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邢台市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4-10-08 14:34

中国共产党邢台市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在邢台市设立的地方党组织,是中国共产党在邢台市范围内的代表机关;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的授权,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每届任期五年。

主要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邢台市委员会通过召开全会的方式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以及同级党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重大措施。

(二)讨论和决定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民生保障等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

(三)讨论和决定本地区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审议通过重要党内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

(四)决定召开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党代表会议,并对提议事项先行审议、提出意见。

(五)听取和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或者专项工作报告。

(六)选举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通过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

(七)决定递补党委委员;批准辞去或者决定免去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决定改组或者解散下一级党组织;决定或者追认给予党委委员、候补委员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党纪处分。

(八)研究讨论本地区行政区划调整以及有关党政群机构设立、变更和撤销方案。

(九)对常委会提请决定的事项或者应当由全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决策。

工作原则

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邢台市委员会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结合本地区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党的地方委员会领导集体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

(五)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六)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职尽责。

选举任免

2021年8月18日,中国共产党邢台市第十届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邢台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

钱三雄当选中国共产党邢台市第十届委员会书记。

宋华英(女)、刘文萍(女)当选中国共产党邢台市第十届委员会副书记。

钱三雄、宋华英(女)、刘文萍(女)、崔大平、张强、吕瑞民、胡仁彩、荆玉师、贾云霄、王海(满族)、冯亚强当选中国共产党邢台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市委领导

书记

杨猛:中共邢台市委书记,邢台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副书记

宋华英(女):中共邢台市委副书记,邢台市人民政府市长;

其他常委

崔大平:邢台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

郑传记:邢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吕瑞民:邢台市委常委,邢台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校长(院长)。

韩宏良:邢台市委常委、邢台军分区司令员。

贾云霄:邢台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车军:邢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宁成信:邢台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冯亚强:邢台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协党组副书记。

工作机构

根据《邢台市机构改革方案》,改革后,市级共设置党政机构47个,其中党委机构13个,政府工作部门34个。

中共邢台市委机构设置表: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机关

市委办公室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市委政法委员会

市委研究室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委研究室)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

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室)

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

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审计局)

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市教育局)

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

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信访局

市委老干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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