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7 20:34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科学技术发展院是在学校领导下,组织、协调和管理学校科技工作的职能部门。
其主要工作职责有:
1、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科技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
2、组织编制学校科技发展规划、年度科技工作计划,拟订、完善科技工作规章制度。
3、负责各类科研项目的培育、申报、咨询、管理和服务等工作;负责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及相关科技统计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全校学术创新基地总体规划及各级各类学术基地的申请、建设、验收、评估管理与服务工作;配合依托单位指导、协调学术创新基地的运行和管理。
5、负责学校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工作;负责国家各部委、科协、省市等各级人才计划的申报、管理与服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协调人才评价、人才激励、团队建设等有关工作。
6、负责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和经费的组织与管理。
7、负责国家、省、市各有关协会和学会的协调和联络工作以及科协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各类学术交流和科普宣传工作。
8、负责组织学校与地方(企业)科技合作方面的产学研合作协议、创新联盟协议、产学研合作基地建设等相关协议的签订与协调工作。
9、负责组织科技成果的鉴定、奖励申报、推广应用、技术服务、科技扶贫、科技兴农、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
10、负责与学校科技相关的各类资质的申报与管理工作。
11、负责编写学校JF科技发展规划以及JF科研项目的培育、申报、咨询和管理。
12、负责组织JF科技项目 “三证”资格的申请、年检、复审及管理等工作。
13、负责落实保密规定,做好JF研究院文件及项目的档案管理,并配合保密办进行保密宣传和教育工作。
14、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