护客商的合法权益,依法打击各种严重损害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的市霸行为,切实保护客商的安全,维护商贸物流城正常经营秩序。
第十条 全力打造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环境。市直各部门积极为客商入驻商贸物流城创造宽松环境。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将商贸物流城内商业步行街照明设施纳入城区街道照明系统统一管理;电力部门对入驻商贸物流城客商用电电价按生活用电和工业用电计收。城管部门积极引导城区内现有的同业态商户向“划行归市”、“集约化”经营模式转变,促使其入驻商贸物流城内经营。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市重点项目办公室负责解释。
同时为了保障项目开业后稳定繁荣的发展运营,公司也为项目制定了八大操作保障:
专业运作团队,统一经营管理;
持续商业活动,全年展销不断;
电子商务平台,数字网络供销;
立项核心地段,打造物流枢纽;
搭建专供平台,政府优先采购;
三亿宣传资金,布点全国推广;
前店后厂架构,产销结合发展;
国企下属项目,助力市场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