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17 21:38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英文名称为Chinese Society for Urban Studies,缩写为CSUS)于1984年1月正式成立,是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由全中国从事城市科学研究的专家、学者、实际工作者和城市社会、经济、文化、环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有关部门及科研、教育、企业等单位自愿组成,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国性、公益性、学术性法人社团,是发展中国城市科学研究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1984年1月,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正式成立。
1999年6月28至29日,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第四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天津市召开。
2007年7月25日,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天津召开。
2011年6月27日,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五届五次理事暨分支机构、团体会员单位代表工作会议在扬州市会议中心召开。
2016年5月18日,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第六届第一次理事会在北京召开。
2019年8月27日,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2019年度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第六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在郑州召开。
2022年12月20日,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以线上加线下方式举行。
该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理事和监事会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会费标准;
(五)决定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宜。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制定和修改章程,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但提前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该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罢免常务理事、副理事长、理事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负责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设立、变更和终止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该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管理制度;
(十)决定聘请顾问;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不能到会,可委托代表参加,并有委托投票权。
理事会理事按分配名额经单位和该会推荐,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任期5年。每届应改选理事不少于1/3。理事任职时年龄不超过70周岁。
该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项职权,并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若干人组成。常务理事会人数不超过理事会人数的1/3。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据2023年6月官网数据,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秘书处下设6个职能部门、31个专业委员会、9个研究中心、4个核心会员单位。
据2023年6月官网数据,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有分支机构团体会员单位500多个,个人会员16000多名。
该会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单位会员。
申请加入该会的会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个人会员。在城市科学研究领域中具有一定专业技术职务或专业知识的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热心和积极支持该会工作并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管理工作者。
其中,对该领域学科或专业科学技术发展和该会工作有重大贡献的专家学者,经该会常务理事会推荐、理事会通过,可授予资深会员称号;对该领域学科或专业发展有重要贡献,具有较高学术威望,热心参加或协助组织该会科学技术交流的中外籍专家、学者,经该会常务理事会推荐,理事会通过,可授予名誉会员称号。
在相关学术领域有较高造诣,对中国友好,愿意与该会联系、交流和合作的外籍科技工作者,自己申请或经该会个人会员、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推荐,该会依据章程,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吸收为外籍会员。
(二)单位会员。与该会领域学科或专业相关,具有一定数量科技人员,愿意参加该会有关活动,支持该会工作的科研、教学、生产、设计等合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同时鼓励单位会员中的科技工作者以个人身份加入该会,成为个人会员。
各省(区、直辖市)、市建立的城市科学研究会为各地依法登记成立开展城市科学研究的地方性学术性法人社团,须申请可成为该会的团体会员。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在线提交入会申请;
(二)经该会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常务理事会授权该会办事机构进行公告(单位会员);发给会员证(个人会员)。遵循中国科协制定的统一编码规则,对所属个人会员进行全国统一编码。
地方城市科学研究会受该会委托,受理符合条件的个人会员的申请,报该会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备案。
该会分支机构不能直接吸收会员。分支机构可向该会推荐申请人,经该会批准后,发给该会会员证。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该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该会组织的各项学术活动;
(三)获得该会服务的优先权和优惠权;
(四)对该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该会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该会章程,执行该会的决议;
(二)维护该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该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该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该会,个人会员须交回有关证件。
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该会活动,经提示仍未改正的,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该章程的行为,一经发现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一)密切联系城市科技工作者,宣传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
(二)对城市社会、经济、文化、环境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开展学术研究、组织交流、提出政策建议,为政府部门在城市发展中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接受有关部门、组织和城市政府部门委托,承担城市科技咨询服务、项目评估、成果鉴定、技术评价,参与并承担技术标准制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等工作。积极承担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四)开展城市科学研究领域的学术讲座、研讨、培训等,普及及介绍中国国内外城市科学研究成果和动态,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五)加强同中国国外(或地区)有关学术团体和专业人员的友好往来,开展国际(或地区)性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六)开展城市科学相关学术研究成果的论证,按照规定经批准表彰和奖励在学术活动中取得成果的城市科学工作者,发现并举荐优秀的青年科技人才。
(七)依照有关规定,出版发行《城市发展研究》《未来城市设计与运营》等全国性学术期刊;根据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成果,编辑出版论文集、资料和科技图书。运用现代信息手段,构建城市科学研究平台。
(八)接受政府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九)组织符合该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活动。
(十)努力服务产业集群。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等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一)会员会费;
(二)国家拨款;
(三)社会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提供服务的收入;
(五)其它合法收入。
2019年11月22至24日,以“粤港澳大湾区城市更新的实践与研究”为主旨的2019中国城市更新研讨会,在深圳大学举行。该次会议由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指导,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城市更新专业委员会主办,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卓越城市更新集团、深圳市华阳国际设计集团等单位共同承办。会议内容涉及粤港澳城市更新的经验总结与理论思考、城市更新与品质提升、城市更新制度创新与设计管控、城市更新的国际经验与教学实践、城市更新的市场实践等研究领域。
2020年12月17日,由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与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共同主办,中国生态城市研究院承办、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支持的高质量发展战略专家研讨会在中新天津生态城召开。该次研讨会作为中国科协“科创中国”品牌下的科技服务活动之一,以推进“科创中国”滨海新区试点城市建设为目标,以“鼓足闯劲谋改革,提升胆气勇创新”为主题,邀请了多位中国国内外专家学者共聚一堂,围绕天津生态城的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展开广泛讨论。
2023年5月15日,以“推广绿色智能建筑,促进城市低碳更新”为主题,“2023第十九届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和“第十届中国(沈阳)国际现代建筑产业博览会”在沈阳市拉开帷幕,该次大会由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沈阳市人民政府、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美绿色基金和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与节能专业委员会共同主办。
《城市发展研究》作为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的会刊,于1994年创刊,1995年正式出版,始为双月刊,至2009年改为月刊,该刊宗旨是服务于中国健康城镇化和城市科学发展的需要,推动学术界对城市发展规律、对城市社会、经济、文化、环境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进行综合性研究,繁荣和发展城市科学理论。
《未来城市设计与运营》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主办,栏目涵盖综合资讯、城市文化、城市社会、城市经济、城市运营、城市交通、城市公用事业、地下空间、城市安全、城市设计、未来社区、园林景观、未来家居、学术争鸣、城市采风、城市档案、数字城市、城市大数据、城市治理、智慧政务、健康城市、 BIM & CIM与数字孪生、可再生能源与碳中和建筑、城市更新、低碳生态城市、绿色建筑与节能、韧性城市、城市转型与创新、水环境与水生态等。
2011年7月20至21日,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主办、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承办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培训会”在北京举办。来自上海、重庆、江苏、安徽、浙江、福建、广东、广西、云南、四川、深圳、厦门等12个省、区、市的263名学员参加了培训,其中包括98名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第二批成员和165名各地区及相关单位的学员。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的会徽为网格状,中心为蓝色方形,会徽背景为蓝色,上方为研究会的中文名称、下方为研究会的英文缩写。
该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各级政府在城镇化和城市发展工作决策中提供科学依据,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