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3 18:51
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成立于1961年9月1日,是经交通部批准专门从事船舶理货业务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2003年3月,转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是唯一一家由中央管理的理货企业,现并入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公司在大连、天津、青岛、上海、宁波、广州、厦门、深圳等主要开放口岸设有八十家分支机构,并在香港设立了货物检验、鉴定机构,从业人员达7000余人。
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主营经营范围为:国际、国内航线船舶的理货业务;国际、国内集装箱理箱业务;集装箱装、拆箱理货业务;货物的计量、丈量业务;监装、监卸业务;货损、箱损检定等业务。(对於外轮的件杂货、集装箱的理货具有强制性。)
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制定了理货业务章程和理货规程等统一的理货规章制度,规范了各港理货操作规程,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理货经营管理技术。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公司司徽(COSTACO)作为服务商标经国家商标局注册,享有商标专用权; 设计了理货单证格式,18种主要理货单证获得国家专利;理货价格为政府统一定价;理货人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理货员证书》开展理货工作。
理货工作是一项具有公证性的工作,多年来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积极配合海关做好海运进出口货物、集装箱及所载货物的监管,协助海关遏制和打击了走私违法活动。
外轮理货公司理货三大原则:实事求是、船边交接、一次性签证。
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四十多年来一贯奉行“严守公正立场, 遵循实事求是原则,维护委托方正当权益”的理货宗旨,与众多的航运、港口、经贸企业有着密切联系,理货质量、服务质量、信息质量逐步提高,服务手段和经营方式不断改进创新,为促进我国水运事业、国家对外贸易的发展和港口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并入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重组事宜已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将成为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关重组方案将报国资委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