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书画艺术家协会

更新时间:2022-04-11 19:17

中国民族书画艺术家协会,非法社会组织,2016年4月,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主管的中国社会组织网曝光第三批“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中国民族书画艺术家协会在名单中。

发展历史

中国民族书画艺术家协会是合法注册的协会。是热爱祖国和民族的书法家、书法理论家、画家、社会活动家、艺术表演家,各社会团体及界人士组成的团体,是弘扬中国民族艺术的平台,是联系广大热爱中国民族书画艺术家的桥梁与纽带,是继承民族传统文化繁荣中国书画艺术、发展先进文化的一支重要力量。发扬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发展更高的平台,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实现中国梦而奋斗。

主要职能

协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按照本会章程和专业特点开展艺术、学术和社会活动。以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广泛团结、组织热爱中国民族书画艺术的各行各业工作者,为传统书画艺术普及作贡献。

协会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书画创作上有较高水平,在书画理论研究上有较高成就,组织宣传工作有显著成绩或有突出贡献的书画爱好者等,可提出入会申请报本会批准并履行手续后,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协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最高权力机构是协会委员会。其职责是: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审议工作报告;审议本会的财务收支报告;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选举产生领导机构;决定其它重大事项。协会经费来源为自筹、会员会费、社会赞助及经营其他合法收入。并指定合法企业参与活动,合法纳税。

协会以最广泛地团结热爱书画家和各行各业的书画工作者,繁荣民族书画艺术事业为己任。对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书画艺术培训和业务指导的职责。努力提高热爱毛泽东书法艺术的书法家和毛体书法工作者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修养和业务水平。继承和发扬中国民族书画艺术的优秀传统,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提倡风格的多样化。认真组织“书画艺术成就活动”、书画艺术展览等各种形式类别的书画艺术比赛,以及其他评选活动。大力繁荣民族书画艺术创作,深入开展中国民族书画艺术理论研究,组织学术交流,加强编辑出版、网络建设,推动民族书画艺术教育,培养中国民族少年书画艺术人才,壮大中国民族书画艺术人才队伍。重视、支持各地书画艺术组织和群众性书画艺术活动,并以多种方式加强与各界的联系,促进民族书画艺术的普及与提高。

协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加强自身基础建设,努力增强协会的整体实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为服务于会员创造条件。依据有关法律和本会章程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并建立相应权益保障组织机构。开展对外书画艺术交流,加强与国内书画的组织和联系,为繁荣中国民族书画艺术事业、增进友谊,“以书画会友,以诚善助会”欢迎爱好书画艺术的各界人士加入协会,为弘扬中国民族民族文化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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