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07 22:50
中国共产党扬州市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在扬州市设立的领导机关,是中国共产党在扬州市范围内的代表机关;根据中共江苏省委的授权,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每届任期五年。
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扬州市委员会通过召开全会的方式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以及同级党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重大措施。
(二)讨论和决定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民生保障等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
(三)讨论和决定本地区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审议通过重要党内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
(四)决定召开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党代表会议,并对提议事项先行审议、提出意见。
(五)听取和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或者专项工作报告。
(六)选举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通过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
(七)决定递补党委委员;批准辞去或者决定免去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决定改组或者解散下一级党组织;决定或者追认给予党委委员、候补委员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党纪处分。
(八)研究讨论本地区行政区划调整以及有关党政群机构设立、变更和撤销方案。
(九)对常委会提请决定的事项或者应当由全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决策。
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扬州市委员会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结合本地区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党的地方委员会领导集体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
(五)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六)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职尽责。
2021年7月,省委决定:张宝娟同志任扬州市委书记。
2021年10月24日,中国共产党扬州市第八届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市委领导班子成员。
张宝娟(女)当选中国共产党扬州市第八届委员会书记。
王进健、韩骅当选中国共产党扬州市第八届委员会副书记。
陈锴竑、朱永安、张长金(女)、张耀武、焦庆标、潘学元、赵庆红、储爱军当选市委常委。
潘国强:中共扬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焦庆标:中共扬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秘书长;
张宏伟:中共扬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代主任
张长金:中共扬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潘学元:中共扬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曹耀生:中共扬州市委常委、扬州军分区政委;
丁四海:中共扬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张利 :中共扬州市委常委、扬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扬州市机构改革方案》:机构改革后,扬州市共设置党政机构47个。其中,党委机构13个(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2个);政府工作部门34个。
中共江苏省委机构设置表:
2021年6月,扬州市委市级机关工委被确定为江苏省机关党建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2021年10月,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被表彰为江苏省脱贫攻坚暨对口帮扶支援合作先进集体。
扬州市委办公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