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11 14:37
中国共产党晋城市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在晋城市设立的地方党组织,是中国共产党在晋城市范围内的代表机关;根据中共山西省委的授权,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每届任期五年。
书记::王震
副书记:薛明耀、刘振华
常委:孙世新、石云峰、辛艾艾、武健鹏、田志军、高喜全、王新平
秘书长:武健鹏
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晋城市委员会通过召开全会的方式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以及同级党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重大措施。
(二)讨论和决定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民生保障等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
(三)讨论和决定本地区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审议通过重要党内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
(四)决定召开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党代表会议,并对提议事项先行审议、提出意见。
(五)听取和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或者专项工作报告。
(六)选举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通过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
(七)决定递补党委委员;批准辞去或者决定免去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决定改组或者解散下一级党组织;决定或者追认给予党委委员、候补委员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党纪处分。
(八)研究讨论本地区行政区划调整以及有关党政群机构设立、变更和撤销方案。
(九)对常委会提请决定的事项或者应当由全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决策。
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晋城市委员会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结合本地区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党的地方委员会领导集体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
(五)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六)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职尽责。
2021年10月17日,中国共产党晋城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选举产生新一届市委领导班子。
王震当选为中国共产党晋城市第八届委员会书记。
薛明耀、姚逊当选为中国共产党晋城市第八届委员会副书记。
孙世新、石云峰、辛艾艾(女)、荆俊明、陈望远、武健鹏、刘振华、田志军当选为中共晋城市委常委。
中共晋城市委机构设置表:
【说明】:晋城市委设置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2个(设在相关部门的8个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不计入机构限额)。其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市委办公室挂市委机要保密局(市国家密码管理局、市国家保密局)、市档案局牌子;市委组织部挂市公务员局牌子;市委宣传部挂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新闻出版局牌子;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市委政策研究室挂市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挂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外事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