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

更新时间:2024-07-09 15:29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简称:中国共产党十二届三中全会),于1984年10月20日在北京召开。

全会简介

1984年10月20日在北京举行。全会一致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个决定阐明了加快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规定了改革的方向、性质、任务和各项基本方针政策,是指导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全会还一致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决定》。决定于1985年9月召开中国共产党的全国代表会议。

通过决定

关于召开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决定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一九八四年十月二十日通过)

一、根据党章第十二条的规定,决定于一九八五年九月召开党的全国代表会议。

二、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议题是:

1、讨论通过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纲要的建议;

2、增选中央委员会成员等组织事项。

三、参加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代表共一千人左右:

1、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

2、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3、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4、不是中央三个委员会成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大军区、中央党政军各部门和群众团体的主要负责人;

5、十二大以来在经济、政法、外交、军事、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各条战线作出重大贡献的党员,特别是中青年党员。名额由中央分配给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中央直属机关党委、中央国家机关党委、解放军总政治部,并由他们召开党委或党组扩大会议推选,报中央审批。

出席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代表都有表决权、选举权。

四、全会号召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为全面超额完成第六个五年计划,迎接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胜利召开而奋斗!

附: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党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一九八四年十月二十日通过)

一、改革是当前我国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改革是为了建立充满生机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

三、增强企业活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

四、建立自觉运用价值规律的计划体制,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

五、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充分重视经济杠杆的作用

六、实行政企职责分开,正确发挥政府机构管理经济的职能

七、建立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认真贯彻按劳分配原则

八、积极发展多种经济形式,进一步扩大对外的和国内的经济技术交流

九、起用一代新人,造就一支社会主义经济管理干部的宏大队伍

十、加强党的领导,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

实行政企职责分开,正确发挥政府机构管理经济的职能

积极发展多种经济形式,进一步扩大对外的和国内的经济技术交流

起用一代新人,造就一支社会主义经济管理干部的宏大队伍

加强党的领导,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参见《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

会议公报

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一九八四年十月二十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一九八四年十月二十日在北京召开。

全会一致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个决定,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原则,阐明了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规定了改革的方向、性质、任务和各项基本方针政策,是指导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全会还一致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决定》。全会决定于明年九月召开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会议的议题是:(一)讨论和通过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纲要的建议;(二)增选中央委员会成员等组织事项。

出席这次全会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三百二十一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以及地方、中央各有关方面的主要负责同志共二百九十七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常委胡耀邦、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同志主持。叶剑英同志因病未出席会议。

全会之前,举行了六天的预备会议。

全会号召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充分的信心和勇气,切实有效地进行工作,努力夺取改革的全面胜利,为更好地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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