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20 17:01
中国插花花艺协会(CFAA)是由中国插花花艺界教学、科研、经营管理单位、插花花艺家和爱好者自愿联合组成,经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成立于1990年,是具法人资格的国家一级协会,总部设在北京。
中国插花花艺协会其宗旨是:继承和发扬中国插花花艺的优良传统,学习和吸收国内外插花花艺的有益经验,创立具有中国民族特色、富于时代感的中国插花艺术理论,振兴中国插花花艺事业,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组织协调全国插花艺术的科研、推广、生产、销售,促进行业内的分工与合作;维护和增进会员的合法权益;协助政府组织开展行业调研、人才培训、展览展销、信息交流、经验推广等活动,提高插花艺术行业的理论和实践水平,推动插花艺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工作。
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工作。
为协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下设办公室、展览部、文化事业部、培训部、开发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中国插花花艺协会
【英文名称:China Association Of Flower Arrangement Art(CAFAA)】
第二条、本会性质:为继承和发扬中国插花花艺的优良传统,学习和吸收国内外插花花艺的有益经验,为创立具有中国民族特色,富于时代感的中国插花艺术,振兴中国插花花艺事业,促进两个文明建设,中国插花花艺界的科研、生产经营单位、插花艺术家和爱好者自愿联合而成的全国性的非赢利学术团体。
第三条、本会宗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农业部和民政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遵守《农业部社团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本会住所:北京林业大学园林学院(北京市海淀区肖庄 邮编100083)
第二章 业务范围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研究中国花艺的历史、理论及发展方向。
(二)普及插花花艺知识和技艺,举办各种类型的插花花艺讲座、培训以及各种展览,提高插花花艺水平。
(三)开展插花花艺的学术交流活动,不断学习国内外的新知识、新技艺。
(四)协调和推动插花花艺的科研、生产和应用。
(五)有计划的编辑出版插花花艺方面的书刊资料。
(六)积极参加国际插花花艺活动,弘扬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艺术。
(七)承办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的其它任务。
第三章 会员
第一条、本会的会员种类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
第二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三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书。
第四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由、退会自由。
第五条、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照规定缴纳会费。
(五)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六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书。会员如果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七条、会员如果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一条、本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三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最长不超过五年)。因特殊情况须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四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五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七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八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五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九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条、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十一条、本会的理事长(会长)、副会长(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理事长(会长)、副会长(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承认中国插花花艺协会章程;
2、承诺履行会员权利和义务,按期缴纳会费;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工商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插花花艺单位或个人、相关企事业单位及插花花艺爱好者,在本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1、申请单位填写《中国插花花艺协会团体会员登记表》一份,并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传真或邮寄至中国插花花艺协会办公室,也可通过本网站直接递交申请表,并将“单位营业执照”传真或邮寄至中国插花花艺协会办公室;个人会员填写《中国插花花艺协会会员登记表》附身份证复印件并1寸彩照2张,邮寄至中国插花花艺协会协会办公室;
2、中国插花花艺协会审核合格后,于一个月内以书信形式正式通知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入会;
3、申请单位或个人在收到入会通知后一个月内上交当年会费及证书工本费;
4、中国插花花艺协会收到会费及工本费后,为申请单位或个人制作并颁发会员证书(会员证工本费10元)和证牌(团体会员牌证费400元),并从当月开始正式成为中国插花花艺协会会员。
1、团体会员获赠《中国插花花艺》杂志(全彩版)一份;
2、在《中国插花花艺》杂志上刊登广告,享受8折优惠;
3、参加协会组织的展览、培训等各项活动享有优先权;
4、在中国插花花艺协会网站上发布和交流信息,享受8折的优惠;
5、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地区及国际间交流、选拔参加国际性大赛等其他活动;
6、免费信息咨询。
团体会员会费为500元/年,个人会员会费50元/年(直接汇入协会账户)。
团体会员如需证牌另收工本费400元,只取证书交工本费50元。
第七届理事会
会长:北京林业大学园林学院副院长、教授 罗乐
副会长:
中国插花花艺协会党支部书记 贾清华
上海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党委书记 朱迎迎
华中农业大学教授 王彩云
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研究员 刘政安
监事长:北京林业大学副教授 王美仙
秘书长:北京花语堂国际品牌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 孙炜
副秘书长:马力为、谢利娟、张利宾、兰心敏、金秀辉、茅国俊、于涛、李秉玲、谢薇、王兴果、徐国栋、苏群、潘磊、黄晓昀、吴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