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会士

更新时间:2024-08-27 13:15

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会士是会员在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的最高学术荣誉,为终身荣誉。

会士条例

第一条 学会会士

(一)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CSIAM)设立会士制度,用于表彰在工业与数学领域有卓越成就的CSIAM会员。会士是会员在CSIAM的最高学术荣誉,为终身荣誉。

(二)年龄超过80岁的会士为荣誉会士。

第二条 会士候选人资格

(一)在工业与应用数学领域做出突出成就及创新贡献,在国际上产生了广泛的学术影响或在工业领域得到重要应用,为CSIAM的建设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学会会员。

(二)会士候选人在提名截止日一般具有至少4年CSIAM连续会龄。2020年-2022年过渡期内须有2年的CSIAM连续会龄。

第三条 会士提名

(一) 会士评定采用提名制,会士候选人有两种提名方式产生。

1.个人提名。CSIAM会士和常务理事是有效的提名人,每位提名人每年作为提名人新提名的会士候选人不得超过1人。每个会士候选人须得到2名有效提名人的提名。

2.学术组织提名。各省市工业与应用数学会、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学会团体会员单位每年可提名1人。学术组织提名的候选人需经过集体讨论产生,并在提名表中说明候选人产生的过程。

(二) 会士提名人必须填写《会士候选人提名表》。

(三) 会士提名每年一次,提名的截止日期为每年4月15日。

(四) 如果被提名的会士候选人连续两年未能当选会士,在随后1年中将不能被提名。

(五) 会士候选人资格有效期为两年(除非提名人申请撤回),相关材料第二年可选择更新。

第四条 会士评定

(一)CSIAM设会士评定委员会,委员会成员需是CSIAM会士,最多连续任2年委员。评定委员会主席由CSIAM理事长担任。会士评定委员会成员由CSIAM理事长提名,常务理事会通过。

(二)CSIAM会士评定委员会职责:受理对会士候选人的提名,审查候选人材料并加以核实,判断候选人成就和贡献是否符合会士条件,投票评选出会士,受理对会士的投诉及对相关事项的调查。

(三)会士评定委员会须召开会议或进行通讯评议,参与人数应为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含)方为有效。

(四) CSIAM每年增选会士不超过(含)10人,总会士人数(不包括荣誉会士)不超过CSIAM总会员数的1%。

第五条 会士名单的公布与会士证书

(一) 会士证书由CSIAM理事长签名,会士名单在CSIAM网站上公布。

(二) 在每年CSIAM年会上颁发会士证书。

第六条 首届会士的产生

(一) 首届会士产生分两个步骤:确定自然认定的会士、首届会士评定委员会评定首届会士。

(二) 自然认定的会士。主要从事工业与应用数学研究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并经本人同意后,自然认定为首届CSIAM会士。

(三) 首届CSIAM会士评定委员会评定首届会士。首届CSIAM会士评定委员会由自然认定的会士构成。评选人数不超过10人。

(四) 首届会士提名时间由学会常务理事会确定。

会士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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