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03 19:10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CHINA LEGAL AID FOUNDATION)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于1997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依法登记成立的公募基金会,是一家致力于发展法律援助事业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
1997年5月26日,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成立。
2002年10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理事会换届大会。
2016年3月10日,第三届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选举张彦珍同志担任第三届理事会理事长;6月30日,召开理事会换届工作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理事会;7月15日,在人民大会堂召开“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6年度启动仪式;9月28日,被民政部认定为慈善组织;12月7日上午,在北京召开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总结部署工作会议,总结了彩票公益金法援项目“十二五”时期的工作,研究部署“十三五”时期工作。
2017年1至6月,在四川、山东、广东、陕西、江苏、浙江、上海、福建、安徽等省(市)开展募资,成功募资880万善款;3月,基金会与央视12频道开展深度合作,为《律师来了》节目提供公益支持;3月20日至24日,召开第四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采用书面形式),审议通过了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与2016年度财务决算和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5月10日,参加“法援在线”济南推广启动仪式,与“法援在线”平台签订战略合作协议;5月26日,与湖南省司法厅组织开展“情暖高墙·关爱孩子”之“为了花朵的微笑”联合帮扶工作,共募集资金100万元,专项用于帮助服刑强戒人员未成年子女解决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7月13日,在人民大会堂召开“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6年度总结暨2017年度启动仪式;8月23日,召开“中彩金”项目2017年度实施单位评审会,对2017年度申报单位进行评审,确定了579家项目实施单位;9月7日,与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在兰州共同举办2017年度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培训班;9月9日,组织开展腾讯“99公益日”募资活动,共推出了“法暖高墙,让花儿朵朵绽放”、“心系最可爱的人”、“制止校园暴力”、“受暴妇女儿童援助”、“法律保护受侵害孩子”、“农民工工伤法律援助”、“工伤农民工家庭救助”等七个项目;9月20日,召开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研究讨论了《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2017年前三季度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审议通过了理事变更事宜;10月12日,在青海省西宁市召开“1+1”行动支援青海、西藏无律师县专项计划2017年度启动会议,原支援西藏、青海无律师县计划正式并入“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10月17日至23日,召开第四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采用书面形式),审议通过了秘书处领导班子成员任免事宜;11月27日,在北京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规范化建设座谈会”;12月13日,在《公益时报》社主办的“2017中国彩票年会”上,基金会组织实施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荣获“2017中国彩票优秀公益项目奖”。
2023年6月28日,民政部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准予变更登记,变更后法定代表人为赵大程。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决策机构为是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会,由7至25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每年召开2次会议;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有1/3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如理事长不能召集,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理事、监事。
据2022年2月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官网显示,该基金会设有办公室、发展规划部、项目部、彩票办、财务部、公益文化艺术部等部门。
1、资助法律援助活动以及其他符合该会宗旨的活动。
2、开展法律援助的研究、宣传教育、专业培训等工作。
3、开展与中国国(境)内外友好组织和个人之间的友好往来和相互合作。
4、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1、政府资助或拨款。
2、组织募捐的收入。
3、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捐赠。
4、投资收益。
5、其他合法收入。
2020年11月27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深入推进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规范化建设”座谈会在北京召开。该次会议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为主题,围绕新时代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新要求,深入研究探讨推进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规范化建设问题,进一步提升基金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
2013年12月20日,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研讨会在昆明举行。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的积极作用、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等,为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基金工作、做大做强做优法律援助基金事业指明了方向,带来了机遇。各级法律援助基金会要深入学习、认真领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和部署,把法律援助基金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推向深入。
2017年1月18日,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张彦珍一行到文昌市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中心重点就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和“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开展调研。座谈会以落实中央两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的意见,发挥基金会在法律援助事业中的积极作用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先后被民政部评为“4A级社会组织”和“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获得“中国十大法制人物”和“中华慈善奖”等称号。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根据高铭暄教授的捐赠意愿,设立“高铭暄优秀法律援助案例奖”项目。该项目项目设立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例,奖金3万元;二等奖2例,奖金1万元/例;三等奖10例,5000元/例。奖项评选和获奖案例发布为一年一次。
2021年9月26日至28日,经司法部领导批准,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主办,山西省司法厅协办的西部法律援助志愿者培训班在山西省太原市举行。西部法律援助志愿者培训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举措,是促进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共同提高法治建设能力水平的有益尝试。来自28个省(区、市)项目管理办公室、19家省管律师事务所、1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妇联、工会和高校社团等80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及有关机构部门负责人参加培训。
2021年12月17日,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以网络视频会议的形式,举行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专项培训。培训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时代背景、国际上关于此类问题法治改革的动向、中国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相关政策的发展走向及有关争议、具体案例、法律援助工作者们办理此类案件时应注意的问题五个方面展开。“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的志愿者、“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志愿律师及服务地司法局工作人员、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秘书处工作人员等200余人参加培训。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以下简称“1+1”行动)是由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发起,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共同组织实施。
2009年7月正式启动,覆盖地区为西藏、新疆、青海、甘肃、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西、河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宁夏等18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主要受益人群包括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农民工等。
据2022年2月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官网显示,从2009年项目实施以来,已连续13年向中西部地区的400多个县(区)派出法律援助志愿者22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8万余件,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讲座2.5万余场次,化解群体性矛盾纠纷2.7万余起,为受援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合法经济利益47亿余元。
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
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组织律师事务所,工会、妇联等维权机构,动员专门从事法律援助的民间组织、法学高等院校学生社团,每年有570多家实施单位,为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和未成年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据2022年2月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官网显示,项目资助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以调解或和解的方式结案的有16.9万件,约占办结民事案件总数的45%,帮助受援人及时化解纠纷,实现诉求,真正做到“案结事了”。项目资助办理3人以上群体性案件近4.8万件,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有效避免了群体性上访事件等情况发生,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会徽设计以文字和图案为设计元素,由盾牌,爱心,手和 法律援助四部分结合而成;寓意一个充满爱心援助之手的阳光事业,突出法律乐于帮助、亲和的一面和爱心的汇聚。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全体公民享受平等的司法保护,维护 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维护 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奋斗。
20年来,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认真贯彻中央的战略部署,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创造了很多新的办法和新的经验,抓自身建设、抓服务能力、抓资金保障,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基金会得以健康安全运行,在全中国起到了标杆示范作用,是中国法律援助事业发展重要的参与者和见证者。(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原名誉理事长顾秀莲评)