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30 17:53
中国民族学学会(Chinese Ethnological Association,缩写:CEA)是由从事民族学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管,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代管,以民族学人类学理论研究和民族问题政策实践为基础,促进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搭建学术交流平台,为推进民族团结、区域发展与社会和谐繁荣提供学术和智库支持。
改革开放初期,民族学重建以后,1980年10月在贵阳召开了中国民族学界的代表大会,并成立了“中国民族学研究会”。
1984年10月后,改名称为“中国民族学学会”。它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主管,中国民族学学会是中国全国性的民族学群众性学术团体。
1991年9月23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登记。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广泛团结全国的民族学、人类学工作者,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积极开展民族学、人类学研究,为繁荣我国的学术事业作出自己的贡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
(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一)研究世界上各类民族共同体生成、发展的过程和规律;研究各民族的社会形态和生活方式、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民族来源和民族特点;研究社会转型过程中各民族社会生活的变化过程及发展前景并提出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研究民族学、人类学理论和方法以及民族学、人类学学科发展史;
(二)协助有关单位制定民族学、人类学研究规划,向有关机关提供资料、反映情况和提出意见;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活动,包括学术报告会、座谈会和讨论会;
(四)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和翻译出版民族学的研究成果;
(五)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活动;
(六)与有关院校合作,共同培养民族学、人类学的研究者和教学人才。
第一届理事会(1980.10-1984.10)的会长为:秋浦(中共老党员);顾问有:吴泽霖、黄现璠、李安宅、杨堃、吴文藻、刘咸、杨成志、方国瑜、江应梁、费孝通、李有义——按出生年序排名;
副会长有:马曜(中共老党员)等7人;
秘书长:詹承绪;
第一届理事满都尔图等49名,其中白、蒙古、彝、达斡尔等8个少数民族理事12名,占理事总数的24.5%。
第一、二届理事会会长:秋浦(中国社科院民族所);
第三、四、五届理事会会长:宋蜀华(中央民族大学教授);
第六、七届理事会会长:郝时远(中国社科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
第八届理事会会长:杨圣敏(中央民族大学教授),执行会长:王延中(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所长)
第九届理事会会长:麻国庆(中央民族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第十届理事会会长:强世功(中央民族大学副校长);执行会长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丁赛担任。
1994年4月,由中央民族大学、云南大学、广西大学、广东中华民族凝聚力研究会、广东汕头史学会、四川省民族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当时称民族研究所)、广西民族学院民族研究所、广西民族研究所、广东省民族研究所、广东省社会科学联合会、云南省社会科学院、湖南省社会科学院、中山大学人类学系、厦门大学人类学博物馆等单位筹备发起成立“中国民族学学会汉民族分会”,属群众性学术团体。
1994年10月,国家民政部社团司正式批准本会成立。本会成立旨在开展广泛的学术研究,推动汉民族研究活动全面深入开展,为加强民族平等团结,增进中华民族凝聚力,维护国家统一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
中国民族学学会下设九个分支机构:
1、汉民族分会成立于1994年;
2、影视人类学分会成立于1995年;
3、回族学分会成立于1998年;
4、民族服饰研究分会成立于2005年9月;
5、昭君文化研究分会成立于2008年8月;
6、东北亚民族文化专业委员会成立于2015年5月;
7、边境民族学专业委员会成立于2018年1月;
8、民族体育专业委员会成立于2018年6月;
9、生态民族学专业委员会成立于2018年7月。
学会主办有内部刊物《中国民族学通讯》,以及以书代刊的刊物《宗教信仰与民族文化》。近3年正式出版书籍有:
1.《民族学如何进步》;
2.《生态民族学评论(第一辑) 》;
3.《生态民族学评论(第二辑) 》;
4.《东北亚民族文化评论(第五、六辑)》;
5.《中国少数民族服饰文化与传统技艺》;
6.《宗教信仰与民族文化》(第10辑、第11辑、第12辑、第13辑)。
中国民族学会汉民族研究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中国民族学学会汉民族研究会,是中国民族学会下属的群众学术团体。
第二条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全面深入开展汉民族的研究,为加强民族平等团结,增进中华民族凝聚力,维护国家统一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
第二章 任 务
第三条 研究汉民族发生、发展的历史过程和规律;研究汉民族的历史、政治、经济、文化、宗教、考古、习俗和海外华人的历史与现状;研究汉民族与国内少数民族的关系;研究汉民族对中华民族形成和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四条 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活动,包括座谈会、报告会等。每两年召开一次专题讨论会,四年召开一次全国或国际学术讨论会。
第五条 开展海峡两岸和国际性学术交流。
第六条 创办学会会刊,编辑出版汉民族研究成果。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凡热心汉民族研究,承认本会章程,愿意参加本会活动,经个人申请,履行入会手续,按规定缴纳会费,由本会会员二人介绍,学会(办公室会议)批准,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 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建议;有参与本会组织的各项学术活动的权利;会员可优先得到本会编印的通讯、书刊、资料等权利。
第九条 会员应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关心本会工作,积极承担关努力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会员有义务向本会提供研究情况,调研报告、资料、论文、著作等;会员有责任推荐新会员。会员四年交一次会费。(学会发给会员证。)
第四章 机 构
第十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按地区、部门分本名额,由该地区、部门会员选举产生。会员代表会议的职责主要是:制订修改本会章程;讨论决定学会工作方针和任务;总结工作,制订计划;组织评奖活动,选举理事会理事。
第十一条 理事会由理事若干人组成。理事由单位推荐,学会协商提名,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理事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成员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会闭幕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其职权。常务理事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 理事会选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副秘长若干人;聘请名誉理事长和顾问若干人。
第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下设秘书处和办公室,为本会常设的办事机构,由常务副会长和秘书长全面负责处理学会日常工作。
第五章 经 费
第十五条 经费来源:(1)会员会费;(2)主要发起单位筹集;(3)社会各界人士和团体赞助。
第六章 其 他
第十六条 本会章程修改由常务理事会提出,会员代表会议审议,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过生效,报中国民族学会会备案。
第十七条 学会因故停止活动,由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提出,会员代表会议同意,可终止活动,并报中国民族学学会。
第十八条 本会章程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1997年11月10~13日,中国民族学学会第六届学术讨论会在美丽的云南西双版纳举行。这是一次世纪之交的会议,也是一次承前启后的盛会。这次讨论会是由中国民族学学会、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联合举办。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在财力、物力和人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为此次大会的顺利召开作出了重要贡献。这次会议的主题是“世纪之交的中国民族学”。与会代表共103 人,来自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分属汉、壮、蒙、达斡尔、苗、土家、朝鲜、纳西、白、彝、哈尼等10多个民族。会议收到论文共84篇。在84篇文章中,其中有30多篇是与主题密切相关的,另有40多篇为其他学术论文。
2002年7月16日至19日,中国民族学学会第七届学术研讨会在湖北西部的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首府恩施市举行。这是进入21世纪之后中国民族学界召开的第一次大规模盛会,也是一次承前启后的盛会。这次会议由中国民族学学会、湖北民族学院和作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之一的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研究中心”联合举办。会议的主题是“民族学与21世纪”。与会的专家、学者共110多人,分别来自全国各教学及研究机构。
1996年国际汉民族学术会议,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承办,湖南长沙,
1998年国际汉民族学术会议,广西大学承办,广西南宁
2000年国际汉民族学术会议,福建省社科联承办,福建泉州
2002年国际汉民族学术会议,宝鸡市人民政府、炎帝研究会承办,宝鸡
2003年国际汉民族学术会议,云南省社会科学院承办,昆明
2005年国际汉民族学术会议,章丘市人民政府、齐鲁文化研究中心,章丘市
2006年第五届河洛文化国际研讨会及2006年汉民族研究会国际学术术讨论会,河南省政协、洛阳市政协及河南省社会科学院
昭君文化分会
昭君文化高层论坛暨中国民族学学会昭君文化研究分会成立大会于2008年9月7日在呼和浩特昭君大酒店隆重举行。
原自治区党委书记王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云秀梅、原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瑞清、原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格日勒图、奇英成、原湖北省政协副主席杨斌庆、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所长、中国民族学学会会长郝时远以及国家民政部、呼和浩特市的领导同志出席了大会。来自内蒙古、北京、湖北、陕西、浙江等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领导干部作了大会发言。
马冀教授撰写了论文《论昭君文化的价值》,并且作了大会发言。
中国民族学学会昭君文化研究分会是经国家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国家级学术团体,是在呼和浩特昭君文化研究会基础上,吸收了全国各地的昭君研究者组成的全国性学术组织。她的成立,标志着昭君文化研究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说明以“和平、和睦、和谐” 为精髓的昭君文化在全国的影响越来越大,也必将推动昭君文化研究向更高水平发展。
大会经过选举,产生了理事、常务理事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原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郝存柱当选为会长,马冀等同志当选为副会长。学会聘请胡振民(中国文联党组书记)、王群、王占(原内蒙古政协主席)、云秀梅、董恒宇(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杨斌庆、陈瑞清、格日勒图、奇英成为顾问,聘请郝时远、汤爱军(呼和浩特市长)、林干(内蒙古大学教授)为名誉会长。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所长、中国民族学学会会长郝时远在发言中对中国民族学学会昭君文化研究分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并且深刻阐述了研究昭君文化的意义。原自治区党委书记王群在会上做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他深情地回忆起在内蒙古工作的经历,全面论述了弘扬昭君文化的重要性。
研讨会共收到论文52篇,会议分大会发言和小组讨论两种形式进行。从讨论内容来看,会议论文可分为三大类:一是民族文化的保护、开发与利用,二是民族学研究回顾与学科建设,三是民族社会、宗教与文化研究。
民族文化的保护、开发与利用
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是此次研讨会探讨较多的重要问题之一。有些学者认为,民族文化发展是整个民族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民族文化具有增强民族凝聚力、增强民族团结的功能,发展民族文化对提高少数民族的素质、提升人们的精神境界具有特殊的作用。少数民族中的村规民约,对维护民族团结与社会稳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西部大开发与民族文化资源和文化生态的保护是许多学者关注的问题。一些学者认为,在西部大开发中,要注重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利用。民族文化保护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应处理好这几方面的关系:一是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二是保护与开发的关系,三是共性与特色的关系,四是经济发展与文化生态环境的关系。保护民族文化资源不是保护落后,不是一成不变地维持,也不是排斥外来文化和现代文明。保护民族文化应该包括保护有形文化和无形文化(或者说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保护手段要与现代科技相结合,要采用多种方式进行保护,如利用保护、开发保护、立法保护、重点保护等。文化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可以直接带来经济效益,发展文化产业,建立特色经济,发展旅游业,是西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有些学者特别强调了西部开发中的立法问题,强调应依法开发西部,防止出现历史上其他国家在大开发中所带来的危害。有些学者还强调,西部大开发必须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形势紧密联系,要与“世贸组织”的规则相适应,不能与“世贸组织”的规则相冲突。要提升民族文化中的优良传统,使之成为现代文明。
另有一些学者认为,各民族都有一套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的传统知识,民族文化本身具有保护生态的功能,具有适应自然和社会环境的功能。宗教信仰中的一些观念和禁忌也具有保护生态的作用。充分利用和发展具有保护生态功能的民族文化,是西部大开发中的重要问题,也是民族学研究的重要问题。
民族学研究回顾与学科建设
民族学研究回顾与学科建设也是此次会议的主要议题,不少学者从不同角度对这些问题做了论述。与以往民族学研讨会不同的是,这次会议的回顾文章大多不是全国性的民族学研究回顾,而是针对某一具体民族、具体地区或具体学科的研究回顾。有的学者详细回顾了20世纪国内外壮学研究的历史与内容,有的学者评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贵州民族学的研究概况,有的学者分析了50年来土家族研究的几个阶段及其研究对象和内容的变迁,有的学者就回族研究做了评述,有的学者介绍了国内影视人类学的研究概况。
民族学的学科建设是近十年来探讨较多的一个问题,此次会议也不例外。有的学者认为,民族学研究在民族地区社会和文化发展中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尤其是在西部大开发中具有特殊的作用。民族院校对培养民族地区的人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民族学者应敢于讲真话,说实情,真正为少数民族谋利益。有的学者还强调了民族学研究中国化的重要意义,强调中国的民族学研究要有自己的特色,强调21世纪的中国民族学不仅要研究少数民族,而且还要研究汉族。中国民族学在21世纪将会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将形成具有特色的学科体系。
民族社会、宗教与文化研究
在提交会议的52篇论文中,以探讨民族社会、宗教和文化的论文占大多数,其中又以探讨土家族及恩施地区社会、宗教与文化的论文居多,约有15篇。有的从历史的角度探讨土家族社会的演变和古代教育,有的从宗教的角度分析土家族的民间信仰和民俗,有的探讨土家语功能的变化,有的从考古学的角度分析恩施州的考古发现与文物,有的则是探讨恩施州人文资源的开发。有的学者根据调查资料,对少数民族地区乡村的社会组织和村民自治进行了分析,认为当前的乡村社会权力结构基本还是由乡镇政府为主的国家主导型结构,但家族和宗族意识对基层选举的影响日益彰显,民间精英的影响也与日俱增。有的学者则从神话的角度分析了中国多民族文化的本源,说明民族文化的开放性与民族的自强是各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条件,中华民族的复兴也同样取决于文化的开放性和自主性的再塑造。会议期间,理事会根据学会章程进行了换届选举工作。经各省、市、自治区有关单位推举,组成了第六届理事会。在第六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了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和秘书长,并聘请了顾问。
第7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2010年10月29日至30日.由中国民族学学会主办、中南民族大学承办的中国民族学学会第七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少数民族与中华民族的复兴”学术研讨会在中南民族大学学术交流中心隆重召开。来自全国各省区的218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会议。
当天上午举行了开幕式。国家民委政策研究室主任金星华、副主任李红杰,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党委书记、副所长张昌东等领导,我校校长雷召海,副校长雷振扬、段超出席了会议。会议由段超同志主持。
雷召海校长致欢迎辞。他介绍了我校民族学学科建设的整体状况和近年来所取得的一系列学术成果,并表示民族学学科的发展离不开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学术研究。
金星华主任指出,中国民族学学会成立30年来,在中国民族问题的研究方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希望学会更加奋发有为。张昌东书记表示,作为学会的主管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民族学研究工作。远在欧洲参加会议的中国民族学学会会长郝时远也发来了贺信。
中国民族学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何星亮作了理事会工作报告,汇报了学会自2002年第6届理事会成立以来的财务管理、学术活动等情况。开幕式上还举行了中国民族学学会成立30周年的庆祝仪式,所有在座会员默哀一分钟,悼念费孝通、黄现璠、吴文藻、吴泽霖、方国瑜、杨成志等已故著名民族学家。老一辈学者和中青年代表一一发言。“中国的妇女在民族学界也应占半边天”、“作为学者要多做田野调查,积极地进行学术研究”等言论获得了一阵又一阵掌声。
10月29日下午和30日上午,大会就“少数民族与中华民族的复兴”进行研讨。所有与会成员分为4个小组,每组有4场报告会,大家就不同的议题发言。
据悉,此次大会于10月30日下午闭幕,闭幕式上将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成员。此次会议由学校办公室、科研处和民社学院具体承办,民社学院教师踊跃参与了本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