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合肥市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4-09-04 19:12

中国共产党合肥市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在合肥市设立的地方党组织,是中国共产党在合肥市范围内的代表机关;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的授权,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每届任期五年。

主要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合肥市委员会通过召开全会的方式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以及同级党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重大措施。

(二)讨论和决定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民生保障等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

(三)讨论和决定本地区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审议通过重要党内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

(四)决定召开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党代表会议,并对提议事项先行审议、提出意见。

(五)听取和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或者专项工作报告。

(六)选举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通过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

(七)决定递补党委委员;批准辞去或者决定免去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决定改组或者解散下一级党组织;决定或者追认给予党委委员、候补委员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党纪处分。

(八)研究讨论本地区行政区划调整以及有关党政群机构设立、变更和撤销方案。

(九)对常委会提请决定的事项或者应当由全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决策。

工作原则

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合肥市委员会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结合本地区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党的地方委员会领导集体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

(五)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六)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职尽责。

领导成员

书记

张红文:安徽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合肥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

副书记

罗云峰:合肥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合肥滨湖科学城管理委员会(合肥滨湖新区筹备工作委员会)第一副主任、临时党委副书记

路 军:合肥市委副书记。

其他常委

陈晓波:合肥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协党组副书记

方 涛:合肥市委常委,合肥警备区政治委员、党委书记

程雪涛:合肥市委常委、包河区委书记

张 泉:合肥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黄维群:合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主任

单 虎:合肥市委常委、秘书长、宣传部部长

袁 飞:合肥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科技局党组书记

刘卫宝:合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杨志斌:合肥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任免信息

2021年9月28日,中国共产党合肥市第十二届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共合肥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虞爱华当选为中国共产党合肥市第十二届委员会书记,罗云峰马军当选为中国共产党合肥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副书记,当选为常务委员会委员的还有华克思陈晓波方涛路军葛建荣程雪涛葛斌单虎袁飞

市委机构

机构改革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合肥市机构改革方案》:机构改革后,合肥市级党政机构共设置55个。其中,市委机构15个,市政府工作部门40个。

机构设置

中共合肥市委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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