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

更新时间:2022-10-24 21:31

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面积约90平方公里,包括国际产业合作区、边境贸易合作区、中朝以及中俄珲春经济合作区四大板块。是在2012年4月经国务院批复设立的,该示范区的设立标志着图们江区域国际合作和珲春开发开放进入一个新阶段。2012年5月21日上午,合作示范区建设新闻发布会在北京新闻大厦举行。

背景介绍

自1992年中、俄、朝、韩、蒙五国共同启动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项目以来,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合作成效日益显现。

2009年,中国政府批准实施《中国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规划纲要——以长吉图为开发开放先导区》战略,经过两年多的深入推进,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取得显著进展。中朝两国共同开发共同管理的罗先经济贸易区项目顺利启动,中俄陆港通道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中蒙大通道项目正抓紧推进。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也取得积极进展,长春和吉林两市在城镇规划、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共享等方面实现“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了腹地支撑作用。

珲春市对外窗口作用进一步突显,目前,珲春市经朝鲜罗津港至上海的内贸货物跨境运输项目成功实施,珲春市经扎鲁比诺港分别到达日本新泻和韩国釜山的国际陆海联运航线正式开通。在这一背景下,为进一步推动图们江区域合作与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在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珲春出口加工区和珲春中俄互市贸易区的基础上,国务院批准设立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这是我国积极参与图们江区域合作的新平台和新机制,也是深入实施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的新举措、新进展,有利于加快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步伐,提升我国沿边开发开放水平,促进我国与周边国家,特别是与朝鲜、俄罗斯的经贸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和互利共赢。

获批建立

在《中国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规划纲要——以长吉图为开发开放先导区》战略全面实施,并取得显著进展之际,2012年4月13日,经国务院同意,正式批准在吉林省珲春市设立“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以下简称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并印发了《关于支持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在国务院支持政策上,意见从财税、产业布局和投资、土地利用、境外基础设施建设、金融创新、海关监管及口岸建设、人才引进和培养、通关便利、专项资金支持等九个方面赋予了特殊的支持政策,具有较高的含金量。

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的建立,必将为我国沿边地区的发展注入强大的动力,更好地促进沿边地区人民富裕、民族团结、社会和谐与边疆稳定,进一步增创我国对外开放的新优势,保持和发展与周边国家及毗邻地区经济技术合作的良好势头。既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吉林的亲切关怀,同时也体现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吉林经济社会发展的鼎力支持。《意见》以加强与东北亚周边合作为主线,以构建跨境经济合作新模式为目标,明确了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的功能定位、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建设布局和支持政策。

国务院意见

意见简介

在总体要求上,《意见》强调要以创新沿边对外合作机制为动力,以深化沿边地区国际经济合作为抓手,以畅通面向东北亚地区交通运输网络为保障,大力发展商贸物流和跨境旅游等产业,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边境地区开发和腹地经济联动发展,将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成为东北亚地区国际合作开发以及我国沿边开发开放的示范区,为实现东北全面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升沿边开放水平、完善我国对外开放格局发挥重要作用。

在战略定位上,《意见》明确了立足珲春市、依托长吉图、面向东北亚、服务大东北,建设我国面向东北亚合作与开发开放的重要平台,东北亚地区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和商贸物流中心,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的宜居生态型新城区,发展成为我国东北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和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桥头堡的四大定位。

在发展目标上,《意见》提出了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今后十年的奋斗目标。到2015年,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形成良好的体制、市场、政策和法律环境,联通内外的交通网络进一步完善,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创新取得明显成效,商贸物流蓬勃发展,边境和跨境旅游进一步活跃,跨境合作模式初步建立,双边联动发展、多边联动发展深入推进,开放性经济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到2020年,建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服务完善、商贸繁荣的重要经济功能区,体制机制创新取得新突破,对外开放平台比较完善,跨境合作成效显著,区域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功能充分发挥,商贸物流和跨境旅游日益繁荣,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开放型经济发展格局全面形成。

在建设布局上,《意见》明确了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重点,按照对外贸易合作、国际产业合作、中朝经济合作、中俄经济合作四大功能板块,统一规划、有序推进,分类指导、突出特色,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畅通人流、物流通道。大力发展对外贸易,深化产业合作,不断提升对外合作水平,构建与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相适应的现代产业体系

在示范内容上,《意见》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力求在合作模式、管理模式、经营模式和政策设计等方面实现新突破。把推动中朝、中俄跨境合作作为我国参与多边合作的重要目标,积极吸引东北亚地区有关国家企业共同参与图们江区域经济发展新格局。

在支持政策上,《意见》从财税、产业布局和投资、土地利用、境外基础设施建设、金融创新、海关监管及口岸建设、人才引进和培养、通关便利、专项资金支持等九个方面赋予了特殊的支持政策,具有较高的含金量。

《意见》的实施对于探索我国扩大沿边开发开放的新路径,加快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步伐,提升我国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促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具有重大的经济意义和政治意义。必将带来吉林省开发开放新一轮高潮!

意见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

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国办发〔2012〕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实施《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中国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规划纲要—以长吉图为开发开放先导区》,进一步推动图们江区域国际合作,促进长吉图经济区协调发展,提升我国沿边开发开放水平,国务院同意在吉林省珲春市设立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以下简称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支持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战略意义

自1992年中、俄、朝、韩、蒙五国共同启动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项目以来,在合作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图们江区域合作机制不断健全,合作领域持续拓展,合作方式不断创新,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取得显著成效,长吉图经济区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建设好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是我国深入推进图们江区域开发开放的重大举措,有利于促进我国与周边国家特别是与朝鲜、俄罗斯的经贸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和互利共赢;有利于探索我国扩大沿边开发开放的新路径,加快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步伐;有利于提升我国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促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

二、区域范围和功能定位

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范围约90平方公里,包括国际产业合作区、边境贸易合作区、中朝珲春经济合作区和中俄珲春经济合作区等功能区,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组织建设并依法定程序报批。

其功能定位为:立足珲春市、依托长吉图、面向东北亚、服务大东北,建设我国面向东北亚合作与开发开放的重要平台,东北亚地区重要的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和商贸物流中心,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的宜居生态型新城区,发展成为我国东北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和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桥头堡。

(一)我国面向东北亚合作与开发开放的重要平台。以长吉图产业基础为依托,以推动珲春开发开放为目标,大力发展与朝鲜、俄罗斯、日本、韩国、蒙古等东北亚国家以及港澳台地区的经济技术合作。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在新的国际国内环境下使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成为东北亚地区各国优势互补的有效合作载体,推进实现长吉图先导区率先发展,为构建更加开放的经贸合作区域创造条件。

(二)东北亚地区重要的综合交通运输枢纽。以我国对朝鲜、俄罗斯、蒙古的陆路重点口岸以及与朝鲜、俄罗斯共同建设的港口为支撑,以连通中朝、中俄以及中蒙的铁路、公路为纽带,以连结日本海沿岸国家陆海联运通道为网络,建设形成东北亚地区快速便捷的跨国运输大通道及综合交通运输枢纽。

(三)东北亚地区商贸物流中心。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进一步优化区域产业分工协作,促进生产要素有效流动和聚集,培育发展边境区域性出口加工和先进制造业,着力做大做强境外资源开发、生产服务、国际物流采购、跨国旅游等产业,建设成为东北亚地区商贸物流中心。

(四)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的宜居生态型新城区。合理开发资源,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大力推进生态型城镇建设,优化人居环境,推动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不断提高群众生活水平,打造生态环境优美、人民生活富足的宜居地区。

三、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新沿边对外合作体制机制为动力,以深化沿边地区国际经济合作为抓手,以畅通面向东北亚地区交通运输网络为保障,大力发展商贸物流和跨境旅游等产业,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边境地区开发和腹地经济联动发展,将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成为东北亚地区国际合作开发以及我国沿边开发开放的示范区,为实现东北全面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升沿边开放水平、完善我国对外开放格局发挥重要作用。

发展目标:到2015年,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形成良好的体制、市场、政策和法律环境,连通内外的交通网络进一步完善,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创新取得明显成效,商贸物流蓬勃发展,边境和跨境旅游进一步活跃,跨境合作模式初步建立,双边联动发展、多边联动发展深入推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到2020年,建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服务完善、商贸繁荣的重要经济功能区,体制机制创新取得新突破,对外开放平台比较完善,跨境合作成效显著,区域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功能充分发挥,商贸物流和跨境旅游日益繁荣,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开放型经济发展格局全面形成。

四、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扎实推进实施。充分考虑东北亚地区各国政治制度、文化传统、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法律体系等方面的特点和差异性,统筹规划,稳步实施,扎扎实实完成阶段性任务。

(二)加强多边合作,扩大双边成果。继续发挥多边机制在图们江区域经济合作中的协调功能,把推动中朝、中俄跨境合作作为我国参与多边合作的重要目标,积极吸引东北亚地区有关国家企业共同参与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

(三)推进优势互补,实现互利共赢。进一步发挥好图们江区域各国的地缘优势、资源优势和市场优势,推动境内境外的产业互补与资源共享,形成优势互补、联动发展、互利共赢的图们江区域经济发展新格局。

(四)鼓励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创新。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力求在合作模式、管理模式、经营模式和政策设计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五)保护资源环境,促进协调发展。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注重规划环评,提高环境准入标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促进城乡统筹和区域一体化,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重点

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要统一规划、有序推进,分类指导、突出特色,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畅通人流、物流通道,大力发展对外贸易,深化国际产业合作,不断提升对外合作水平,构建与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相适应的现代产业体系。

(一)基础设施建设。针对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需要,加快建设吉林—图们—珲春铁路、珲春市区至边境口岸高等级公路,加快推进珲春—东宁铁路前期工作,实施圈河口岸、珲春口岸、珲春铁路口岸换装站等基础设施扩能改造,进一步完善道路、供水、供热、供电、通信、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设施,全面提升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功能;改造圈河口岸至罗津港公路,支持改扩建罗津港扎鲁比诺港,新建圈河—元汀口岸跨境桥,畅通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对外通道,打造交通顺畅、功能完善、辐射内外的国际化窗口。

(二)对外贸易合作。重点依托珲春中俄互市贸易区,大力发展边境贸易、转口贸易及服务贸易;积极利用陆海联运国际运输通道,扩大内贸货物跨境运输规模,打造南北物流新通道;针对东北亚国家的资源条件和优势互补特点,重点拓展经珲春口岸进出的矿产品、农畜产品及各类精深加工产品贸易与物流服务,建设成为图们江区域重要的国际物流集散地。

(三)国际产业合作。重点依托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和出口加工区,面向东北亚,扩大投资合作,大力发展汽车零部件制造、农畜产品和海产品加工、新材料与矿产品精深加工、电子产品、医药、纺织和服装加工等加工产业,以及商务服务、金融保险、国际会展、信息服务和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

(四)中朝经济合作。突出抓好中朝陆海联运国际运输通道建设,做好共同开发和共同管理中朝罗先经济贸易区工作,加强产业合作,大力发展装备制造、新材料、高档纺织、绿色食品等中高端产品加工贸易产业与总部经济、物流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深入推进中朝跨境经济合作。

(五)中俄经济合作。突出抓好中俄陆海联运国际运输通道建设,充分发挥俄罗斯远东地区木制品、矿产品、海产品、港口及旅游等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高端木制品加工、金属制品加工、跨境旅游、商贸服务和口岸经济,配套发展临港物流和互市贸易,深入推进中俄跨境经济合作。

六、扶持政策

(一)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2012年至2015年,国家对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给予支持。对区内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投资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配套件、备件,在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

(二)支持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新能源、新材料以及装备制造等产业项目。2012年至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对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三)国家在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根据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计划指标,对节约集约用地成效显著的适当给予用地计划指标倾斜。吉林省根据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实际,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确保重大项目建设用地。

(四)积极支持与园区建设相关的境外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区域内规划布局的中朝、中俄珲春经济合作区符合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发展资金支持标准和条件的项目,可按相关规定申请资金支持。

(五)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按照有关政策法规、针对区域经济金融特点推动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积极引进国内外各类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拓展国际金融业务,促进金融行业发展。支持设立中国—东北亚投资合作基金和东北亚产业合作基金。

(六)支持在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内具备条件的地区按照规定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支持将珲春铁路口岸列为煤炭进口口岸,鼓励企业开展煤炭进口经营业务。支持地方电子口岸建设。积极推进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试点,研究珲春经俄罗斯扎鲁比诺港开展相关业务的可行性。

(七)支持在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设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加强创新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促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通过有关国家科技计划,加强对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

(八)为赴朝、赴俄边境旅游人员提供办证便利,支持发展跨境旅游以及中俄、中朝边境地区自驾车旅游,积极研究实施周边国家人员赴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出入境便利措施。创新工作方法,提高通关效率和疫病疫情防控能力,为人员、货物和车辆出入境提供更加便捷的通关服务。

(九)中央财政通过亚洲区域合作专项资金,支持图们江区域内重大问题研究、专项规划编制等重大事项。

七、加强领导

(一)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好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的重要意义,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加强支持和指导,并结合实际情况抓紧研究出台具体的政策措施,大力支持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

(二)中国图们江地区开发项目协调小组要进一步发挥对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的指导作用,协调有关重大政策。创新和完善省部共建协调机制,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和重要政策专家咨询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中朝、中俄双边合作机制及多边合作机制,推动提升大图们倡议框架下东北亚地区有关国家地方政府合作机制的层次和水平。

(三)吉林省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推进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加大组织领导力度,精心筹划,周密部署,稳步实施,并认真编制《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总体规划》,切实做好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涉及的重大政策和建设项目按程序报批。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建设发布会

2012年5月21日上午,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新闻发布会在北京新闻大厦举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经济司副巡视员沈叙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推动设立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是深入推进图们江区域开发开放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加快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步伐,提升中国沿边开发开放水平,促进中国与周边国家,特别是与朝鲜、俄罗斯的经贸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和互利共赢。国家在关税减免、产业布局、土地保障、金融服务创新、海关监管及口岸建设、人才引进培养、通关便利化、专项资金支持等九个方面制定了特殊的优惠政策。

吉林省委常委、副省长陈伟根介绍说,吉林省近两年在推进长春吉林两市功能产业布局一体化,通道建设以及国际合作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东北地区第一条高速铁路——长春至吉林城际铁路建成通车,珲春市经扎鲁比诺港分别到达日本新泻和韩国釜山的国际陆海联运航线正式开通,中俄珲卡铁路今年7月也即将通车。国际合作方面,中朝两国共同开发管理的罗先经济贸易区2011年6月正式启动,中国与新加坡共同建设的中新吉林食品区的各项规划编制目前基本完成。未来,吉林省将努力把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打造成为东北亚地区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和商贸物流中心,建设成为东北亚地区国际合作与开发开放的重要平台。

珲春市位于吉林省东南部图们江下游地区,是中国唯一地处中俄朝三国交界的边境城市,是中国进入日本海的唯一通道,也是中国从水路至俄罗斯、朝鲜东海岸、日本西海岸乃至北欧的最近点。珲春市是中国唯一集边境经济合作区、出口加工区和中俄互市贸易区为一体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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