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19 12:07
中国扶贫发展中心(英文简称CPADC),前身为国务院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成立于1995年2月,2015年更现名,正局级事业单位,是扶贫领域专门从事扶贫战略和理论政策研究的中央级机构。
中国扶贫发展中心(英文简称CPADC),前身为国务院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成立于1995年2月,2015年更现名。其宗旨是根据中国政府确定的反贫困战略和扶贫开发方针政策,面向广大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充分参与推动连片特困地区、贫困革命老区、扶贫改革试验等区域性扶贫开发,提出扶贫开发工作建议、意见,推动扶贫体制机制和模式创新,提高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和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提高。
承担的主要工作:
一、组织开展扶贫战略和理论政策研究及扶贫案例工作。
二、参与推动连片特困地区、贫困革命老区、扶贫改革试验区等区域扶贫开发,组织开展相关规划编制,负责连片特困地区相关扶贫规划监测评估工作。
三、参与产业扶贫工作,组织开展试点示范,搭建贫困地区优势资源开发平台,推动产业扶贫创新。
四、参与金融扶贫工作,组织开展试点示范,推动政策性金融扶贫合作,促进扶贫特惠金融发展。
五、负责专项扶贫重点项目实施指导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创新试点。
六、承担相关项目监测、评估及咨询等工作,开展扶贫咨询服务。
七、承担国务院扶贫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心内部设置6个处,分别是综合处、研究处、区域发展处、产业扶贫处、金融扶贫处和专项扶贫处。
(一)综合处
1、协助中心领导处理日常工作;
2、负责组织主任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全体职工会议、综合性会议以及政治和业务学习;
3、负责起草中心综合性文件,制定中心规章制度;
4、负责监督检查规章制度的执行和任务落实情况;
5、负责干部人事、劳资、福利工作;
6、负责公文运转、档案管理、信访、安全、保密及党群日常工作;
7、负责中心预算和决算的编制;
8、负责单位经费收支的核算和税务工作;
9、负责项目经费的收支核算及财务管理;
10、组织财务的自查工作,配合做好财务检查和审计工作;
11、负责中心办公用品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和发放,以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二)研究处
1、组织开展扶贫战略和理论政策研究;
2、提出扶贫开发工作建议意见;
3、承担扶贫案例工作;
4、推动扶贫体制机制和模式创新。
(三)区域发展处
1、参与推动连片特困地区、贫困革命老区、扶贫改革试验区等区域性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开展相关规划编制;
2、负责连片特困地区等相关扶贫规划监测评估;
(四)产业扶贫处
1、参与产业扶贫工作,组织开展试点示范;
2、搭建贫困地区优质资源开发平台;
3、推动产业扶贫创新。
(五)金融扶贫处
1、参与金融扶贫工作;
2、组织开展金融扶贫试点示范;
3、推动政策性金融扶贫合作;
4、促进扶贫特惠金融发展。
(六)专项扶贫处
1、负责专项扶贫重点项目实施指导工作;
2、组织开展相关创新试点;
3、推动革命老区彩票公益金扶贫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