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更新时间:2024-09-20 21:12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是1990年中国少年先锋队全国代表大会(第二次全国少代会)通过的,30年来内容保持基本稳定,根据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第三、第四、第五次全国少代会对队章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修改。

修订信息

1990年,中国少年先锋队全国代表大会(第二次全国少代会)通过《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第三、第四、第五次全国少代会对队章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修改。

2020年7月24日,中国少年先锋队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修正案)》,决定这一修正案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章程全文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中国少年先锋队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20年7月24日通过)

一、我们的队名:中国少年先锋队。

二、我们队的创立者和领导者:中国共产党。

党委托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直接领导我们队。

三、我们队的性质:是中国少年儿童的群团组织,是少年儿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预备队。

我们队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

四、我们队的目的:团结教育少年儿童,听党的话、跟党走,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远大理想,培养优良品德,勤奋学习知识,锻炼强健体魄,培养劳动精神,从小学先锋、长大做先锋,立志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力量,努力成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成长为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做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维护少年儿童的正当权益。

五、我们的队旗、队徽:五角星加火炬的红旗是我们的队旗。五角星代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火炬象征光明,红旗象征革命胜利。

五角星加火炬和写有“中国少先队”的红色绶带组成我们的队徽。

六、我们的队歌:《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

七、我们的标志:红领巾。它代表红旗的一角,是革命先烈的鲜血染成。每个队员都应该佩戴它和爱护它,为它增添新的荣誉。

八、我们的队礼:右手五指并拢,高举头上。它表示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九、我们的呼号:“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回答:“时刻准备着!”

十、我们的作风:诚实、勇敢、活泼、团结。

十一、我们的队员:凡是6周岁到14周岁的少年儿童,愿意参加少先队,愿意遵守队章,向所在学校少先队组织提出申请,达到入队要求后,经批准,就成为队员。

队员入队前要为人民做一件好事。要举行入队仪式。

队员是少先队组织的主人,在队里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对队的工作和队的活动提出意见和要求。

每个队员都要遵守纪律,服从队的决议,积极参加队的活动,做好队交给的工作,热心为大家服务。

优秀的少先队员可以由队组织推荐作为共青团的发展对象。

队员由一个大队转到另一个大队,要带上队员登记表,到新的大队报到。

超过14周岁的队员应该离队。由大队举行离队仪式。

十二、我们的入队誓词:我是中国少年先锋队队员。我在队旗下宣誓: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好好学习,好好锻炼,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贡献力量!

十三、我们的组织:在学校和社区、青少年宫等校外场所建立大队或中队,中队下设小队。

小队由5至13人组成,设正副小队长。

中队由两个以上的小队组成,成立中队委员会,由3至7人组成。

大队由两个以上的中队组成,成立大队委员会,由7至13人组成。

小队长和中队、大队委员会都由队员选举产生。半年或一年选举一次。

大队和中队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队长、副队长、旗手和学习、劳动、文娱、体育、组织、宣传等委员。

十四、我们的活动:举行队会、队课,组织参观、访问、野营、旅行、研学、故事会,开展文化科学、娱乐游戏、军事体育等各种有意义有趣味的活动,以及参加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

十五、我们队的奖励和批评:队员和队的组织做出优异成绩的,由队的组织或报共青团组织给以表扬和奖励。队员犯了错误的,队组织要进行耐心帮助、批评教育,帮助改正。

十六、我们的辅导员:由共青团选派优秀团员或聘请政治素质过硬、思想进步、作风正派、知识丰富、热爱少年儿童的教师以及各条战线的先进人物来担任。他们是党的少年儿童思想政治工作者,是少先队员亲密的朋友和指导者,帮助中队或大队委员会进行工作,组织活动。

十七、我们队的领导机构:全国、地方各级和学校少先队工作委员会,是全国、地方和学校少先队经常性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同级少先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全国代表大会原则上每五年召开一次。

答记者问

2020年7月24日,中国少年先锋队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修正案)》(以下简称“队章修正案”),记者就此采访了第八次全国少代会秘书处负责人。

问:请你谈谈第八次全国少代会为什么要修改队章?

答:现行队章是1990年中国少年先锋队全国代表大会(第二次全国少代会)通过的,30年来内容保持基本稳定,根据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第三、第四、第五次全国少代会对队章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修改。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红色江山后继有人的战略高度,十分关心重视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和要求。党的十九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团的十八大通过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修正案)》。通过队章修改,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相关内容写入队章,吸收党章团章重大修改精神,对于推进新时代少先队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问:这次队章修改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此次队章修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鲜明突出党的领导,将党的指导思想写入队章,作为少先队的根本遵循;鲜明突出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要求,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相关内容写入队章;突出政治性修改,保持队章总体稳定,可改可不改的不改;突出改革和实践导向,聚焦主责主业,将全队有普遍要求且实践证明是成熟的内容写入队章。

问:这次队章修改工作有什么特点?

答:这次队章修改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深入学习中央精神。队章修改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章、团章和相关历史资料,认真梳理少先队改革积累的理论和实践经验,为队章修改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努力集中全队智慧。在队章修改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充分吸收了广大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工作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先后两次面向各省(区、市)少工委征求意见。团中央书记处高度重视队章修改工作,先后5次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部分省级团委主要负责同志、全国少工委委员、团中央中学和少先队工作专委会委员、基层一线少先队辅导员、老少先队工作者等意见建议。

三是确保程序严谨合规。在认真反复研究相关材料、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队章修改组于4月中旬形成队章修正案初稿。经团中央书记处专题会议研究审议,形成队章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之后,全国少工委就征求意见稿面向教育部和各省(区、市)少工委征求意见。队章修改组逐条梳理、适当吸收比较集中的意见建议,经团中央书记处专题审议,形成队章修正案送审稿,正式报送党中央书记处。经党中央书记处批准,正式形成提交第八次全国少代会审议的队章修正案。第八次全国少代会期间,全体代表对队章修正案进行认真讨论和审议,提出一些修改意见。队章修改组综合这些意见,形成了队章修正案大会表决稿。7月24日,大会全体会议一致通过队章修正案。

这次队章修改工作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团中央书记处履行全团带队职责的高度责任感,是少先队牢牢坚持党的领导、集中全队智慧、凝聚全队共识的一次生动实践。

问:怎样理解队章修正案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队章,并作为少先队的根本遵循的重大意义?

答:现行队章明确规定了党是少先队的创立者和领导者、党委托团直接领导队,鲜明强调了少先队的性质。党章、团章均明确规定,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的指导思想、团的行动指南。少先队是党创立和领导,并委托团直接领导的少年儿童群团组织,从党、团、队的政治关系考虑,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少先队的根本遵循写入队章,能够进一步突出党的领导,凸显少先队鲜明的政治属性。

问:队章修正案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有关内容写入队章,具有怎样的重大意义?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这些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领域的集中体现,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广大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工作者一致建议,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有关内容写入队章。队章修正案采纳这些建议,将“跟党走”、“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远大理想、培养优良品德、勤奋学习知识、锻炼强健体魄、培养劳动精神,从小学先锋、长大做先锋”、“成长为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等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内容写入第四条“我们队的目的”。同时,将“爱护公共财物”修改为“爱社会主义”。

问:队章修正案将队的性质中“是中国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一句修改为“是中国少年儿童的群团组织”,主要出于什么考虑?

答:在团十八大团章修改中,将第四十三条中“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修改为“群团组织”。《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明确表述,“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要做好少年儿童有关教育引导和关爱保护工作”。对照团十八大团章修改,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队章修正案将第三条“我们队的性质”中的“群众组织”修改为“群团组织”。

问:队章修正案对少年儿童入队作了哪些调整和充实?

答:2019年11月,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联合下发《关于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 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入队规程》,对稳妥开展“分批入队”作出部署。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也有25个省(区、市)少工委建议,在队章中写入“达到入队标准”、“达到入队评价指标”等内容。队章修正案采纳相关建议,将“达到入队要求后”写入第十一条“我们的队员”,要求新队员入队需要达到入队要求,进一步强调队前教育的重要性,从源头培养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充分体现前瞻性和引领性,为全童入队基础上的分批入队提供制度支撑。

问:队章修正案将“青少年宫等校外场所”写入队章,主要出于什么考虑?

答:青少年宫等校外活动场所是少先队开展校外实践活动的重要阵地。在征求意见过程中,部分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工作者建议,在队章中写入加强校外少先队组织建设相关内容。队章修正案采纳相关建议,将“青少年宫等校外场所”写入第十三条“我们的组织”,为拓展校外少先队组织建设、加强实践教育、构建少先队社会化工作体系,提供制度支撑。

问:队章修正案对“我们的活动”充实完善了哪些内容?

答:每周一课时的少先队活动课是少先队在中小学开展少先队工作和活动的重要载体,队章修正案将“队课”增写入第十四条“我们的活动”,进一步强调少先队活动课的实践性、社会性,为深化每周一课时少先队活动课提供制度支撑。研学、志愿服务是新时代少先队实践活动的重要形式,是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的重要途径,因此队章修正案将“研学”“志愿服务”增写入第十四条“我们的活动”。

问:队章修正案对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答: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并作出重要批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2020年2月,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少工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对增强少先队辅导员的政治素质进行了具体部署。队章修正案将“政治素质过硬”写入第十六条“我们的辅导员”,并强调少先队辅导员“是党的少年儿童思想政治工作者”,进一步突出少先队辅导员的政治要求和政治定位。

问:队章修正案对“我们队的领导机构”充实完善了哪些内容?

答:建立学校少工委是加强中小学党组织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健全中小学少先队工作体制机制的重要举措。队章修正案将学校少工委相关内容增写入第十七条“我们队的领导机构”,进一步强调学校少工委的重要作用,为全面加强中小学少先队组织建设提供制度支撑。

问:请介绍一下,对各级少先队组织和广大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工作者关于队章修改的意见和建议是怎么处理的?

答:这次队章修改工作,努力集中全队智慧,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充分吸收广大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工作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同时,有些意见建议已经体现在第八次全国少代会报告中;有些意见建议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研究和探索;有些具体意见建议,可以在具体制度或其他工作文件中体现。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