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摄影金像奖

更新时间:2024-09-21 17:24

中国摄影金像奖是经中共中央宣传部批准、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全国性摄影艺术最高奖项,旨在表彰和奖励在摄影创作领域取得优异成绩的德艺双馨摄影家,对于推动摄影事业的繁荣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金像奖与中国电影金鸡奖、电视金鹰奖、戏剧梅花奖等项并列,是中国文学艺术界12个艺术门类最高奖项之一,不仅在艺术界有着重要的地位,在社会上也有着广泛的影响。

评奖宗旨

设立“中国摄影金像奖”,旨在表彰和奖励在摄影艺术事业上取得突出成就,做出大贡献的摄影家和广大摄影工作者。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和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中国精神为灵魂,以中国梦为时代主题,推动创作更多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不断满足人民对摄影文化的须求,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开展中国摄影金像奖评选活动,目的是鼓励广大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钻研创作,推出更多摄影精品;同时更好地发挥中国摄影家协会品牌效应,推动理论研究和评论,凝聚和培养优秀的摄影人才,繁荣我国的摄影文化事业,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贡献。

奖项设置和材料要求

金像奖设纪实摄影类、艺术摄影类、商业摄影类三个子项,总额不超过20名。评奖周期为两年。

1.纪实摄影类(总额不超过9名)——参评者应提供:摄影作品50幅,其中至少包含一组专题作品(20-30幅)。作品必须图文结合,真实反映客观现实;除对原始影像画面进行剪裁外,不得对画面内容进行任何增加或删减;彩色图片可以整体转为黑白图片,但不可对色彩进行局部转变;可以对影调和色彩等进行适度调整,但应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性为准。

2.艺术摄影类(总额不超过8名)——参评者应提供:摄影作品30幅。作品旨在表达拍摄者自身的审美理想,对创作题材、形式、风格和技法不作限制。

3.商业摄影类(总额不超过3名)——参评者应提供:摄影作品30幅。作品以商品、服务理念消费方式为表现主体,包括但不局限于广告(含公益广告)、人像、时装、建筑、创意等方面内容,对创作题材、形式、风格和技法不作限制。参评此类的作品,至少须有10幅作品经过实际商业使用(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终身成就奖 --奖励为摄影事业做出重大贡献,并产生重大影响者

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在摄影创作领域取得优异成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申报参评。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永久性居民申报参评,须经中国文联报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审核批准。

2.品行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与时代同步伐、以人民为中心、以精品奉献人民、以明德引领风尚;争当时代风气先觉者、先行者、先倡者。

3.业绩条件:创作成果丰厚,知名度较高;作品具有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高水准;作品在国内外知名媒体或展览中发表、展示,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

4.往届获奖者申报条件:往届获奖者须间隔三届后方可再次申报参评,提交的作品、有关业绩必须是在上次获奖以后创作、取得的,并且在创作理念、题材、风格或技术、技法等方面具有创新和提升。

申报和推荐

(1)参评者须登录中国摄影金像奖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并提交《中国摄影金像奖申报启事》要求的相关材料;每位参评者只允许申报一个子项;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交的作品必须拥有独立、完整和无争议的著作权

(2)往届金像奖获得者须间隔三届后方可再次申报参评,提交的作品、有关业绩必须是上次获奖以后创作、取得的,并且在创作理念、题材、风格或技术、技法等方面具有创新和提升。

(3)参评者应遵章守纪,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手段影响、干扰评奖,一经发现,报请组委会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其参评或获奖资格。

(4)参评者均须经有关部门或单位推荐。推荐部门或单位必须在申报材料上提供书面评价意见并加盖公章。推荐途径如下:

1.中国摄协各团体会员单位可以推荐本地区、本产(行)业的参评者。

2.全国性摄影社会组织可以推荐本组织的参评者。

3.中直系统各单位可以推荐本单位的参评者。

4.中国摄协各专业委员会可以推荐符合条件的参评者(专委会主任签字有效)。

(5)评奖组织机构对参评者不收取任何费用。

评奖和公示

评委会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对各子项进行一次性评奖工作。

对拟获奖者提交的作品等申报材料在中国摄影家协会网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组委会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有关争议作品等申报材料进行鉴定。

确认和奖励

公示通过后的拟获奖者人选,由组委会报中国文联审批后生效。组委会向社会统一公布各子项评奖结果,组织举办一次性颁奖活动,向获奖者颁发奖杯、证书和奖金。

组织机构

1.中国文联、中国摄协设立金像奖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金像奖组织和评奖的领导工作

2.组委会组建金像奖评奖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委员自金像奖评委库中抽选产生,负责具体实施评奖工作。

3.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摄协会员工作处,负责处理有关日常事务。

历届获奖

第一届时间:1989年10月11日-11月6日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央电视台

地点:北京

第一届中国摄影金像奖评选委员、获奖人员名单(1989年)

评委构成:15人

作品奖委员:邵柏林、尚 进、杨恩璞、陈淑芬、徐佑珠、茹遂初、袁毅平、钱 浩、高 帆、陈淑芬、安玉英、吕厚民

组织奖委员:陈 勃、陈昌谦、夏同生

金像奖获得者:

于云天 王旭东 李元奇 陈长芬 陈宝生 张宗琨 吴品禾 武治义 黄成江 梁力昌

金像提名奖获得者:

于俊海 王建民 邵家业 吴钢 余海波 闵强 武强 钟国华 袁学军 雷力鸣

开拓杯奖获得者:

田原 李英杰 张靖 梁惠湘 程晓春

金烛奖获得者:

张克尧 吴明耀 肖敬志 郭志全 彭邦卿

特点:1、确立设置该奖的目的和目标:为了表彰先进,鼓励来者,扩大摄影影响,推动摄影发展

2、确立奖项:在摄影艺术创作、组织工作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同志颁发“金像奖”、“开拓杯”和“金烛奖”。

第二届

时间:1992年10月8日-20日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央电视台

地点:在北京开幕,西安闭幕。

第二届中国摄影金像奖评选委员、获奖人员名单(1992年)

作品奖主任:陈淑芬

委员:

孙美兰 刘铁生 佟树珩 邵柏林 杨恩璞 徐佑珠 张益福 袁毅平

组织奖主任: 陈昌谦

委员: 郭志全 梁惠湘 吴明耀 陈淑芬 雷绍光 陈勃 柳成行 佟树珩 李振盛

金像奖获得者:

王达军 李兆军 陆中秋 吴学华 岱天荣 林永乐 郑永琦 武治义 赵承安 游云谷

金像提名奖获得者:

车光照 王建军 王福春 刘占坤 邵家业 杨晓利 郭延民 侯贺良 徐勇 唐禹民

开拓杯奖获得者:

龙绪明 刘俊成 李士英 吴品禾 何煌友 林承武 黄克勤 张利萍 解海龙 游泳

金烛奖获得者:

牛子祥 史建华 沈英 李颖 杨乃燕 胡培烈 余泽良 郭凤鸣 葛庆亚 蔡本源

特点:1、参评人数多。23个省市自治区以及中直、解放军,共64位参评作者。

2、参评作品水平高。本届参评作品水平很高,难分伯仲,实难取舍。会后评委建议在今后的评选中应建立规范的评选规则。

第三届时间:1996年8月17日-21日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央电视台、吉林

地点:吉林长春市开幕,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闭幕。

第三届中国摄影金像奖评选委员、获奖人员名单(1996年)

评 委: 刘榜 袁毅平 张益福 杨恩璞 朱羽君 段继文 夏同生 贺延光 (邵柏林因病未出席)

金像奖获得者:

于俊海 马连胜 王福春 于惠通 卢广 李楠 张小林 彭香忠 线云强 徐京星

金像提名奖获得者:

高东风 梁达明 汤德胜 于德水 王卫江 郭新 李刚 牟建为 杨世忠 黑明

开拓杯奖获得者:

王长春 张原生 杨华岳 蔡征 房志国 殷正观 关荣玉 邹本东 李伟坤 李振森

金烛奖获得者:

赵刘兰 谭忠发 钟克昌 倪钧 任锡海 胡培烈 燕亮 夏一平 盛扬 李淑屿

特点:1、在京外的地方举办中国摄影艺术节,在长春开幕,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闭幕,主要活动也在两地举行。

2、首次举办创作和交流活动,并举办了“长白山”国际摄影大奖赛。

第四届时间:1999年12月7日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央电视台、吉林

地点:浙江丽水

第四届中国摄影金像奖评选委员、获奖人员名单(1999年)

评委会主任:吕厚民 陈淑芬

副主任:刘榜 徐佑珠

秘书长:韩学廷

委员:丁道希 王文澜 车文龙 乔天富 朱羽君 吕厚民 刘榜 陈昌谦 陈淑芬 陈长芬 李前光 吴品禾 杨恩璞 金伯宏 贺延光 闻丹青 袁毅平 韩学廷 王文澜 徐佑珠(因出国未出席)

评奖委员会顾问:李准 徐肖冰 陈勃

金像奖获得者:

王文扬 朱恩光 张黎明 李刚 谢墨 于仲安 翟东风 马毅行 黑明 柳军 王瑞林 徐京星 胡金喜 王卫江

金像提名奖获得者:

梁达明 姜东 姜振庆 卢现艺 姜平 周朝荣 鲍卫东 孙成毅 陆开蒂 成贵民 郑云峰

组织工作奖获得者:

罗大伟 沈遥 徐邦 王秋杭 胡培烈 宫正 康大荃 朱钟华 郭承云 何煌友 樊矫健 华铁 潘朝阳 崔新华 林路

特点:1、本届金像奖是经中宣部批准设立后首次评选。

1997年,中宣部决定在摄影、戏剧、音乐、舞蹈、电视等十三个文艺领域设立国家级奖项,以表彰为文艺事业发展做出突出成绩的艺术家,体现出国家级文艺奖的导向性、权威性、公正性。自此中国摄影金像奖由中国文联、中国摄协联合主办,成为中国摄影界的专业最高奖。

2、取消金烛奖和开拓奖,设立组织工作奖

3、举办城市,浙省丽水市被授予“中国摄影之乡”称号。

第五届时间:2001年10月18日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央电视台、福建省文联和莆田市人民政府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开幕。

第五届中国摄影金像奖评选委员、获奖人员名单(2001年)

评委名单:

胡 珍、高 帆、于 健、李前光、刘 榜、韩学庭、陈 申、吴常云、高 琴、陈长芬、贾明祖、贺延光、冀运表、谢荣生、刘铁生、吴 鹏、常祥林

获奖者名单金像奖创作奖:

曹红、赵彤杰、孙成毅、康泰森、石广智、武治义、王卫东、边缘、周万萍、李怒舲

金像奖理论评论奖:顾铮、林路、骆飞、徐国兴

金像奖摄影教育奖:宿志刚

金像奖图片编辑奖:侯贺良

金像奖创作奖提名奖:徐京星、张华斌、姜平、林森、叶学龄、张善夫

金像奖摄影教育提名奖:颜志刚、张宗寿

金像奖组织工作提名奖:李瑞雨、赵广田、徐春海

金像奖组织工作奖:周润三、马金焰、蔡征、刘鲁豫康诗纬、张继辉

特点:1、中国第一个摄影专列——“北斗星”号摄影专列,于2001年10月15日上午9时11分由北京开往福州。第一个活动影展在摄影专列上开展。

2、首次举办摄影讲座。

3、首次以一条街作为展场,共展出了420人的7000多幅作品,创下当年的历史之最。

4、中国首次“人体摄影艺术展”在本届摄影节上展出。

5、艺术节期间,“雪津杯”现场摄影万元大奖赛,在3天的时间里,共收到来自450名作者参赛作品近3200幅,最后有18幅照片获奖。

6、金像奖衍生出创作奖、理论评论奖、摄影教育奖、图片编辑奖和组织工作。

第六届时间:2002年7月15日至30日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旅游协会中国艺术摄影学会和中央电视台

地点:贵州都匀

第六届摄影金像奖评委及获奖作者名单

评委会主任:邵 华

副 主 任:于 健、赵长青

秘 书 长:李前光

副秘书长:解海龙

委 员:王文澜、邓 维、李 全、李甲芹、刘铁生、朱宪民、吴常云、陈 永、高 琴、冀运表

获奖作者名单

创作金像奖(10名)

邓 伟(中直) 石广智(福建) 冯凯旋(解放军) 李学亮(新疆)张华斌(山西) 张善夫(上海) 胡金喜(北京) 姜 健(河南)姜振庆(辽宁崔茂元(天津)

创作金像奖提名奖(10名)

马 宁(湖北) 王 征(宁夏) 王 琛(广东) 田捷砚(四川)李楚益(广东.女) 贺兴友(重庆) 贺建华(广东)盖旭辉(辽宁) 梁达明(辽宁)惠怀杰(北京)

组织工作金像奖(10名)

王佐玉内蒙古通辽政协主席

申维辰(山西)山西省省委宣传部部长

刘 雷(中直)中国艺术摄影学会会长

周建琨(贵州)中共都匀市委书记

秦玉海(河南)副省长、公安厅厅长

黄小安(广东.女)省摄协副秘书长

索久林(黑龙江)省摄协副主席

桑玉柱(吉林)省摄协副主席

焦光华(浙江.女)丽水市委副书记

樊德寿(湖北)省摄协主席

组织工作金像奖提名奖(9名)

石 明(云南)卢立文(河南)朱卫平(浙江)李石文(中直)张利萍(湖南.女)和亮光(云南)金洁(河北)郑康铨(广东)蔡希仁(广东)

金像奖成就奖

武治义(中直)

组织工作成就奖

胡培烈(广东)

特点:1、来稿水平高,品种丰富。

2、打破过去只有摄影界人士才能获奖的惯例,把组织工作奖颁发给了虽然不从事摄影工作,但关心和支持摄影事业并通过举办摄影活动发展了本地经济的地方领导们。投稿提倡少而精。

3、本次评选设置了独立的“商业类”,并且给了商业类两个金像奖获奖名额。这在金像奖历史上还是首次。

4、评选一改过去投子儿评选的传统做法,而是采用评委投票的方式。减少了投子儿评选造成的评委之间互相影响的现象,最大限度地制造了一个公平的评选平台。

第七届

时间:2007年9月28日

主办单位: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文联、中国摄影家协会和青海省人民政府

地点:青海西宁

第七届中国摄影金像奖评委名单

评委会主任:李前光

委员:王玉文、王郑生、吴常云、张 宇、李 媚、李根兴、陈小波、罗 旭、闻丹青、贾明祖、高 琴、盛希贵、鲍 昆

第七届中国摄影金像奖获奖作者名单

创作奖记录类(15人):

于全兴、王文波、王传顺、王铁君、刘英毅、宋举浦

张新民、李锦河、林 强、居 杨、耿云生、徐伟皓

黄一鸣、彭振戈、傅拥军

创作奖艺术类(10人):

王子国、石广智、东哈达、田捷砚、孙晋强、宋刚明、张永富、张 望、秦玉海、梁达明

创作奖商业类(5人):

李楚益、郑 之、范 华、胡黎明、顾 勇

理论奖(6人):

沙占祥、李仁臣、刘铁生、胡武功、姜 纬、吴 钢

图片编辑奖(2人):

李 楠、徐京星

图书奖(5人):

王长春、线云强、吕小中、吴 旗、郑 虹

终身成就奖(2人):

袁廉民、梁惠湘

特点:1、2005年《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颁布后,金像奖成为中国摄影界唯一被国家批准可以评奖的奖项。

2、金像奖在今年由“评作品”明确为“评人”。

3、在评委中,增加了“同一届评委中新任评委数票占评委总数三分之一以上”的规定。同一届评选中只能早报一个单项,不同届别可以申报不同项目等新举措。

4、取消了组织奖和教育奖项。新增加了图书奖和终身成就奖。

5、2006年中国摄影家协会面向全国征集各大摄影活动标志,金像奖第一次拥有了自己的LOGO。

第八届

时间:2009年8月1日-5日

地点:云南大理

组委会、评委名单

组委会由中国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胡振民亲自挂帅担任名誉主任;中国文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覃志刚任主任;副主任由中国文联主席团委员、中国摄协分党组书记、副主席兼秘书长李前光和中国文联国内联络部主任夏潮共同担任;委员包括中国摄协主席团成员、分党组成员、副秘书长以及中国文联有关部门负责人等。评委会同样由李前光和夏潮共同担任主任之职,评委中既有中国摄协副主席王悦王瑶、朱宪民、张桐胜罗更前,分党组副书记、副秘书长王郑生,分党组成员高琴,又有资深的评论家李媚,既有《人民画报》社社长兼总编辑徐步、《解放军画报》社副社长柳军、《人像摄影》杂志社社长冀运表,又有多次获得金像奖和金像奖提名的摄影家梁达明,更有代表摄影界新锐力量的本报总编辑曾星明、连州国际摄影年展艺术总监段煜婷等。本次评选还设立了监理组,由中国文联国内联络部评奖管理处处长罗江华和中国摄协分党组成员、副秘书长顾立群分任组长、副组长。

创作奖

纪录类:

乔天富(解放军) 费茂华(中直)

欧阳星凯(湖南) 刘应华(解放军)

覃明章(解放军) 王 琛(广东)

王争平(内蒙古) 杨晓宁(江西)

姜振庆(辽宁) 雷 声(中直)

周国强(湖北) 李 泛(陕西)

贾 婷(北京) 汤德胜(江苏)

于志新(中直)

艺术类:

线云强(解放军) 李 刚(河南)

李光成(河南) 孙晋强(陕西)

沈 玲(解放军) 刘志成(北京)

桑玉柱(吉林) 石永亭(吉林)

惠怀杰(陕西) 李晓英(湖南)

杨越峦(河北) 衣志坚(河北)

商业类:

王敬民(北京) 贺建华(广东)

颜志雄(湖南)

理论评论奖

藏 策(天津) 江 融(中直)

韩丛耀(江苏) 孙 慨(江苏)

宿志刚(北京) 李树峰(中直)

朱运宽(云南) 蔡焕松(广东)

郑蔚帆(广东)

图片编辑奖

周朝荣(解放军) 杨晓东(陕西)

陈淑萍(山西)

图书奖

陈小波(中直) 陈海汶(上海)

黑 明(中直)

终身成就奖

陈复礼 徐肖冰 吕厚民 陈昌谦

简庆福 侯 波 陈 勃 袁毅平

第十三届中国摄影金像奖获奖名单

纪实类奖项(9人)

王大斌、王景春、毛建军、卢北峰严志刚、范江怀、郭建设、曾毅、鲍永清;

艺术类奖项(8人)

龙江、李馨、李志良、肖萱安、陈茂盛、邵大浪、郑伟杰、谢子龙;

商业类奖项(2人)

李嘉宾、马国彤;

中国文联终身成就摄影家荣誉奖(2人)

魏德忠、佟树珩。

第十四届中国摄影金像奖获奖名单

2023年6月18日,第十四届中国摄影金像奖颁奖典礼在河南三门峡举办。19位摄影人分获第十四届中国摄影金像奖3个类别的奖项,刘宇、罗勇、丁伟、刘新武、陈昆仑、刘秀军、王卫光、崔小曼、郑龙华获纪实摄影类奖项,颜劲松、蒋澍、林添福、申云峰、赵欣、李铁强、滕彬、林铭述获艺术摄影类奖项,徐淑凯、付增凯获商业摄影类奖项。现场还为获得中国文联终身成就奖(摄影)的张崇岫、蒋铎两位为中国摄影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摄影家颁奖。

第十五届中国摄影金像奖获奖名单

经第十五届中国摄影金像奖评委会评选,产生拟获奖人选20名(其中:纪实摄影类9名,艺术摄影类8名,商业摄影类3名)

纪实摄影类:支江、刘阳、李好、杨勇、余红春、谷永威、姚大伟、徐渊明、诺敏·何;

艺术摄影类:王培权、王智、吕永胜、邓小龙、肖戈、敖小龙、储卫民、潘新华;

商业摄影类:朱秀英、陈桥顿、景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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