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29 16:07
中国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协会(英文简称:CAMETA)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于1989年9月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部发起正式成立,是由从事机电一体化、工业自动化、机器人与智能制造装备、智造系统集成等技术研究开发、生产和应用的企业、院校和有关团体自愿结成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受地区、部门隶属关系和所有制限制,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全国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该团体的宗旨是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维护行业的共同利益,反映会员的意见、愿望和诉求,通过为政府、行业、会员和社会提供服务,成为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履行政府授权委托职能,协助政府完善行业管理,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建设;加强机械技术、电子技术、信息技术及智能技术的融合,促进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自动化和智能装备产品的开发、应用、推广;实施行业高端引导、体系建设、创新驱动、人才兴业战略和行业评级、信用评价制度,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推进智能装备产业集群建设,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世界制造业发展的制造强国做出贡献,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坚实基础。
专业分会:智能机器人分会(1992年5月成立)、可编程控制器及系统分会(1991年10月成立)、现场总线专业委员会(1997年7月3日成立)、数控技术应用分会(1991年7月21成立)、网络化协同制造分会(2005年5月成立)、执行器与传感器接口专业委员会(2005年成立)、智能工厂分会(2015年11月成立)、制造执行系统分会(2016年12月成立)、职业教育分会(2017年1月成立)、电能系统分会(2018年4月成立)、工业大数据分会(2019年11月成立)、产品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分会(2019年12月成立)、汽车智能装备分会(2022年6月成立)、数字孪生分会(2023年5月)、流程工业分会(2023年7月)、控制阀分会(2023年11月)、绿色智能制造委员会(2023年12月成立)。
工作机构: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法律工作委员会。
协会会刊:《国内外机电一体化技术》杂志
交流平台:协会主办有“中国数字工厂推进大会”、“国家智能制造新年论坛”、“中德智能制造与工业4.0国际峰会”、“中国(杭州)智能制造大会”、“国际智能工厂大会”、“中国服务机器人产业推进大会”、“中国机器人峰会”、“中德机电一体化职业教育论坛”等活动交流平台。
协会内设综合管理部、资产财务部、国际合作部、信息与传媒部、会员发展与服务部、会展工作部、教育培训部、研究发展部 八个职能部门。
中国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协会会长 李亚平
(一) 接受政府部门的委托,对机电一体化、工业自动化和智能装备产品的开发与应用进行调查研究,为政府部门制订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贸易政策及法律法规等重大决策进行前期性研究,提出预案和建议;
(二) 对与机电一体化、工业自动化、智能装备领域发展有关的技术、经济政策和法规、规章的运行等进行跟踪研究,适时向政府部门反映行业和企业的意见与要求,提出需要完善的建议;
(三) 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国内外机电一体化领域技术与经济信息;跟踪了解产品的国内外市场动态和行业发展趋势,适时进行市场预测预报,为行业、会员和企业提供信息服务;组建行业技术和经济信息网络,根据授权,依法开展行业统计工作;
(四) 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项目及产品论证评价,参与相关资质审查和认证工作;
(五) 协助政府部门组织制定、修订行业技术、经济管理等各类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构建行业协会(产业联盟)标准体系和制订社团标准,组织推进各类国家标准、团体标准、技术规范等的贯彻实施;提出行业内部技术和业务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六) 收集和反馈行业产品质量信息,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加强质量技术攻关,为企业改进产品质量提供诊断、咨询服务;建设质量监管体系、先进质量文化,营造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走以质取胜的发展道路,协助政府做好行业的质量管理工作;
(七) 开展行业品牌推进战略和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对企业经营管理、生产技术进行咨询和技术服务,推动行业和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八) 开展智能装备产业集群(工业园区)建设。接受委托组织开展对行政区划和经济区域内的产业(园区)作出评审、论证和发展规划;
(九) 组织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技术经济合作、考察交流活动;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本行业的国内及国际展览会,为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提供服务和创造条件;组织开发技术交流、联合开发,促进技术市场的发展;接受委托组织技术及产品鉴定,大力推广新技术、新产品,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促进行业进步;
(十) 构建行业教育培训体系,推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组织开展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和竞赛工作,全面提升全行业职工队伍素质;
(十一)促进产业文化建设与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编译和出版行业技术书刊、杂志和资料,办好行业综合性网站、新媒体传播平台,为行业和企业发展搭建信息交流平台;
(十二)组织协调行业企业遭受外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的应诉工作;负责行业产业损害调查工作,配合政府建立产业损害预警机制;
(十三)制定并监督执行本行业的行规行约,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自我管理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协调和促进企业间的经济与技术合作,促进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协作;
(十四)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会员的合法权益。对涉及会员利益和行业整体利益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争取国家有利于行业发展的政策扶持;
(十五)根据政府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全行业评选表彰活动;
(十六)承办政府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团体委托的事项,提供会员需要的其它服务。
2021年3月3日,民政部公布2019年度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评估等级为4A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