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01 19:04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以下简称深圳分院)成立于1984年,是中规院设立最早的分院。
28年以来,深圳分院在历届15任院长的带领下,立足深圳,面向全国,工作范围涉及20余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深圳分院共承担了不同层次与类型的规划设计任务1700余项,一批高水平的城市规划设计成果先后获得全国、建设部和省市及中规院优秀规划设计奖。
深圳分院现有员工150人,其中教授级职称8人,中高级以上职称员工占一半以上。经过长期的规划设计实践,深圳分院已炼就出一支思想活跃、作风严谨、技术过硬、阵容整齐的稳定优秀团队,形成了一套完整有效的规划设计、科研管理的程序与方法。
价值·理念 我们坚持城市规划师精湛的专业技能、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前瞻性的发现能力,根植于中国历史和现实基础,作出犀利而又令人信服的判断。对于行业科技、舶来理论或源于本土实践的思索,我们力图去芜存菁、深入浅出,择其利者而用之;对于传统习惯、社会规则、公众意见,我们寻求公共政策,合同存异,得其善者而从之。
我们与中规院总院一起共同组成了一个富于责任感的中国规划师群体,伴随着中国的变化而不断成长。从战略规划到实施设计,我们通过全过程的规划服务,承担起平衡解决社会与空间问题的责任。
深圳分院共有13个业务机构,包括4个从事各层次规划设计服务的规划设计所;从事城市市政及环境工程规划设计的市政交通规划所;从事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研究、深化和凝练分院长期以来的课题研究和实施项目技术积累、创新理论和技术方法的基础设施研究中心;承担交通方向专业业务,推动华南地区交通智库建设,搭建技术交流和业务拓展平台的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所;从事政策性及战略研究的规划研究中心;负责城市设计研究和实施的城市设计中心;专注城市照明政策研究、规范标准制定、规划及工程设计的城市照明中心;服务于青岛及山东半岛地区市场的青岛分部;探索新规划体系领域中规划设计业务以及相关科研课题研究的创新空间规划设计研究所,以及开展跨境交流与合作的粤港澳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