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23 16:46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投保公司)于1993年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发起设立。现为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集团成员企业,是以信用担保为主营业务的全国性专业担保机构。
2010年,公司分别获得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给予的金融担保机构长期主体信用等级AA+。
截至2010年3月31日,公司拥有银行授予的信用额度共1072.5 亿元人民币,公司总体信用能力达到约1500 亿元。
截止2010年12月31日,中投保总资产62.5156亿元,所有者权益49.7亿元。在保余额298.35亿元,累计担保总额1057亿元。
投资担保;投资及担保的评审、策划、咨询服务;投资及投资相关的策划、咨询;资产受托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人员培训;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生产和产品销售;仓储服务;组织、主办会议及交流活动;上述范围涉及国家专项规定管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以担保、投资和其他金融服务为手段,提升企业信用,加速市场交易,改善资源配置,推动信用担保行业发展,促进信用文化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主要业务有:担保、投资、评审咨询、投资顾问等。
公司成立以来,按照国家所确定的经营宗旨,坚持稳健经营。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先后在上海、北京开展为小企业服务的政策性担保业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促进市场经济服务的贸易融资及履约、建设工程、财产保全、世行节能项目融资、海事担保等商业性担保业务。累计担保总额已达到260亿元。
公司作为国务院批准特例试办的专业信用担保机构,以推进行业发展为己任,积极进行业务探索与实践,加强与国内外同业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从无到有地创建了担保业务的基本规范和相关制度,在推进我国担保行业立法、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建立信用担保体系、推动工程保证制度及担保业务信息化等方面做出了一定贡献。公司于1998年加入世界三大担保和信用保险联盟之一的“泛美担保协会”,是我国两岸三地唯一的会员;于2004年3月正式成为美国保险监督官协会(NAIC)会员。公司成功主办了2000、2001和“2004中国担保论坛”国际研讨会,于2001年发起缔结了旨在加强担保行业自律及业务交流与合作的“中国担保业联盟”,已发展成员142家。公司凭借雄厚的实力、卓著的业绩及12年无一笔违约的诚信品牌,在国内外业界享有良好的信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公司秉承“以人为本,信誉至上,适应变化,和谐发展”的经营理念,愿与社会各界加强协作,共创未来。
2017年12月13日,获评艾媒金榜(iiMedia Ranking)发布的《2017年11月北京新三板企业市值排行榜》第6名。
2006年12月25日
经国务院批准,公司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实现战略重组,整体并入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变更为30亿元,成立了董事会、监事会,并于12月25日完成工商注册变更登记。
2006年9月21日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从2006年9月21日起,“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英文名称“CHINA NATIONAL INVESTMENT & GUARANTY CO.,LTD.”保持不变。
2003年3月21日
2003年3月21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8号),决定成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中央直属重点国有企业,中投保公司划归国资委管理。
2001年5月28日
人事部发出《关于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不再设董事会及田新任职的通知》(人任字[2001]24号)。
2000年11月14日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64650万元。
1999年12月1日
中共中央下发《关于成立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发[1999]18号),决定撤销中央大型企业工作委员会,成立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中投保公司被列为139家中央直属重点骨干企业之一,移交中央企业工委管理。
1999年1月2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中央党政机关金融类企业脱钩的总体处理意见和具体实施方案〉和〈中央党政机关非金融类企业脱钩的总体处理意见和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办发[1999]1号),明确中投保公司与财政部脱钩,移交中央大型企业工委管理,公司不再具有金融机构性质。
1998年5月29日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公司按《公司法》规范名称和内部管理体制,由原来的“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更名为“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在管理体制上,除保留出资人代表组成的监事会行使股东权利外,公司设立董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负责制。
1994年5月18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中投保公司经营外汇业务,并颁发许可证。
1994年3月26日
中投保公司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业典礼,公司正式开业运营。
1994年1月1日
中投保公司投入试运营。
1993年12月4日
中投保公司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公司由财政部和国家经贸委共同发起组建,注册资本金为5亿元人民币(其中含1800万美元折款)。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性质的全民所有制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由国家经贸委和财政部委派代表组成的监事会监督管理,业务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管理、协调、监督和稽核,党的组织关系隶属于财政部机关党委 。
1993年11月5日
中投保公司被中国人民银行核准为全民所有制非银行金融机构,并批准经营金融业务。
1993年7月28日
国务院朱镕基副总理对人民银行“关于财政部和国家经贸委共同组建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的请示”予以批示,同意中投保公司作为特例试办。
我国信用担保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目标的确立应运而生,伴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而发展。中投保公司作为国务院批准特例试办的全国性信用担保机构,亲身经历了行业发展的艰辛,真正领悟到“诚信”二字是担保业的生命线,防范、控制和化解风险是担保业的永恒主题。
信用担保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信用体系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担保行业能否健康发展。社会信用体系可以大体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基础信用,即以个人信用为根本、以市场交易为主体的信用,是以合同为纽带、以诚信为原则、以信用为保障的资源配置机制;二是制度信用,即以法律制度、国际惯例、商业习惯为主的信用;三是监督信用,即以政府监督、公共行政为主体的信用。中投保公司10多年的创业实践,从根本上讲,就是为了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而进行的积极努力和有益尝试。从1993年到2007年,中投保公司,在改善社会基础信用,提升企业信用水平,提高市场运行效率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在制度信用建设方面,中投保公司积极参与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和有关政策文件的制定,发挥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在政府监督信用方面,1998年中投保公司提出了《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信用担保体系的思考》一文,得到了国务院的重视,对建立中小企业担保制度,推动中小企业发展,产生了重要作用。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日益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但迄今为止,信用环境仍然很不完善。主要表现为:基础信用还很薄弱,制度信用尚不健全,监督信用仍未解决定位和到位的问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完善,需要经过长期的、甚至几代人的努力。同样,担保行业的成熟和发展,也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可谓任重而道远。
面向未来,中投保公司将继续坚持国家确定的经营宗旨,进一步扩大和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为提升企业信用,推进我国信用担保体系和信用文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公司按照集团化发展的思路,公司先后设立了4家分公司、5家子公司,投资参股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杭州恒生电子有限公司等机构,初步形成了以担保、投资为主导,涵盖资产管理、咨询、投资顾问、风险投资、基金管理、证券、环保、软件等多个领域的集约经营模式。
1.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
2. 物流金融及信用解决方案,产品已涵盖汽车、钢材、化肥、进口医疗设备等相关领
域;
3. 金融产品增级及担保业务,承保的产品主要有保本基金、准市政债、年金、企业债、集合信托、集合公司债等;
4. 建设工程担保,主要包括投标保证、履约保证、业主支付保证、付款保证、维修保证、供货保证、完工保证等;
5. 政府采购招投标担保及世界银行节能融资担保;
6. 财产保全担保,已在全国26个省市建立了代理机构;
7. 房地产(含工业地产、商业地产)结构型融资、过桥融资及收购、交易履约保证等业务。
· 2006年2月,我公司成功为某上市公司要约收购提供了总金额2.3亿元的担保,已顺利解除担保,要约期满时预受要约为零。此案例为由专业担保公司为上市公司要约收购履约提供担保,大大降低了收购方资金成本,是专业担保公司介入资本市场的有益尝试。
· “建外Soho”项目地价款转换担保业务。担保金额1.0亿元人民币。
· “北京大连万达广场”项目投资担保业务。投资担保金额2.9亿元人民币。
· “北京国都公司”工程保证担保系列解决方案。
· 2003年中投保公司与上海某商业银行合作,为上海某钢材现货市场中小钢材贸易商提供贸易融资解决方案并为市场中30家客户提供了近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担保,解决了这些中小贸易商融资难的问题,在上海金融界和商业界引起了广泛关注。
· 2003年中投保公司连续两次为北京某知名汽车经销商提供3000万银行承兑汇票担保业务,帮助该经销商解决了汽车销售所需流动资金的短缺问题,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