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03 21:10
中国健美操协会成立于1992年9月,英文名称: CHINESE AEROBIC ASSOCIATION,缩写 CAA。本团体是由从事健美操运动的团体和个人自愿结成的专业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是中华体育总会的团体会员,是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承认的唯一的全国性健美操运动协会,是代表中国参加国际体操联合会及相应的国际健美操活动的唯一合法组织。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国家体育总局和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本团体住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5号。
中国健美操协会的宗旨是深入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团结全国健美操工作者,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推动全国健身健美操的普及和发展,努力提高竞技健美操运动技术水平。加强国际交流,增进我国与各国运动员及健身健美操界之间的友谊与交流。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1)协助国家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全国的健美操项目,研究制定健美操项目的方针政策、各项法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努力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实施。
(2)宣传和普及健美操运动知识,大力发展健美操事业。向社会宣传介绍有关健美操各种信息、动态和经验,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健美操运动,增强人民体质和提高运动技术水平。
(3)负责本项目全国竞赛的组织与管理,研究制定竞赛制度、计划和竞赛规程,负责制定、修改健美操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并报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后实施。按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国际体育组织的有关规定,参与组织在我国举办的国际比赛与活动。
(4)接受委托,负责制定本项目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及健身操指导员管理办法;负责举办全国健美操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及健身操指导员等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健美操理论、科研、训练等方面的交流和研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参与健身操指导员、教练员的职称评定工作。
(5)参与制定和修订健美操教练员、裁判员、健身操指导员及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组织考核、审核国家级裁判员、教练员、健身操指导员和等级运动员,对以上技术人员的使用与奖励提出建议;负责全国健美操运动员的注册与交流的管理工作。
(6)参加国际体操联合会、亚洲体操联合会、国际健身界等国际组织举办的有关活动。参与组织、选拔队伍参加国际比赛,开展国际交往和技术交流,增进与各国、各地区健美操组织的友谊。
(7)负责组织、举办健美操全国性会议,组织和协调健美操理论、科研、运动技术等专题的科学研究工作,促进健美操项目的科学化发展。
(8)会同有关部门对健美操组织、场所进行评估、审定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